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朗·詹姆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窃天下者则何如?由张佳玮·信陵 发表在步行街主干道 https://bbs.hupu.com/topic-daily
[size=4][b]KING[/b]
父母不是占卜师,可能起错名字,把一个圣洁的称号安放在一个二十年后吃喝嫖赌的孩子身上;幸而绰号是骗不了人的。行走江湖,名字或者是一个符号,但绰号像伤痕,记下你的所做所为。比如,你不会把一个叫“天行者”的汤普森,错认成一个叫“甲虫”的哈达维。
只有勒布朗·詹姆斯是例外的:KING这个名头,没等他在NBA加冕,就已被早早刻上他的额头。
1604年——东印度公司成立第5年,我国万历32年——英王詹姆士六世下令重新审订和翻译《圣经》,他要求出一本既忠于原来的希伯莱文和希腊文、又能成为新教的权威的《圣经》。詹姆士指定成立了一个54个人的翻译班子(实际参加工作的只有四十人),其中有教授、《圣经》学者、牧师和语言学家。翻译工作进行了三年。这部《圣经》于1611年出版。
此本称为《KING JAMES BIBLE》,是历来最为权威的一版圣经。
某个舞文弄墨的记者在21世纪初的某日灵机一动。本来,在此之前,圣文森特-圣玛利高中的勒布朗,绰号是“SUPER J”。但显然,“KING JAMES”更为响亮雄浑。
虽然这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未免太重了。
你很难说是绰号暗示了命运,还是命运响应了绰号。2003年夏被点为状元以来的五年,他举手投足,的确像是天之骄子。豪贵纵溢,高高在上。他唇吻的老到成熟,总是和实际年纪不称,以至于母亲得在2007年夏找出他的身份证,供媒体确认。2008年7月,《时代》杂志问他:
“有信心率领美国队夺冠吗?”
“绝对。”
“是否意味着你许下诺言,无比拿到金牌?”
“毫无疑问。”
23岁零7个月,他的口气却坚定高傲,像是登基十年、对帝国巨细了如指掌的国王,发布对边陲的讨伐令。你知道,他所承诺的并不是去门外拿牛奶或报纸,而是把美国队送上冠军领奖台。而这个承诺之后,掩藏着21世纪,美国队在历届大赛上,从未夺冠的尴尬历史。
奥运会对他,并没什么美妙记忆。2004年,19岁半的他已经是美国队的一员。那时他刚打完一季NBA,带着年度最佳新人的冠冕和被季后赛拒绝的憾恨,喜忧参半的跟着美国队去了雅典。只是,那届美国队整体芜杂紊乱:2001年常规赛MVP艾佛森,伟大的蒂姆·邓肯领衔,而属下却是二年级生布泽、斯塔德迈尔,外加马里昂、奥多姆、杰佛森这些全明星边缘的人物。韦德、勒布朗和卡梅罗·安瑟尼的加入,多少像随团参观的孩子。勒布朗甚至没得到什么承担失败的机会:所谓的梦五队失意雅典之后,世界更多在嘲弄主帅拉里·布朗,以及队上秀个人技巧多于团队配合的老将们。关于那段回忆,勒布朗这样说:
“无法上场比赛那种感觉真的很糟糕,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知道我们有能力帮助球队。为了参加奥运会我们和自己的家人分别了38天,但是我们却没有受到公平的待遇,这让我们三个人(韦德、勒布朗、安瑟尼)都很失落。”
那时的他,至多只是个皇储。人人用想象勾勒他的伟大未来,但却不会把他当作巨星看待。2006年世锦赛时,情况生了些须变化。那一季他在常规赛MVP评选中仅次于斯蒂夫·纳什,独自把骑士带到东部半决赛,与活塞鏖战七场方罢。他已经是联盟屈指可数的巨星,在美国队显然是领袖级的人物。只是,他与2006年总决赛MVP韦德一样,对FIBA规则难以消受。
那时的他,只是一个在NBA纵横捭阖,在FIBA无从束手的年轻国王而已。
[b]窘境[/b]
2002年以来,美国男篮合着九斤老太的话,“一代不如一代”,不免有人发古之幽情,抱着1992年梦之队的录象哭去,以为今不如昔。说实在话,虽然把1992年乔丹、皮彭放到这世代来,依然可以叱咤风云,但把卡梅罗·安瑟尼扔到1992年NBA,其实也没几个人可当其锋。说90年代是NBA史上高峰期不假,但说2008年的NBA整体水准差一截,怕未必真确。
不说1992年之后外籍球员来如潮涌,只FIBA规则就能勒杀一半NBA球员。2006年美国人打世锦赛,技术粗糙、光打快攻两点,被欧洲人大大鄙视了一顿。FIBA三分线短,又加没有防守三秒,一群身宽体胖的肉桩子趴在篮下不动,都可以做门神。打起半场来,不免让以切入见长的诸位觉得阻碍重重。想亲历2006年世锦赛勒布朗的痛苦,只需要找一位跑100米的先生去跑个110米栏。
这世界一向是空间越大,速度、力量越有发挥空间;欧洲人论快论壮,都非NBA黑塔群的对手,但螺蛳壳里做道场的细致功夫,便大大胜过了。即算是1992年横行天下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梦一队,决定性的优势也只在于压倒性的压迫防守+快攻。一压一逼,榨汁机般把对手剩了一堆渣,自然使人心胆具寒,被一系列快攻加高分差给打残了形,只想着赛后如何谋签名了。
然而欧洲人聪明,师夷长技以制夷。大个子继续培养,小个子在NBA学得一身技艺,逐渐耐打耐砸了。美国人催不动快节奏,便只好和欧洲人磨洋工。譬如长枪大戟动不得了,只好玩儿绣花,这时欧洲人就有功夫了。往通透了说,FIBA和NBA渐成两种把戏。前者是高塔重炮,密兵细阵和你打耗;后者是急风骤雨、铁骑横行与你乱来。双方渐行渐远。欧洲人拉到NBA规则下打球终究抵不过人家巨星,而NBA巨星们到FIBA规则下,也就水土不服。
尤其是大卫·斯特恩老爷连年的几番规则,越发的让NBA和FIBA割离了:后卫切入沾衣十八跌,内线大汉们缩手脚动弹不得。于是乎,FIBA的诸位天神猛将如诺维茨基、加索尔、姚明,在NBA便被说得阴柔有余、粗莽不足;在NBA穿梭如平地骗犯规如吃甜点的韦德、马布里们,在FIBA偏又如飞蛾撞墙,裁判不佑。同一种运动,规则、趋势之类略一点拨,南辕北辙而去了。
对勒布朗·詹姆斯来说,他的巨大体形、闪电速度、良好控球和宽广视野,在NBA来说足可一马裂阵,袭破万军,但在FIBA的坚甲阵中,可以发挥的更多是吉诺比利般的绕指柔。
[b]突破[/b]
2004和2006年的窘境,对他却似并无影响。
对他来说,每一年都有困顿之时。2004年,身为最佳新人,他却未能带领骑士进季后赛;2005年,骑士在最后时刻被甩出季后赛名单;2006年,他只身带着骑士与活塞杀到第七场,陷没于底特律的钢铁阵中;2007年,杀透重围到达总决赛的他,被马刺扫了个4比0。
但每一年他止步的地方,总比前一年更远一点。
从进联盟伊始,他便背负着伟大的期望。他背上所刺的“CHOSEN ONE”(天择之子)字样,并没有像其他的文身一样流于废话。他的绰号似乎多少写透了他的命运:在场上,他不断逼向联盟最顶级球员之列,在更衣室里,他像个巫师一样蛊惑他的队友一起喊“1-2-3,冠军”,把这支常败之师带进了总决赛。他不会炫耀他那酷似卡尔·马龙风格的、腰拴绳子练习上篮的夏季,是那些夏季使他2003年至今保持着连续不断的进步轨迹。
也包括了2007年美洲杯,他那终于突破了FIBA规则的夏季。
2007年,大卫·斯特恩动了真格——大概这也是1996年梦三队以来他们最认真的一次。科比、基德的加入,意味着联盟高层对美国队的重视:当NBA之于FIBA的隐然凌驾之势逐渐迸裂的时节,NBA需要挽回他们的声名。
因为自己的进步,也因为基德的存在,勒布朗成为了美国队的第一快攻利器,以及球队的二号组织者。对委内瑞拉,20分钟内7投5中,11分3次助攻;对维京群岛,18分钟内4投全中外加5次助攻。从打巴西开始,勒布朗的魔鬼之旅开始了:24分钟内11投8中,包括6投4中的三分球,21分;对墨西哥,7投6中,三分3投全中,19分。对乌拉圭,11投全中26分,其中包括4个三分球。
半决赛对波多黎各,他的命中率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11投9中,19分9次助攻;而在二战2004年奥运冠军阿根廷的比赛中,他合计26投17中,决赛更三分球11投8中得到31分。
从在FIBA下挣扎,到成为FIBA的效率机器,仅有一年之隔。当然,此中有基德与科比的因素,但他自己不断进步的跳投、越发良好的大局观和传球手法,配上防守端步伐的进步,使他更能够在FIBA和NBA间游刃有余。
2007年美洲杯使他如今的话语重新有了分量,虽然提前宣示冠军未免狂妄,但已经没有人敢在他的反面下赌注了。了解他的人自会明白:他从不是狂妄自大、屡放空炮的家伙。在这支拥有科比、基德、韦德、克里斯·保罗等巨星的队上,选出一个领袖是令教练头疼的事。他出现了,声明愿意承担责任;在训练时,他又施展话痨的本领,用布泽所言的“日出说到日落”的劲头,催督队友。
看起来,他真把美国当成了自己的球队。
厌恨他的人自然会觉得他狡猾:在拥有了科比和基德之后,才宣称了美国的即将多,这几乎是一种坐享其成、投机取巧。然而,如你所知,勒布朗·詹姆斯从来不是一个天真未凿的少年,他如今的成就,一大部分是来自他的聪明和审时度势。他很懂得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勾当。
比如,在美国的尊严屡遭羞辱,而胜算又最大的2008年,提前宣布胜利。
[b]纽约[/b]
科比·布莱恩特这样宣布他对奥运的热情:“奥运会金牌比NBA总冠军更令人兴奋。”
他自然也有说这话的资格,因为他有三枚戒指。而勒布朗,哪怕这次征服了世界,他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国王。
因为,他还没有征服NBA。
2007年,他已经上演了奇迹:他把克里夫兰骑士带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但那也几乎是骑士的极限。已经有太多人断言,在克里夫兰,他永远不可能夺冠。国王身边没有剑术精良的骑士,相反,年复一年,勒布朗背负着这些家伙们前进,推倒一些巨人,然后在最后时刻担当配角。
也因此,针对他的交易流言从来不断。天之骄子,人人都了解他对NBA的分量。NIKE希望他去大城市,从而最大化他的商业价值。而阻止他离开的唯一障碍,也许仅仅是他的自尊。
和2007年拒绝去公牛的科比·布莱恩特一样:勒布朗不想作为失败者离开。
2008年3月9日,他在纽约麦迪逊拿下了50分10次助攻。纽约人倒戈为他欢呼,希望他作为救世主,来到篮球圣地、世界最大都市,成为万王之王。他潇洒的谈论流言:“纽约状态很差,他们在找一个力挽狂澜的人,而我在纽约有许多朋友……”
骑士当然不会交换他,令世界依然幻想不止的,是他2006年签下的那纸合同:2010年夏季球员选项,使他有自由选择的可能。
于是,纽约招来丹东尼做主帅,然后预备了大堆2009、2010年到期的垃圾合同;新泽西网队也在送走基德后破罐破摔,顺手送走杰佛森以便清空工资空间。纽约在召唤他,甚至为他成立了网站。除了克里夫兰人,每个人都相信他会去纽约,开始他新的职业生涯。
而他,似乎从来不介意这些传闻。
他戴着纽约扬基队的棒球帽出席各种场合,和网队的小老板、歌星Jay-Z过从甚密,而对克里夫兰又言语谨慎,不露锋芒的表达自己的意向——“我们需要基德”或“我们需要外围选手”,但又对每个队友赞不绝口。在队上内线安德雷·瓦雷让因合同问题被克里夫兰球迷痛恨时,他又与巴西人携手出场,以示支持。各个方面,他都没有得罪。似乎他对克里夫兰的忠诚无可怀疑,但却又似乎飘摇不定。
一如萨姆·史密斯所言:去到尼克斯或网队,他会比困守克里夫兰拥有更大的冠军可能性,以及更广阔的市场前程。纽约人都知道勒布朗的理想:从小被孤母抚养长大的他立志想成为全球第一富豪。他的精明一向体现在,在需要选择时,他总能选取更符合自身利益的选项。
而现在,他的摸棱两可却又是一种最聪明的选择。2007年夏,皮尔斯对凯尔特人管理层发怒,让丹尼·安吉兑现了未来,为他配上了加内特与雷·阿伦;科比以交易为要挟,使湖人更改了重视未来的经营思路。勒布朗明白这一切:在球队依然有求于他时,他的观望可以让球队为了挽留他而竭尽死力。网与纽约的低声下气,或是骑士的搜罗英豪,都是他的飘摇不定使然。
于是,不到最后一刻,他不会做选择。
23岁半,之所以NBA关于年轻的记录都已被他一一破去,许多年纪远大过他的巨星都已落在他身后,并非他比任何人急,而是他比许多人更懂得等待。他的职业生涯证明,他的大多数选择都是正确而聪明的。所以,最后,即便世界都知道他去到纽约便会离世界之颠近一步,但如今他依然故我的迟疑,又似乎在暗示他,这个被预授了王冠,只在步步接近王座的年轻人,别有一些阴谋打算。[/size]
父母不是占卜师,可能起错名字,把一个圣洁的称号安放在一个二十年后吃喝嫖赌的孩子身上;幸而绰号是骗不了人的。行走江湖,名字或者是一个符号,但绰号像伤痕,记下你的所做所为。比如,你不会把一个叫“天行者”的汤普森,错认成一个叫“甲虫”的哈达维。
只有勒布朗·詹姆斯是例外的:KING这个名头,没等他在NBA加冕,就已被早早刻上他的额头。
1604年——东印度公司成立第5年,我国万历32年——英王詹姆士六世下令重新审订和翻译《圣经》,他要求出一本既忠于原来的希伯莱文和希腊文、又能成为新教的权威的《圣经》。詹姆士指定成立了一个54个人的翻译班子(实际参加工作的只有四十人),其中有教授、《圣经》学者、牧师和语言学家。翻译工作进行了三年。这部《圣经》于1611年出版。
此本称为《KING JAMES BIBLE》,是历来最为权威的一版圣经。
某个舞文弄墨的记者在21世纪初的某日灵机一动。本来,在此之前,圣文森特-圣玛利高中的勒布朗,绰号是“SUPER J”。但显然,“KING JAMES”更为响亮雄浑。
虽然这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未免太重了。
你很难说是绰号暗示了命运,还是命运响应了绰号。2003年夏被点为状元以来的五年,他举手投足,的确像是天之骄子。豪贵纵溢,高高在上。他唇吻的老到成熟,总是和实际年纪不称,以至于母亲得在2007年夏找出他的身份证,供媒体确认。2008年7月,《时代》杂志问他:
“有信心率领美国队夺冠吗?”
“绝对。”
“是否意味着你许下诺言,无比拿到金牌?”
“毫无疑问。”
23岁零7个月,他的口气却坚定高傲,像是登基十年、对帝国巨细了如指掌的国王,发布对边陲的讨伐令。你知道,他所承诺的并不是去门外拿牛奶或报纸,而是把美国队送上冠军领奖台。而这个承诺之后,掩藏着21世纪,美国队在历届大赛上,从未夺冠的尴尬历史。
奥运会对他,并没什么美妙记忆。2004年,19岁半的他已经是美国队的一员。那时他刚打完一季NBA,带着年度最佳新人的冠冕和被季后赛拒绝的憾恨,喜忧参半的跟着美国队去了雅典。只是,那届美国队整体芜杂紊乱:2001年常规赛MVP艾佛森,伟大的蒂姆·邓肯领衔,而属下却是二年级生布泽、斯塔德迈尔,外加马里昂、奥多姆、杰佛森这些全明星边缘的人物。韦德、勒布朗和卡梅罗·安瑟尼的加入,多少像随团参观的孩子。勒布朗甚至没得到什么承担失败的机会:所谓的梦五队失意雅典之后,世界更多在嘲弄主帅拉里·布朗,以及队上秀个人技巧多于团队配合的老将们。关于那段回忆,勒布朗这样说:
“无法上场比赛那种感觉真的很糟糕,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知道我们有能力帮助球队。为了参加奥运会我们和自己的家人分别了38天,但是我们却没有受到公平的待遇,这让我们三个人(韦德、勒布朗、安瑟尼)都很失落。”
那时的他,至多只是个皇储。人人用想象勾勒他的伟大未来,但却不会把他当作巨星看待。2006年世锦赛时,情况生了些须变化。那一季他在常规赛MVP评选中仅次于斯蒂夫·纳什,独自把骑士带到东部半决赛,与活塞鏖战七场方罢。他已经是联盟屈指可数的巨星,在美国队显然是领袖级的人物。只是,他与2006年总决赛MVP韦德一样,对FIBA规则难以消受。
那时的他,只是一个在NBA纵横捭阖,在FIBA无从束手的年轻国王而已。
[b]窘境[/b]
2002年以来,美国男篮合着九斤老太的话,“一代不如一代”,不免有人发古之幽情,抱着1992年梦之队的录象哭去,以为今不如昔。说实在话,虽然把1992年乔丹、皮彭放到这世代来,依然可以叱咤风云,但把卡梅罗·安瑟尼扔到1992年NBA,其实也没几个人可当其锋。说90年代是NBA史上高峰期不假,但说2008年的NBA整体水准差一截,怕未必真确。
不说1992年之后外籍球员来如潮涌,只FIBA规则就能勒杀一半NBA球员。2006年美国人打世锦赛,技术粗糙、光打快攻两点,被欧洲人大大鄙视了一顿。FIBA三分线短,又加没有防守三秒,一群身宽体胖的肉桩子趴在篮下不动,都可以做门神。打起半场来,不免让以切入见长的诸位觉得阻碍重重。想亲历2006年世锦赛勒布朗的痛苦,只需要找一位跑100米的先生去跑个110米栏。
这世界一向是空间越大,速度、力量越有发挥空间;欧洲人论快论壮,都非NBA黑塔群的对手,但螺蛳壳里做道场的细致功夫,便大大胜过了。即算是1992年横行天下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梦一队,决定性的优势也只在于压倒性的压迫防守+快攻。一压一逼,榨汁机般把对手剩了一堆渣,自然使人心胆具寒,被一系列快攻加高分差给打残了形,只想着赛后如何谋签名了。
然而欧洲人聪明,师夷长技以制夷。大个子继续培养,小个子在NBA学得一身技艺,逐渐耐打耐砸了。美国人催不动快节奏,便只好和欧洲人磨洋工。譬如长枪大戟动不得了,只好玩儿绣花,这时欧洲人就有功夫了。往通透了说,FIBA和NBA渐成两种把戏。前者是高塔重炮,密兵细阵和你打耗;后者是急风骤雨、铁骑横行与你乱来。双方渐行渐远。欧洲人拉到NBA规则下打球终究抵不过人家巨星,而NBA巨星们到FIBA规则下,也就水土不服。
尤其是大卫·斯特恩老爷连年的几番规则,越发的让NBA和FIBA割离了:后卫切入沾衣十八跌,内线大汉们缩手脚动弹不得。于是乎,FIBA的诸位天神猛将如诺维茨基、加索尔、姚明,在NBA便被说得阴柔有余、粗莽不足;在NBA穿梭如平地骗犯规如吃甜点的韦德、马布里们,在FIBA偏又如飞蛾撞墙,裁判不佑。同一种运动,规则、趋势之类略一点拨,南辕北辙而去了。
对勒布朗·詹姆斯来说,他的巨大体形、闪电速度、良好控球和宽广视野,在NBA来说足可一马裂阵,袭破万军,但在FIBA的坚甲阵中,可以发挥的更多是吉诺比利般的绕指柔。
[b]突破[/b]
2004和2006年的窘境,对他却似并无影响。
对他来说,每一年都有困顿之时。2004年,身为最佳新人,他却未能带领骑士进季后赛;2005年,骑士在最后时刻被甩出季后赛名单;2006年,他只身带着骑士与活塞杀到第七场,陷没于底特律的钢铁阵中;2007年,杀透重围到达总决赛的他,被马刺扫了个4比0。
但每一年他止步的地方,总比前一年更远一点。
从进联盟伊始,他便背负着伟大的期望。他背上所刺的“CHOSEN ONE”(天择之子)字样,并没有像其他的文身一样流于废话。他的绰号似乎多少写透了他的命运:在场上,他不断逼向联盟最顶级球员之列,在更衣室里,他像个巫师一样蛊惑他的队友一起喊“1-2-3,冠军”,把这支常败之师带进了总决赛。他不会炫耀他那酷似卡尔·马龙风格的、腰拴绳子练习上篮的夏季,是那些夏季使他2003年至今保持着连续不断的进步轨迹。
也包括了2007年美洲杯,他那终于突破了FIBA规则的夏季。
2007年,大卫·斯特恩动了真格——大概这也是1996年梦三队以来他们最认真的一次。科比、基德的加入,意味着联盟高层对美国队的重视:当NBA之于FIBA的隐然凌驾之势逐渐迸裂的时节,NBA需要挽回他们的声名。
因为自己的进步,也因为基德的存在,勒布朗成为了美国队的第一快攻利器,以及球队的二号组织者。对委内瑞拉,20分钟内7投5中,11分3次助攻;对维京群岛,18分钟内4投全中外加5次助攻。从打巴西开始,勒布朗的魔鬼之旅开始了:24分钟内11投8中,包括6投4中的三分球,21分;对墨西哥,7投6中,三分3投全中,19分。对乌拉圭,11投全中26分,其中包括4个三分球。
半决赛对波多黎各,他的命中率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11投9中,19分9次助攻;而在二战2004年奥运冠军阿根廷的比赛中,他合计26投17中,决赛更三分球11投8中得到31分。
从在FIBA下挣扎,到成为FIBA的效率机器,仅有一年之隔。当然,此中有基德与科比的因素,但他自己不断进步的跳投、越发良好的大局观和传球手法,配上防守端步伐的进步,使他更能够在FIBA和NBA间游刃有余。
2007年美洲杯使他如今的话语重新有了分量,虽然提前宣示冠军未免狂妄,但已经没有人敢在他的反面下赌注了。了解他的人自会明白:他从不是狂妄自大、屡放空炮的家伙。在这支拥有科比、基德、韦德、克里斯·保罗等巨星的队上,选出一个领袖是令教练头疼的事。他出现了,声明愿意承担责任;在训练时,他又施展话痨的本领,用布泽所言的“日出说到日落”的劲头,催督队友。
看起来,他真把美国当成了自己的球队。
厌恨他的人自然会觉得他狡猾:在拥有了科比和基德之后,才宣称了美国的即将多,这几乎是一种坐享其成、投机取巧。然而,如你所知,勒布朗·詹姆斯从来不是一个天真未凿的少年,他如今的成就,一大部分是来自他的聪明和审时度势。他很懂得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勾当。
比如,在美国的尊严屡遭羞辱,而胜算又最大的2008年,提前宣布胜利。
[b]纽约[/b]
科比·布莱恩特这样宣布他对奥运的热情:“奥运会金牌比NBA总冠军更令人兴奋。”
他自然也有说这话的资格,因为他有三枚戒指。而勒布朗,哪怕这次征服了世界,他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国王。
因为,他还没有征服NBA。
2007年,他已经上演了奇迹:他把克里夫兰骑士带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但那也几乎是骑士的极限。已经有太多人断言,在克里夫兰,他永远不可能夺冠。国王身边没有剑术精良的骑士,相反,年复一年,勒布朗背负着这些家伙们前进,推倒一些巨人,然后在最后时刻担当配角。
也因此,针对他的交易流言从来不断。天之骄子,人人都了解他对NBA的分量。NIKE希望他去大城市,从而最大化他的商业价值。而阻止他离开的唯一障碍,也许仅仅是他的自尊。
和2007年拒绝去公牛的科比·布莱恩特一样:勒布朗不想作为失败者离开。
2008年3月9日,他在纽约麦迪逊拿下了50分10次助攻。纽约人倒戈为他欢呼,希望他作为救世主,来到篮球圣地、世界最大都市,成为万王之王。他潇洒的谈论流言:“纽约状态很差,他们在找一个力挽狂澜的人,而我在纽约有许多朋友……”
骑士当然不会交换他,令世界依然幻想不止的,是他2006年签下的那纸合同:2010年夏季球员选项,使他有自由选择的可能。
于是,纽约招来丹东尼做主帅,然后预备了大堆2009、2010年到期的垃圾合同;新泽西网队也在送走基德后破罐破摔,顺手送走杰佛森以便清空工资空间。纽约在召唤他,甚至为他成立了网站。除了克里夫兰人,每个人都相信他会去纽约,开始他新的职业生涯。
而他,似乎从来不介意这些传闻。
他戴着纽约扬基队的棒球帽出席各种场合,和网队的小老板、歌星Jay-Z过从甚密,而对克里夫兰又言语谨慎,不露锋芒的表达自己的意向——“我们需要基德”或“我们需要外围选手”,但又对每个队友赞不绝口。在队上内线安德雷·瓦雷让因合同问题被克里夫兰球迷痛恨时,他又与巴西人携手出场,以示支持。各个方面,他都没有得罪。似乎他对克里夫兰的忠诚无可怀疑,但却又似乎飘摇不定。
一如萨姆·史密斯所言:去到尼克斯或网队,他会比困守克里夫兰拥有更大的冠军可能性,以及更广阔的市场前程。纽约人都知道勒布朗的理想:从小被孤母抚养长大的他立志想成为全球第一富豪。他的精明一向体现在,在需要选择时,他总能选取更符合自身利益的选项。
而现在,他的摸棱两可却又是一种最聪明的选择。2007年夏,皮尔斯对凯尔特人管理层发怒,让丹尼·安吉兑现了未来,为他配上了加内特与雷·阿伦;科比以交易为要挟,使湖人更改了重视未来的经营思路。勒布朗明白这一切:在球队依然有求于他时,他的观望可以让球队为了挽留他而竭尽死力。网与纽约的低声下气,或是骑士的搜罗英豪,都是他的飘摇不定使然。
于是,不到最后一刻,他不会做选择。
23岁半,之所以NBA关于年轻的记录都已被他一一破去,许多年纪远大过他的巨星都已落在他身后,并非他比任何人急,而是他比许多人更懂得等待。他的职业生涯证明,他的大多数选择都是正确而聪明的。所以,最后,即便世界都知道他去到纽约便会离世界之颠近一步,但如今他依然故我的迟疑,又似乎在暗示他,这个被预授了王冠,只在步步接近王座的年轻人,别有一些阴谋打算。[/size]
[size=4][b]KING[/b]
父母不是占卜师,可能起错名字,把一个圣洁的称号安放在一个二十年后吃喝嫖赌的孩子身上;幸而绰号是骗不了人的。行走江湖,名字或者是一个符号,但绰号像伤痕,记下你的所做所为。比如,你不会把一个叫“天行者”的汤普森,错认成一个叫“甲虫”的哈达维。
只有勒布朗·詹姆斯是例外的:KING这个名头,没等他在NBA加冕,就已被早早刻上他的额头。
1604年——东印度公司成立第5年,我国万历32年——英王詹姆士六世下令重新审订和翻译《圣经》,他要求出一本既忠于原来的希伯莱文和希腊文、又能成为新教的权威的《圣经》。詹姆士指定成立了一个54个人的翻译班子(实际参加工作的只有四十人),其中有教授、《圣经》学者、牧师和语言学家。翻译工作进行了三年。这部《圣经》于1611年出版。
此本称为《KING JAMES BIBLE》,是历来最为权威的一版圣经。
某个舞文弄墨的记者在21世纪初的某日灵机一动。本来,在此之前,圣文森特-圣玛利高中的勒布朗,绰号是“SUPER J”。但显然,“KING JAMES”更为响亮雄浑。
虽然这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未免太重了。
你很难说是绰号暗示了命运,还是命运响应了绰号。2003年夏被点为状元以来的五年,他举手投足,的确像是天之骄子。豪贵纵溢,高高在上。他唇吻的老到成熟,总是和实际年纪不称,以至于母亲得在2007年夏找出他的身份证,供媒体确认。2008年7月,《时代》杂志问他:
“有信心率领美国队夺冠吗?”
“绝对。”
“是否意味着你许下诺言,无比拿到金牌?”
“毫无疑问。”
23岁零7个月,他的口气却坚定高傲,像是登基十年、对帝国巨细了如指掌的国王,发布对边陲的讨伐令。你知道,他所承诺的并不是去门外拿牛奶或报纸,而是把美国队送上冠军领奖台。而这个承诺之后,掩藏着21世纪,美国队在历届大赛上,从未夺冠的尴尬历史。
奥运会对他,并没什么美妙记忆。2004年,19岁半的他已经是美国队的一员。那时他刚打完一季NBA,带着年度最佳新人的冠冕和被季后赛拒绝的憾恨,喜忧参半的跟着美国队去了雅典。只是,那届美国队整体芜杂紊乱:2001年常规赛MVP艾佛森,伟大的蒂姆·邓肯领衔,而属下却是二年级生布泽、斯塔德迈尔,外加马里昂、奥多姆、杰佛森这些全明星边缘的人物。韦德、勒布朗和卡梅罗·安瑟尼的加入,多少像随团参观的孩子。勒布朗甚至没得到什么承担失败的机会:所谓的梦五队失意雅典之后,世界更多在嘲弄主帅拉里·布朗,以及队上秀个人技巧多于团队配合的老将们。关于那段回忆,勒布朗这样说:
“无法上场比赛那种感觉真的很糟糕,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知道我们有能力帮助球队。为了参加奥运会我们和自己的家人分别了38天,但是我们却没有受到公平的待遇,这让我们三个人(韦德、勒布朗、安瑟尼)都很失落。”
那时的他,至多只是个皇储。人人用想象勾勒他的伟大未来,但却不会把他当作巨星看待。2006年世锦赛时,情况生了些须变化。那一季他在常规赛MVP评选中仅次于斯蒂夫·纳什,独自把骑士带到东部半决赛,与活塞鏖战七场方罢。他已经是联盟屈指可数的巨星,在美国队显然是领袖级的人物。只是,他与2006年总决赛MVP韦德一样,对FIBA规则难以消受。
那时的他,只是一个在NBA纵横捭阖,在FIBA无从束手的年轻国王而已。
[b]窘境[/b]
2002年以来,美国男篮合着九斤老太的话,“一代不如一代”,不免有人发古之幽情,抱着1992年梦之队的录象哭去,以为今不如昔。说实在话,虽然把1992年乔丹、皮彭放到这世代来,依然可以叱咤风云,但把卡梅罗·安瑟尼扔到1992年NBA,其实也没几个人可当其锋。说90年代是NBA史上高峰期不假,但说2008年的NBA整体水准差一截,怕未必真确。
不说1992年之后外籍球员来如潮涌,只FIBA规则就能勒杀一半NBA球员。2006年美国人打世锦赛,技术粗糙、光打快攻两点,被欧洲人大大鄙视了一顿。FIBA三分线短,又加没有防守三秒,一群身宽体胖的肉桩子趴在篮下不动,都可以做门神。打起半场来,不免让以切入见长的诸位觉得阻碍重重。想亲历2006年世锦赛勒布朗的痛苦,只需要找一位跑100米的先生去跑个110米栏。
这世界一向是空间越大,速度、力量越有发挥空间;欧洲人论快论壮,都非NBA黑塔群的对手,但螺蛳壳里做道场的细致功夫,便大大胜过了。即算是1992年横行天下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梦一队,决定性的优势也只在于压倒性的压迫防守+快攻。一压一逼,榨汁机般把对手剩了一堆渣,自然使人心胆具寒,被一系列快攻加高分差给打残了形,只想着赛后如何谋签名了。
然而欧洲人聪明,师夷长技以制夷。大个子继续培养,小个子在NBA学得一身技艺,逐渐耐打耐砸了。美国人催不动快节奏,便只好和欧洲人磨洋工。譬如长枪大戟动不得了,只好玩儿绣花,这时欧洲人就有功夫了。往通透了说,FIBA和NBA渐成两种把戏。前者是高塔重炮,密兵细阵和你打耗;后者是急风骤雨、铁骑横行与你乱来。双方渐行渐远。欧洲人拉到NBA规则下打球终究抵不过人家巨星,而NBA巨星们到FIBA规则下,也就水土不服。
尤其是大卫·斯特恩老爷连年的几番规则,越发的让NBA和FIBA割离了:后卫切入沾衣十八跌,内线大汉们缩手脚动弹不得。于是乎,FIBA的诸位天神猛将如诺维茨基、加索尔、姚明,在NBA便被说得阴柔有余、粗莽不足;在NBA穿梭如平地骗犯规如吃甜点的韦德、马布里们,在FIBA偏又如飞蛾撞墙,裁判不佑。同一种运动,规则、趋势之类略一点拨,南辕北辙而去了。
对勒布朗·詹姆斯来说,他的巨大体形、闪电速度、良好控球和宽广视野,在NBA来说足可一马裂阵,袭破万军,但在FIBA的坚甲阵中,可以发挥的更多是吉诺比利般的绕指柔。
[b]突破[/b]
2004和2006年的窘境,对他却似并无影响。
对他来说,每一年都有困顿之时。2004年,身为最佳新人,他却未能带领骑士进季后赛;2005年,骑士在最后时刻被甩出季后赛名单;2006年,他只身带着骑士与活塞杀到第七场,陷没于底特律的钢铁阵中;2007年,杀透重围到达总决赛的他,被马刺扫了个4比0。
但每一年他止步的地方,总比前一年更远一点。
从进联盟伊始,他便背负着伟大的期望。他背上所刺的“CHOSEN ONE”(天择之子)字样,并没有像其他的文身一样流于废话。他的绰号似乎多少写透了他的命运:在场上,他不断逼向联盟最顶级球员之列,在更衣室里,他像个巫师一样蛊惑他的队友一起喊“1-2-3,冠军”,把这支常败之师带进了总决赛。他不会炫耀他那酷似卡尔·马龙风格的、腰拴绳子练习上篮的夏季,是那些夏季使他2003年至今保持着连续不断的进步轨迹。
也包括了2007年美洲杯,他那终于突破了FIBA规则的夏季。
2007年,大卫·斯特恩动了真格——大概这也是1996年梦三队以来他们最认真的一次。科比、基德的加入,意味着联盟高层对美国队的重视:当NBA之于FIBA的隐然凌驾之势逐渐迸裂的时节,NBA需要挽回他们的声名。
因为自己的进步,也因为基德的存在,勒布朗成为了美国队的第一快攻利器,以及球队的二号组织者。对委内瑞拉,20分钟内7投5中,11分3次助攻;对维京群岛,18分钟内4投全中外加5次助攻。从打巴西开始,勒布朗的魔鬼之旅开始了:24分钟内11投8中,包括6投4中的三分球,21分;对墨西哥,7投6中,三分3投全中,19分。对乌拉圭,11投全中26分,其中包括4个三分球。
半决赛对波多黎各,他的命中率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11投9中,19分9次助攻;而在二战2004年奥运冠军阿根廷的比赛中,他合计26投17中,决赛更三分球11投8中得到31分。
从在FIBA下挣扎,到成为FIBA的效率机器,仅有一年之隔。当然,此中有基德与科比的因素,但他自己不断进步的跳投、越发良好的大局观和传球手法,配上防守端步伐的进步,使他更能够在FIBA和NBA间游刃有余。
2007年美洲杯使他如今的话语重新有了分量,虽然提前宣示冠军未免狂妄,但已经没有人敢在他的反面下赌注了。了解他的人自会明白:他从不是狂妄自大、屡放空炮的家伙。在这支拥有科比、基德、韦德、克里斯·保罗等巨星的队上,选出一个领袖是令教练头疼的事。他出现了,声明愿意承担责任;在训练时,他又施展话痨的本领,用布泽所言的“日出说到日落”的劲头,催督队友。
看起来,他真把美国当成了自己的球队。
厌恨他的人自然会觉得他狡猾:在拥有了科比和基德之后,才宣称了美国的即将多,这几乎是一种坐享其成、投机取巧。然而,如你所知,勒布朗·詹姆斯从来不是一个天真未凿的少年,他如今的成就,一大部分是来自他的聪明和审时度势。他很懂得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勾当。
比如,在美国的尊严屡遭羞辱,而胜算又最大的2008年,提前宣布胜利。
[b]纽约[/b]
科比·布莱恩特这样宣布他对奥运的热情:“奥运会金牌比NBA总冠军更令人兴奋。”
他自然也有说这话的资格,因为他有三枚戒指。而勒布朗,哪怕这次征服了世界,他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国王。
因为,他还没有征服NBA。
2007年,他已经上演了奇迹:他把克里夫兰骑士带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但那也几乎是骑士的极限。已经有太多人断言,在克里夫兰,他永远不可能夺冠。国王身边没有剑术精良的骑士,相反,年复一年,勒布朗背负着这些家伙们前进,推倒一些巨人,然后在最后时刻担当配角。
也因此,针对他的交易流言从来不断。天之骄子,人人都了解他对NBA的分量。NIKE希望他去大城市,从而最大化他的商业价值。而阻止他离开的唯一障碍,也许仅仅是他的自尊。
和2007年拒绝去公牛的科比·布莱恩特一样:勒布朗不想作为失败者离开。
2008年3月9日,他在纽约麦迪逊拿下了50分10次助攻。纽约人倒戈为他欢呼,希望他作为救世主,来到篮球圣地、世界最大都市,成为万王之王。他潇洒的谈论流言:“纽约状态很差,他们在找一个力挽狂澜的人,而我在纽约有许多朋友……”
骑士当然不会交换他,令世界依然幻想不止的,是他2006年签下的那纸合同:2010年夏季球员选项,使他有自由选择的可能。
于是,纽约招来丹东尼做主帅,然后预备了大堆2009、2010年到期的垃圾合同;新泽西网队也在送走基德后破罐破摔,顺手送走杰佛森以便清空工资空间。纽约在召唤他,甚至为他成立了网站。除了克里夫兰人,每个人都相信他会去纽约,开始他新的职业生涯。
而他,似乎从来不介意这些传闻。
他戴着纽约扬基队的棒球帽出席各种场合,和网队的小老板、歌星Jay-Z过从甚密,而对克里夫兰又言语谨慎,不露锋芒的表达自己的意向——“我们需要基德”或“我们需要外围选手”,但又对每个队友赞不绝口。在队上内线安德雷·瓦雷让因合同问题被克里夫兰球迷痛恨时,他又与巴西人携手出场,以示支持。各个方面,他都没有得罪。似乎他对克里夫兰的忠诚无可怀疑,但却又似乎飘摇不定。
一如萨姆·史密斯所言:去到尼克斯或网队,他会比困守克里夫兰拥有更大的冠军可能性,以及更广阔的市场前程。纽约人都知道勒布朗的理想:从小被孤母抚养长大的他立志想成为全球第一富豪。他的精明一向体现在,在需要选择时,他总能选取更符合自身利益的选项。
而现在,他的摸棱两可却又是一种最聪明的选择。2007年夏,皮尔斯对凯尔特人管理层发怒,让丹尼·安吉兑现了未来,为他配上了加内特与雷·阿伦;科比以交易为要挟,使湖人更改了重视未来的经营思路。勒布朗明白这一切:在球队依然有求于他时,他的观望可以让球队为了挽留他而竭尽死力。网与纽约的低声下气,或是骑士的搜罗英豪,都是他的飘摇不定使然。
于是,不到最后一刻,他不会做选择。
23岁半,之所以NBA关于年轻的记录都已被他一一破去,许多年纪远大过他的巨星都已落在他身后,并非他比任何人急,而是他比许多人更懂得等待。他的职业生涯证明,他的大多数选择都是正确而聪明的。所以,最后,即便世界都知道他去到纽约便会离世界之颠近一步,但如今他依然故我的迟疑,又似乎在暗示他,这个被预授了王冠,只在步步接近王座的年轻人,别有一些阴谋打算。[/size]
父母不是占卜师,可能起错名字,把一个圣洁的称号安放在一个二十年后吃喝嫖赌的孩子身上;幸而绰号是骗不了人的。行走江湖,名字或者是一个符号,但绰号像伤痕,记下你的所做所为。比如,你不会把一个叫“天行者”的汤普森,错认成一个叫“甲虫”的哈达维。
只有勒布朗·詹姆斯是例外的:KING这个名头,没等他在NBA加冕,就已被早早刻上他的额头。
1604年——东印度公司成立第5年,我国万历32年——英王詹姆士六世下令重新审订和翻译《圣经》,他要求出一本既忠于原来的希伯莱文和希腊文、又能成为新教的权威的《圣经》。詹姆士指定成立了一个54个人的翻译班子(实际参加工作的只有四十人),其中有教授、《圣经》学者、牧师和语言学家。翻译工作进行了三年。这部《圣经》于1611年出版。
此本称为《KING JAMES BIBLE》,是历来最为权威的一版圣经。
某个舞文弄墨的记者在21世纪初的某日灵机一动。本来,在此之前,圣文森特-圣玛利高中的勒布朗,绰号是“SUPER J”。但显然,“KING JAMES”更为响亮雄浑。
虽然这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未免太重了。
你很难说是绰号暗示了命运,还是命运响应了绰号。2003年夏被点为状元以来的五年,他举手投足,的确像是天之骄子。豪贵纵溢,高高在上。他唇吻的老到成熟,总是和实际年纪不称,以至于母亲得在2007年夏找出他的身份证,供媒体确认。2008年7月,《时代》杂志问他:
“有信心率领美国队夺冠吗?”
“绝对。”
“是否意味着你许下诺言,无比拿到金牌?”
“毫无疑问。”
23岁零7个月,他的口气却坚定高傲,像是登基十年、对帝国巨细了如指掌的国王,发布对边陲的讨伐令。你知道,他所承诺的并不是去门外拿牛奶或报纸,而是把美国队送上冠军领奖台。而这个承诺之后,掩藏着21世纪,美国队在历届大赛上,从未夺冠的尴尬历史。
奥运会对他,并没什么美妙记忆。2004年,19岁半的他已经是美国队的一员。那时他刚打完一季NBA,带着年度最佳新人的冠冕和被季后赛拒绝的憾恨,喜忧参半的跟着美国队去了雅典。只是,那届美国队整体芜杂紊乱:2001年常规赛MVP艾佛森,伟大的蒂姆·邓肯领衔,而属下却是二年级生布泽、斯塔德迈尔,外加马里昂、奥多姆、杰佛森这些全明星边缘的人物。韦德、勒布朗和卡梅罗·安瑟尼的加入,多少像随团参观的孩子。勒布朗甚至没得到什么承担失败的机会:所谓的梦五队失意雅典之后,世界更多在嘲弄主帅拉里·布朗,以及队上秀个人技巧多于团队配合的老将们。关于那段回忆,勒布朗这样说:
“无法上场比赛那种感觉真的很糟糕,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知道我们有能力帮助球队。为了参加奥运会我们和自己的家人分别了38天,但是我们却没有受到公平的待遇,这让我们三个人(韦德、勒布朗、安瑟尼)都很失落。”
那时的他,至多只是个皇储。人人用想象勾勒他的伟大未来,但却不会把他当作巨星看待。2006年世锦赛时,情况生了些须变化。那一季他在常规赛MVP评选中仅次于斯蒂夫·纳什,独自把骑士带到东部半决赛,与活塞鏖战七场方罢。他已经是联盟屈指可数的巨星,在美国队显然是领袖级的人物。只是,他与2006年总决赛MVP韦德一样,对FIBA规则难以消受。
那时的他,只是一个在NBA纵横捭阖,在FIBA无从束手的年轻国王而已。
[b]窘境[/b]
2002年以来,美国男篮合着九斤老太的话,“一代不如一代”,不免有人发古之幽情,抱着1992年梦之队的录象哭去,以为今不如昔。说实在话,虽然把1992年乔丹、皮彭放到这世代来,依然可以叱咤风云,但把卡梅罗·安瑟尼扔到1992年NBA,其实也没几个人可当其锋。说90年代是NBA史上高峰期不假,但说2008年的NBA整体水准差一截,怕未必真确。
不说1992年之后外籍球员来如潮涌,只FIBA规则就能勒杀一半NBA球员。2006年美国人打世锦赛,技术粗糙、光打快攻两点,被欧洲人大大鄙视了一顿。FIBA三分线短,又加没有防守三秒,一群身宽体胖的肉桩子趴在篮下不动,都可以做门神。打起半场来,不免让以切入见长的诸位觉得阻碍重重。想亲历2006年世锦赛勒布朗的痛苦,只需要找一位跑100米的先生去跑个110米栏。
这世界一向是空间越大,速度、力量越有发挥空间;欧洲人论快论壮,都非NBA黑塔群的对手,但螺蛳壳里做道场的细致功夫,便大大胜过了。即算是1992年横行天下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梦一队,决定性的优势也只在于压倒性的压迫防守+快攻。一压一逼,榨汁机般把对手剩了一堆渣,自然使人心胆具寒,被一系列快攻加高分差给打残了形,只想着赛后如何谋签名了。
然而欧洲人聪明,师夷长技以制夷。大个子继续培养,小个子在NBA学得一身技艺,逐渐耐打耐砸了。美国人催不动快节奏,便只好和欧洲人磨洋工。譬如长枪大戟动不得了,只好玩儿绣花,这时欧洲人就有功夫了。往通透了说,FIBA和NBA渐成两种把戏。前者是高塔重炮,密兵细阵和你打耗;后者是急风骤雨、铁骑横行与你乱来。双方渐行渐远。欧洲人拉到NBA规则下打球终究抵不过人家巨星,而NBA巨星们到FIBA规则下,也就水土不服。
尤其是大卫·斯特恩老爷连年的几番规则,越发的让NBA和FIBA割离了:后卫切入沾衣十八跌,内线大汉们缩手脚动弹不得。于是乎,FIBA的诸位天神猛将如诺维茨基、加索尔、姚明,在NBA便被说得阴柔有余、粗莽不足;在NBA穿梭如平地骗犯规如吃甜点的韦德、马布里们,在FIBA偏又如飞蛾撞墙,裁判不佑。同一种运动,规则、趋势之类略一点拨,南辕北辙而去了。
对勒布朗·詹姆斯来说,他的巨大体形、闪电速度、良好控球和宽广视野,在NBA来说足可一马裂阵,袭破万军,但在FIBA的坚甲阵中,可以发挥的更多是吉诺比利般的绕指柔。
[b]突破[/b]
2004和2006年的窘境,对他却似并无影响。
对他来说,每一年都有困顿之时。2004年,身为最佳新人,他却未能带领骑士进季后赛;2005年,骑士在最后时刻被甩出季后赛名单;2006年,他只身带着骑士与活塞杀到第七场,陷没于底特律的钢铁阵中;2007年,杀透重围到达总决赛的他,被马刺扫了个4比0。
但每一年他止步的地方,总比前一年更远一点。
从进联盟伊始,他便背负着伟大的期望。他背上所刺的“CHOSEN ONE”(天择之子)字样,并没有像其他的文身一样流于废话。他的绰号似乎多少写透了他的命运:在场上,他不断逼向联盟最顶级球员之列,在更衣室里,他像个巫师一样蛊惑他的队友一起喊“1-2-3,冠军”,把这支常败之师带进了总决赛。他不会炫耀他那酷似卡尔·马龙风格的、腰拴绳子练习上篮的夏季,是那些夏季使他2003年至今保持着连续不断的进步轨迹。
也包括了2007年美洲杯,他那终于突破了FIBA规则的夏季。
2007年,大卫·斯特恩动了真格——大概这也是1996年梦三队以来他们最认真的一次。科比、基德的加入,意味着联盟高层对美国队的重视:当NBA之于FIBA的隐然凌驾之势逐渐迸裂的时节,NBA需要挽回他们的声名。
因为自己的进步,也因为基德的存在,勒布朗成为了美国队的第一快攻利器,以及球队的二号组织者。对委内瑞拉,20分钟内7投5中,11分3次助攻;对维京群岛,18分钟内4投全中外加5次助攻。从打巴西开始,勒布朗的魔鬼之旅开始了:24分钟内11投8中,包括6投4中的三分球,21分;对墨西哥,7投6中,三分3投全中,19分。对乌拉圭,11投全中26分,其中包括4个三分球。
半决赛对波多黎各,他的命中率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11投9中,19分9次助攻;而在二战2004年奥运冠军阿根廷的比赛中,他合计26投17中,决赛更三分球11投8中得到31分。
从在FIBA下挣扎,到成为FIBA的效率机器,仅有一年之隔。当然,此中有基德与科比的因素,但他自己不断进步的跳投、越发良好的大局观和传球手法,配上防守端步伐的进步,使他更能够在FIBA和NBA间游刃有余。
2007年美洲杯使他如今的话语重新有了分量,虽然提前宣示冠军未免狂妄,但已经没有人敢在他的反面下赌注了。了解他的人自会明白:他从不是狂妄自大、屡放空炮的家伙。在这支拥有科比、基德、韦德、克里斯·保罗等巨星的队上,选出一个领袖是令教练头疼的事。他出现了,声明愿意承担责任;在训练时,他又施展话痨的本领,用布泽所言的“日出说到日落”的劲头,催督队友。
看起来,他真把美国当成了自己的球队。
厌恨他的人自然会觉得他狡猾:在拥有了科比和基德之后,才宣称了美国的即将多,这几乎是一种坐享其成、投机取巧。然而,如你所知,勒布朗·詹姆斯从来不是一个天真未凿的少年,他如今的成就,一大部分是来自他的聪明和审时度势。他很懂得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勾当。
比如,在美国的尊严屡遭羞辱,而胜算又最大的2008年,提前宣布胜利。
[b]纽约[/b]
科比·布莱恩特这样宣布他对奥运的热情:“奥运会金牌比NBA总冠军更令人兴奋。”
他自然也有说这话的资格,因为他有三枚戒指。而勒布朗,哪怕这次征服了世界,他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国王。
因为,他还没有征服NBA。
2007年,他已经上演了奇迹:他把克里夫兰骑士带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但那也几乎是骑士的极限。已经有太多人断言,在克里夫兰,他永远不可能夺冠。国王身边没有剑术精良的骑士,相反,年复一年,勒布朗背负着这些家伙们前进,推倒一些巨人,然后在最后时刻担当配角。
也因此,针对他的交易流言从来不断。天之骄子,人人都了解他对NBA的分量。NIKE希望他去大城市,从而最大化他的商业价值。而阻止他离开的唯一障碍,也许仅仅是他的自尊。
和2007年拒绝去公牛的科比·布莱恩特一样:勒布朗不想作为失败者离开。
2008年3月9日,他在纽约麦迪逊拿下了50分10次助攻。纽约人倒戈为他欢呼,希望他作为救世主,来到篮球圣地、世界最大都市,成为万王之王。他潇洒的谈论流言:“纽约状态很差,他们在找一个力挽狂澜的人,而我在纽约有许多朋友……”
骑士当然不会交换他,令世界依然幻想不止的,是他2006年签下的那纸合同:2010年夏季球员选项,使他有自由选择的可能。
于是,纽约招来丹东尼做主帅,然后预备了大堆2009、2010年到期的垃圾合同;新泽西网队也在送走基德后破罐破摔,顺手送走杰佛森以便清空工资空间。纽约在召唤他,甚至为他成立了网站。除了克里夫兰人,每个人都相信他会去纽约,开始他新的职业生涯。
而他,似乎从来不介意这些传闻。
他戴着纽约扬基队的棒球帽出席各种场合,和网队的小老板、歌星Jay-Z过从甚密,而对克里夫兰又言语谨慎,不露锋芒的表达自己的意向——“我们需要基德”或“我们需要外围选手”,但又对每个队友赞不绝口。在队上内线安德雷·瓦雷让因合同问题被克里夫兰球迷痛恨时,他又与巴西人携手出场,以示支持。各个方面,他都没有得罪。似乎他对克里夫兰的忠诚无可怀疑,但却又似乎飘摇不定。
一如萨姆·史密斯所言:去到尼克斯或网队,他会比困守克里夫兰拥有更大的冠军可能性,以及更广阔的市场前程。纽约人都知道勒布朗的理想:从小被孤母抚养长大的他立志想成为全球第一富豪。他的精明一向体现在,在需要选择时,他总能选取更符合自身利益的选项。
而现在,他的摸棱两可却又是一种最聪明的选择。2007年夏,皮尔斯对凯尔特人管理层发怒,让丹尼·安吉兑现了未来,为他配上了加内特与雷·阿伦;科比以交易为要挟,使湖人更改了重视未来的经营思路。勒布朗明白这一切:在球队依然有求于他时,他的观望可以让球队为了挽留他而竭尽死力。网与纽约的低声下气,或是骑士的搜罗英豪,都是他的飘摇不定使然。
于是,不到最后一刻,他不会做选择。
23岁半,之所以NBA关于年轻的记录都已被他一一破去,许多年纪远大过他的巨星都已落在他身后,并非他比任何人急,而是他比许多人更懂得等待。他的职业生涯证明,他的大多数选择都是正确而聪明的。所以,最后,即便世界都知道他去到纽约便会离世界之颠近一步,但如今他依然故我的迟疑,又似乎在暗示他,这个被预授了王冠,只在步步接近王座的年轻人,别有一些阴谋打算。[/size]
推荐 (2)
评论 (78)
收藏
分享
举报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