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难怪我们这出了限跌令,有一部分原因肯定就是怕烂尾,10年前我们这烂尾楼已经够多了
这个真有用吗?就像股票来个10%跌停,也阻止不了下跌的趋势啊,今天跌不动明天继续跌不就完了?
是对的
不一定,烂尾楼购房人的优先级也有可能高于银行。
我就有一个问题。房价不涨烂尾楼更多?难道十年前卖5000的时候,烂尾楼很多吗?而且一手房有备案价,地段好的二手房房价比一手房都贵。
虎扑真尿性。。不讨论内容是不是对的,觉得不合理可以反驳。然后揪着摆拍长篇大论
难道不是因摆拍的质量太差才喷的?
说的是个毛线
不太懂啊,15年房价也就6000多,18年19年炒到了12000,现在开始降了
收声还那么清晰,哈哈哈
罗德收音,就是好
摆拍就摆拍,还被摄者同意,此地无银三百两
还不如当UP主大大方方对着摄像头说 这种手法让人不舒服
你指什么?如果说是开放商主动烂尾的那些内容,我觉得是个很难深究又很难证伪的概念。我们只要知道楼市不景气开放商就会有烂尾风险就可以了,这也不是啥新鲜内容。
有个点他没说透,就是烂尾会影响后续买地的。开发商只要还想继续拿地,是不会让楼盘轻易烂尾的。反过来如果开发商选择烂尾,不管主动也好被动也好,都说明这个行业干不下去了,也无所谓还能不能再继续拿地继续扩大业务了。当然这一点也不是啥新鲜东西。
这人说的道理,是个混过企业的销售法务财务三部门也就是应收款管理参与部门的,都知道是非常简单易懂和常见的道理。
他在这当什么财富大明白?
因为讨论事情本身,需要一定程度的知识储备和见识,这两点很有有人具备,进一步说具备了这两点的又有很多有没有这个逻辑和叙述能力。但是抓住小问题去攻击,门槛就低了很多
他们不是为了讨论问题 他们也没自己的观点 他们就是想抬杠
在房产公司做法务的说一句,项目公司破产之后,债务多到无法想象,客户的债权优先需要三个条件,网签合同备案,房款支付超过50%,名下无房,否则很可能被其他债权人优先执行。
所以说备案加支付大部分房款,名下有无房这个还是要看情况
卧槽,难怪人不做实体,咋做嘛,弄不好就赔死了
什么叫“很有有人具备”,你这话都说不通顺,不知所云
这样已经好久了。还有比如争论一个事情,只要一个小地方不小心写错了就借此否定对方的整个论点。讨论事情不就事论事,先查回帖记录扣帽子。
如果义务教育深入到12年情况会好很多
很少有人具备,打快了打错字了
阑尾的都是干一票的小地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