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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人就应该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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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过了,不止一刀,快掉下来了
我也记得不是一刀,是好多刀,网吧赔偿虽然有点怨,但我国基本上这种案件都是这样判的,我估计法律主要是考虑一个网吧20万赔偿不是什么大数,在限度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有点类似人道主义赔偿的意思,但确实也是网吧有那么一点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另外我怎么记得这个案子凶手好像砍错人了?
这个真没法弄,送精神病院治疗一段好了你就得让他出来,我岳母家有个亲戚就是这样,有一次还打了我岳母一耳光,你都不知道呢上来就一下,平时在村子里疯疯癫癫闲逛!大家都烦她也没啥招,竟惹事
像这种可不可以教导一下,让他去政府里面去
网吧真的冤啊
人都死了,还有人在那上网也是醉了
说到这个,我们公司经常有需要去全国出差的,好多项目上就是根本不认识的同事,然后一起住宿舍经常是客厅住好几个人。有时候觉得也挺可怕的
工地现场都是这样啊
为什么杀了人知道要跑
还懂得墨镜口罩戴帽子呢
人家是精神分裂,不一定是傻逼
赔20w就关门?开什么玩笑
现在的网吧,不用赔钱都要自动倒闭了。
我支持原告发方杀掉精神病一家
然后再支持被杀一家的亲戚复仇反杀?
好了就让他出来,那为什么又犯病了。那就是没治好或者根治不了,那这种人放出来随时会危害社会,主张放出来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才对。
精神病可以考虑永久监禁,要是不行就给个痛快,这种定时炸弹谁受得了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精神病人可以免责,不应该是只要对社会有害就该除掉吗
姐姐不打马赛克,王某打了马赛克
谁还敢来这里上网?网吧不缺你这个。老板自己可能都会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