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声称自己是唯一著作权方显然也是不对的,除非摄像、剪辑的工资都是他发的,节目录制成本都是他出的。
只不过谭SIR风评较好,网友下意识地支持罢了。
关键看这个节目当时的形式,一种节目是电视台投资,摄录团队都是电视台的,谭的身份是主持人,那电视台是主要版权方其实没啥问题。
还有一种可能是交警队的摄录团队,电视台只是播出平台,这就是一笔糊涂账了,2000年那会儿谁都没版权意识,当时的合作基本不可能签著作权协议。但再怎么说,这个节目的主要版权方应该是广电或交警队,谭主张自己为版权方之一(还不是排第一的那个)还有点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