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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上班时间写小说吗?
那你上班时间写小说吗?
这个明显公对公,肯定不存在工作时间私人脑力工作的问题。
现在是,1.电视台究竟是企划、执行、收益全方位还是只是一个播放平台?
2.内容有没有谭警官及其他人的贡献?有没有因此付出相对应的酬劳?其实就是有没有拿钱换版权。
3.就是其他人了。算什么?演出嘉宾?新闻报道?这里面其实很复杂。
这个明显公对公,肯定不存在工作时间私人脑力工作的问题。
现在是,1.电视台究竟是企划、执行、收益全方位还是只是一个播放平台?
2.内容有没有谭警官及其他人的贡献?有没有因此付出相对应的酬劳?其实就是有没有拿钱换版权。
3.就是其他人了。算什么?演出嘉宾?新闻报道?这里面其实很复杂。
这个明显公对公,肯定不存在工作时间私人脑力工作的问题。现在是,1.电视台究竟是企划、执行、收益全方位还是只是一个播放平台?2.内容有没有谭警官及其他人的贡献?有没有因此付出相对应的酬劳?其实就是有没有拿钱换版权。3.就是其他人了。算什么?演出嘉宾?新闻报道?这里面其实很复杂。
这个明显公对公,肯定不存在工作时间私人脑力工作的问题。
现在是,1.电视台究竟是企划、执行、收益全方位还是只是一个播放平台?
2.内容有没有谭警官及其他人的贡献?有没有因此付出相对应的酬劳?其实就是有没有拿钱换版权。
3.就是其他人了。算什么?演出嘉宾?新闻报道?这里面其实很复杂。
如果电视台和谭警官和警局共同拥有版权,那谭警官未经电视台允许,私自上传视频获利,不管是不是把盈利捐款了,这大家都懂,谭警官这算不算侵权行为?
如果电视台和谭警官和警局共同拥有版权,那谭警官未经电视台允许,私自上传视频获利,不管是不是把盈利捐款了,这大家都懂,谭警官这算不算侵权行为?
如果电视台和谭警官和警局共同拥有版权,那谭警官未经电视台允许,私自上传视频获利,不管是不是把盈利捐款了,这大家都懂,谭警官这算不算侵权行为?
如果电视台和谭警官和警局共同拥有版权,那谭警官未经电视台允许,私自上传视频获利,不管是不是把盈利捐款了,这大家都懂,谭警官这算不算侵权行为?
应该也算吧。
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了。
从你这个提问能看出,这几位对于版权的认知真还不如您呢。
应该也算吧。
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了。
从你这个提问能看出,这几位对于版权的认知真还不如您呢。
他可以要版权,路人是不是可以要演出费呢?
他可以要版权,路人是不是可以要演出费呢?
可以给演出费啊!这能有几个钱。而且演员当时不主张,现在主张不一定真的要付款哦!
可以给演出费啊!这能有几个钱。而且演员当时不主张,现在主张不一定真的要付款哦!
我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 他说现在谭的申诉方向是错的。不能揪着游术公司,不管他注册资金多少,社保是不是0,只要他的合法取得了版权。他的底子再差,也和他主张版权的权利无关。就跟小偷写了一本小说一样,你不能说他是小偷,所以小说版权无效。如果该企业有偷税漏税等其他不合法的行为,也是另案处理的。版权照样可以主张。
1. 这案子的突破点在于电视台。如果谭没有和电视台签过版权协议,谭又能证明所有的创意,制作都是自己所为,而电视台只是播出方,那电视台是无权转让版权给游术公司的。进而游术公司拿到的版权也是无效版权。就跟刘慈欣拍了一部三体,给电视台播出,电视台不能说三体版权就是他的了
2. 如果谭和电视台签过版权归属电视台的协议,那神仙也就不回来了
属于2 的情况下,谭能进一步规避损失。谭成为网红后,大部分的作品其实和原作没什么关系,是基于他这个网红而不是谭谈交通的内容所获得的收益。比如找二仙桥大爷一起合作拍短视频,这个就没有侵权。
网上大部分和原作相关的视频都是一些网友在二创,和谭乔没太大关系了。
我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 他说现在谭的申诉方向是错的。不能揪着游术公司,不管他注册资金多少,社保是不是0,只要他的合法取得了版权。他的底子再差,也和他主张版权的权利无关。就跟小偷写了一本小说一样,你不能说他是小偷,所以小说版权无效。如果该企业有偷税漏税等其他不合法的行为,也是另案处理的。版权照样可以主张。
1. 这案子的突破点在于电视台。如果谭没有和电视台签过版权协议,谭又能证明所有的创意,制作都是自己所为,而电视台只是播出方,那电视台是无权转让版权给游术公司的。进而游术公司拿到的版权也是无效版权。就跟刘慈欣拍了一部三体,给电视台播出,电视台不能说三体版权就是他的了
2. 如果谭和电视台签过版权归属电视台的协议,那神仙也就不回来了
属于2 的情况下,谭能进一步规避损失。谭成为网红后,大部分的作品其实和原作没什么关系,是基于他这个网红而不是谭谈交通的内容所获得的收益。比如找二仙桥大爷一起合作拍短视频,这个就没有侵权。
网上大部分和原作相关的视频都是一些网友在二创,和谭乔没太大关系了。
你的律师朋友可能很懂法律,但是不懂宣传
你的律师朋友可能很懂法律,但是不懂宣传
那你上班时间写小说吗?
那你上班时间写小说吗?
那照你这么说《三体》的版权应该归国家电网
那照你这么说《三体》的版权应该归国家电网
那照你这么说《三体》的版权应该归国家电网
那照你这么说《三体》的版权应该归国家电网
上班摸鱼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真是服了。
上班摸鱼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真是服了。
真要版权在那公司手上也好啊,视频里的人可都是没有打马赛克的,发动群众索要片酬报酬嘛,这可比收益多多了
真要版权在那公司手上也好啊,视频里的人可都是没有打马赛克的,发动群众索要片酬报酬嘛,这可比收益多多了
福贵大爷有钱拿吗,有钱拿我支持
福贵大爷有钱拿吗,有钱拿我支持
电视台没签合同没出钱 谭sir自己找的摄像 两人自己上街找素材 录好后给电视台做后期播出 电视台的角色就像B站这样的平台 谭sir类似UP主 怎么版权全是电视台 如果是电视台出资金和剧本找谭sir演出的话是它的版权才合理 谭sir穿交警制服执法加科普 怎么算也不能完全版权在电视台 剪辑一下就算自己的了
电视台没签合同没出钱 谭sir自己找的摄像 两人自己上街找素材 录好后给电视台做后期播出 电视台的角色就像B站这样的平台 谭sir类似UP主 怎么版权全是电视台 如果是电视台出资金和剧本找谭sir演出的话是它的版权才合理 谭sir穿交警制服执法加科普 怎么算也不能完全版权在电视台 剪辑一下就算自己的了
摄像工资是公家出的不?开的是警车不?油钱是公家给不?穿的警服是公家发的不?工资是公家给的不?
摄像工资是公家出的不?开的是警车不?油钱是公家给不?穿的警服是公家发的不?工资是公家给的不?
就是啊,真的给成都丢脸,好好的一张名片就为了点钱自己毁了,你电视台缺这点钱么?
就是啊,真的给成都丢脸,好好的一张名片就为了点钱自己毁了,你电视台缺这点钱么?
太缺了
太缺了
这种事在欧美赔偿金额可能在几千万甚至上亿,在中国就5.6位数
这种事在欧美赔偿金额可能在几千万甚至上亿,在中国就5.6位数
我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 他说现在谭的申诉方向是错的。不能揪着游术公司,不管他注册资金多少,社保是不是0,只要他的合法取得了版权。他的底子再差,也和他主张版权的权利无关。就跟小偷写了一本小说一样,你不能说他是小偷,所以小说版权无效。如果该企业有偷税漏税等其他不合法的行为,也是另案处理的。版权照样可以主张。
1. 这案子的突破点在于电视台。如果谭没有和电视台签过版权协议,谭又能证明所有的创意,制作都是自己所为,而电视台只是播出方,那电视台是无权转让版权给游术公司的。进而游术公司拿到的版权也是无效版权。就跟刘慈欣拍了一部三体,给电视台播出,电视台不能说三体版权就是他的了
2. 如果谭和电视台签过版权归属电视台的协议,那神仙也就不回来了
属于2 的情况下,谭能进一步规避损失。谭成为网红后,大部分的作品其实和原作没什么关系,是基于他这个网红而不是谭谈交通的内容所获得的收益。比如找二仙桥大爷一起合作拍短视频,这个就没有侵权。
网上大部分和原作相关的视频都是一些网友在二创,和谭乔没太大关系了。
我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 他说现在谭的申诉方向是错的。不能揪着游术公司,不管他注册资金多少,社保是不是0,只要他的合法取得了版权。他的底子再差,也和他主张版权的权利无关。就跟小偷写了一本小说一样,你不能说他是小偷,所以小说版权无效。如果该企业有偷税漏税等其他不合法的行为,也是另案处理的。版权照样可以主张。
1. 这案子的突破点在于电视台。如果谭没有和电视台签过版权协议,谭又能证明所有的创意,制作都是自己所为,而电视台只是播出方,那电视台是无权转让版权给游术公司的。进而游术公司拿到的版权也是无效版权。就跟刘慈欣拍了一部三体,给电视台播出,电视台不能说三体版权就是他的了
2. 如果谭和电视台签过版权归属电视台的协议,那神仙也就不回来了
属于2 的情况下,谭能进一步规避损失。谭成为网红后,大部分的作品其实和原作没什么关系,是基于他这个网红而不是谭谈交通的内容所获得的收益。比如找二仙桥大爷一起合作拍短视频,这个就没有侵权。
网上大部分和原作相关的视频都是一些网友在二创,和谭乔没太大关系了。
舆论就是最好的武器,法律是最后的救济手段,就目前电视台的声明,很显然没有和交管局签任何合同
舆论就是最好的武器,法律是最后的救济手段,就目前电视台的声明,很显然没有和交管局签任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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