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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无良媒体真是他妈的一坨臭狗屎!
他掏的都是猛禽,不是你家门口的麻雀,还且网上贩卖牟利,已经流水线作业了,对生态的破坏非常严重,已经判的轻的了。
去好好了解下他干的事,造成的危害,这种就危害程度来说判死都不过分的。
换句话说,他掏的事野生熊猫幼崽,掏了那么多还去网上卖,你还觉得冤枉吗。
再说一遍,掏得不是家门口得麻雀,都是深山老林里得猛禽,越珍稀掏得越多
他怎么做到的
[图片]
43%判五年以下,57%判五年以上
估计背后有孵化公司推波助澜?
为了利益有什么做不到的,他干的跟偷猎藏羚羊、偷猎象牙都是一个性质的,藏羚羊、大象更难偷猎不也有人做到了吗。
对于其他人来说
应该是实在懒得搭理你了
为什么到现在还在用“大学生掏鸟”这种标签,还想混淆谁的视听。情节算是非常严重的了。
新闻媒体监管不力。不应该在前面加一个大学生,把大学生这个词污名化。新华社在《新闻阅评动态》第 315 期发表《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中规定了媒体报道中的禁用词,体现了人道主义和主权意识。新增的时政社会生活类词汇中强调,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确实挺悲哀的, 比如那个偷电动车的, 出狱以后直接靠着互联网开了店, 做起了老板,
那个好歹改邪归正了,虽然也很讽刺。这个可是从头到尾嘴硬,现在还说是法律、国家的问题。
人家出狱大半年就赚了2000多万了,他们靠流量赚钱的开店赚也只是小钱主要靠开店制造话题吸引流量,去年我就知道他一身奢侈品买了几辆豪车了
作为参与过挖人过程的我简单说下,当时他准备出狱还没出来,就已经好多家mcn公司蹲他门口了,有搞掂他弟的,有搞掂他爸的,最高的条件开到100万+套房子之类的,还只是签约条件,签下来后带货代言啥的还会提成分钱,噢对了还要把他弟也签为助理(开工资)
这类现象太多了
能咋地,政府也想树立改邪归正,重返社会的例子,不过蹭了互联网的热度,发家太快了,病态
你这句话点醒了我。确实,如果他们改过自新的话,作为一种正面例子在全社会宣传不失为一件好事;如果他们出来后还是本性难移,依然违法犯罪,那我相信他们二进宫也不会很远。所以总体上这件事可以往好处看,他们已经因为自己犯的错接受了法律的制裁,出来后就应该被看做全新的人不应该老盯着他们过去做的事情,更应该关注他们之后的行为,社会也应该给犯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盗猎贩卖国家保护动物,什么掏鸟蛋,无耻
不要报道他 让他消失
他要非法售卖大熊猫那就人人得而诛之了
是他本人说的这句话,所以
这个人贩子是统一话术了,已经见好几个不同的人说了同样的话,他们是有一个群吗
外网也是这个话术,都是有一帮人组织带头,一帮恨国党跟风。
格瓦拉被和这种社会的败类联系在一起,真是悲哀
是故意的
一直搞不懂,踏马的还上热搜,明明知法犯法,还整得跟受害人一样,估计后面就要搞直播做网红,跟那个窃格瓦拉一样,真尼玛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