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有删节,原贴请移步:第六感的至圣所
在体育论坛总有这样一种风气,马刺有今天的辉煌全是压榨功勋球员得来的,波波维奇和布福德被GDP给惯坏了,活该他们现在破鼓万人捶。但是你要是上去问他,那马刺到底坑了他们多少钱啊?他们就会哈哈哈哈然后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就回你你是杠精吧,你们马刺球迷可真是又当又立之类的
那既然这样,我就好好掰扯掰扯那些年GDP降薪的真相。
工资很简单,一看数量。1000万永远比100万值钱,大家没意见吧。二看占比,毕竟工资帽大涨了,不然以前超巨的工资数字可能到现在也一个普通首发。
首先是大前锋蒂姆邓肯
第一份合同:1997年签新秀状元合同(21岁),3年1020万美元,2000年夏到期;
1999年NBA劳资谈判,规定球员新秀合同后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邓肯的合同是在1997年签的,不受限制,2000年是完全自由球员。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二份合同:2000年签新秀后第一份合同(24岁),3年顶薪3260万美元,2003年到期,2001年工资帽4250万,该薪资占总工资帽25.8%;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2000年作为完全自由球员,非母队可为邓肯提供5年顶薪合同,马刺可以为他开出6年顶薪合同。邓肯续约签了三年,平均每年薪资1100万,所以说邓肯选择了三年顶薪留在马刺,不管是为了什么吧,这份合同肯定不如6年的多,每年顶薪但总数少了,而且三年选择马刺,我觉得这份合同是有一份情谊在的,虽然不存在降薪,但这份合同某种程度上也帮助了马刺。
第三份合同:2003年签新秀后第二份合同(27岁),7年顶薪1.22亿美元,2010年夏到期,2004年工资帽4400万,占总工资帽40%;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四份合同:2007年签2年4000万美元,2010年夏生效,2012年夏到期;
2010年是34岁的邓肯实际上降薪的一年,这一年他本来可以选择签2年5100万美元,但他最后签了2年4000万美元,留住了马努和帕克,这个时候毫无疑问这个合同是降薪的。
第五份合同:2012年签3年3000万,2015年到期,2013年工资帽5900万,占总工资帽17%;
该阶段邓肯可以拿到场均15+9+2的数据,平均每年薪资1000万美元。这份合同肯定是降薪的,而且也属于养老合同的一种,考虑到年龄,这份合同毫无疑问是降薪的。
第六份合同:2015年签新秀后第五份合同(39岁),2年1000万美元,2017年到期。
邓肯选择退役,马刺选择裁掉邓肯,保障邓肯能拿到全额合同。这份合同应该降了一点点,无伤大雅。
然后是控球后卫托尼帕克
第一份合同:2001年签新秀合同(19岁),3年240万,2004年到期;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二份合同:2004年签,6年6600万,2010年到期,2005年工资帽4950万,占总工资帽22%;当年帕克可以拿到场均15+6的数据,平均每年薪资1100万美元。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三份合同:2010年签新秀后第二份合同(29岁),4年5000万,2014年到期,2011年工资帽5800万,占总工资帽21.5%;这份合同存在100万左右的降薪。
第四份合同:2014年签新秀后第三份合同(33岁),3年4334万,2015年工资帽7000万,占总工资帽20.6%;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最后是得分后卫马努吉诺比利
第一份合同:2002年签新秀合同(25岁),2年290万美元;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二份合同:2004年签新秀后第一份合同(27岁),6年5200万,2005年工资帽4950万,占总工资帽17.5%;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三份合同:2010年签新秀后第二份合同(33岁),3年3890万,2011年工资帽5800万,占总工资帽22.4%;这份合同存在一点点降薪。
第四份合同:2013年签新秀后第三份合同(36岁),2年1400万,2014年工资帽6306万,占工资帽11.1%;这份合同存在降薪
第五份合同:2015年签新秀后第四份合同(38岁),2年570万,2016年工资帽9414万,占工资帽3.0%;这份合同存在降薪。
第六份合同2016年签新秀后第五份合同(39岁),1年1400万,2017年工资帽9909万,占工资帽14.1%;这份合同没毛病吧。
第七份合同:2017年签第六份合同(40岁),2年500万。选择退役,马刺选择裁掉他,保障马努能拿到全额合同。这份合同应该降了一点点,无伤大雅。
总结起来看,GDP的合同基本上物超所值,不是毒药合同,巅峰期给足,新秀前期大胆开价,后期有了基础可以稍微牺牲一点。
马刺其实一直都这样,没钱的时候大家紧一紧,有钱的时候大家一起渡过难关。尤其是对于球员来讲,这不像是在打工,像是在一起合伙做生意开家庭作坊。GDP顶薪基本拿的足足的,后期他们选择降薪。可以延长他们的职业生涯,保证夺冠竞争力,其实也是说得过去的。现在的很多新球迷,如果按他们的语气,似乎邓肯是不计报酬,年年降薪的一样。依然是个人服务于团队,团队强大了再反哺个人的马刺风格。生意当然是生意,但生意里也有人情在。毫无人情的生意很难长久。这种东西也在传承。
其实,米尔斯夺冠季的薪资,也是因为签约的时候受了伤,又是海外球员,所以只拿了三百多万,而之后托尼帕克伤情不明没人兜底的时候,马刺给了他大合同。如果之前米尔斯拿了大合同,马刺就续不了丹尼格林,而丹尼格林13年14年风头正盛的时候,市场价大概一千四五百万左右,为了引援阿德自己主动降薪续了马刺,都是一个道理。
包括之前马刺下放发展联盟的休斯蒂斯,先由马刺主队签了之后再裁掉,就是为了补偿他一点钱。如果马刺真是为了一点儿早饭钱不惜跟球员耍心眼,由何必费心搞这种操作。而且,好笑的是,要真是这些被压了价的球员骂马刺不地道,还算骂得有理,反而正是他们才对马刺甘之如饴,亲如一家,不离不弃。哪怕是那样被马刺吃光抹净一脚踢开的布鲁斯鲍文,按说他(以及斯普利特,威尔金斯这样的人),应该对马刺恨之入骨才对,偏偏他们都没留下一句马刺的不是,甚至鲍文在做解说的时候,为了马刺出头而把工作丢了。倒是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球迷和球员,和利害关系不清不楚的人,凡是有点什么风吹草动捕风捉影的事儿,都很热衷于赶紧跳出来替人打抱不平,言之商业联盟当然要保护好自己,忠诚无用云云。
——当然,对不懂马刺的人来说,不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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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育论坛总有这样一种风气,马刺有今天的辉煌全是压榨功勋球员得来的,波波维奇和布福德被GDP给惯坏了,活该他们现在破鼓万人捶。但是你要是上去问他,那马刺到底坑了他们多少钱啊?他们就会哈哈哈哈然后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就回你你是杠精吧,你们马刺球迷可真是又当又立之类的
那既然这样,我就好好掰扯掰扯那些年GDP降薪的真相。
工资很简单,一看数量。1000万永远比100万值钱,大家没意见吧。二看占比,毕竟工资帽大涨了,不然以前超巨的工资数字可能到现在也一个普通首发。
首先是大前锋蒂姆邓肯
第一份合同:1997年签新秀状元合同(21岁),3年1020万美元,2000年夏到期;
1999年NBA劳资谈判,规定球员新秀合同后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邓肯的合同是在1997年签的,不受限制,2000年是完全自由球员。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二份合同:2000年签新秀后第一份合同(24岁),3年顶薪3260万美元,2003年到期,2001年工资帽4250万,该薪资占总工资帽25.8%;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2000年作为完全自由球员,非母队可为邓肯提供5年顶薪合同,马刺可以为他开出6年顶薪合同。邓肯续约签了三年,平均每年薪资1100万,所以说邓肯选择了三年顶薪留在马刺,不管是为了什么吧,这份合同肯定不如6年的多,每年顶薪但总数少了,而且三年选择马刺,我觉得这份合同是有一份情谊在的,虽然不存在降薪,但这份合同某种程度上也帮助了马刺。
第三份合同:2003年签新秀后第二份合同(27岁),7年顶薪1.22亿美元,2010年夏到期,2004年工资帽4400万,占总工资帽40%;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四份合同:2007年签2年4000万美元,2010年夏生效,2012年夏到期;
2010年是34岁的邓肯实际上降薪的一年,这一年他本来可以选择签2年5100万美元,但他最后签了2年4000万美元,留住了马努和帕克,这个时候毫无疑问这个合同是降薪的。
第五份合同:2012年签3年3000万,2015年到期,2013年工资帽5900万,占总工资帽17%;
该阶段邓肯可以拿到场均15+9+2的数据,平均每年薪资1000万美元。这份合同肯定是降薪的,而且也属于养老合同的一种,考虑到年龄,这份合同毫无疑问是降薪的。
第六份合同:2015年签新秀后第五份合同(39岁),2年1000万美元,2017年到期。
邓肯选择退役,马刺选择裁掉邓肯,保障邓肯能拿到全额合同。这份合同应该降了一点点,无伤大雅。
然后是控球后卫托尼帕克
第一份合同:2001年签新秀合同(19岁),3年240万,2004年到期;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二份合同:2004年签,6年6600万,2010年到期,2005年工资帽4950万,占总工资帽22%;当年帕克可以拿到场均15+6的数据,平均每年薪资1100万美元。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三份合同:2010年签新秀后第二份合同(29岁),4年5000万,2014年到期,2011年工资帽5800万,占总工资帽21.5%;这份合同存在100万左右的降薪。
第四份合同:2014年签新秀后第三份合同(33岁),3年4334万,2015年工资帽7000万,占总工资帽20.6%;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最后是得分后卫马努吉诺比利
第一份合同:2002年签新秀合同(25岁),2年290万美元;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二份合同:2004年签新秀后第一份合同(27岁),6年5200万,2005年工资帽4950万,占总工资帽17.5%;这份合同不存在降薪吧,没毛病。。
第三份合同:2010年签新秀后第二份合同(33岁),3年3890万,2011年工资帽5800万,占总工资帽22.4%;这份合同存在一点点降薪。
第四份合同:2013年签新秀后第三份合同(36岁),2年1400万,2014年工资帽6306万,占工资帽11.1%;这份合同存在降薪
第五份合同:2015年签新秀后第四份合同(38岁),2年570万,2016年工资帽9414万,占工资帽3.0%;这份合同存在降薪。
第六份合同2016年签新秀后第五份合同(39岁),1年1400万,2017年工资帽9909万,占工资帽14.1%;这份合同没毛病吧。
第七份合同:2017年签第六份合同(40岁),2年500万。选择退役,马刺选择裁掉他,保障马努能拿到全额合同。这份合同应该降了一点点,无伤大雅。
总结起来看,GDP的合同基本上物超所值,不是毒药合同,巅峰期给足,新秀前期大胆开价,后期有了基础可以稍微牺牲一点。
马刺其实一直都这样,没钱的时候大家紧一紧,有钱的时候大家一起渡过难关。尤其是对于球员来讲,这不像是在打工,像是在一起合伙做生意开家庭作坊。GDP顶薪基本拿的足足的,后期他们选择降薪。可以延长他们的职业生涯,保证夺冠竞争力,其实也是说得过去的。现在的很多新球迷,如果按他们的语气,似乎邓肯是不计报酬,年年降薪的一样。依然是个人服务于团队,团队强大了再反哺个人的马刺风格。生意当然是生意,但生意里也有人情在。毫无人情的生意很难长久。这种东西也在传承。
其实,米尔斯夺冠季的薪资,也是因为签约的时候受了伤,又是海外球员,所以只拿了三百多万,而之后托尼帕克伤情不明没人兜底的时候,马刺给了他大合同。如果之前米尔斯拿了大合同,马刺就续不了丹尼格林,而丹尼格林13年14年风头正盛的时候,市场价大概一千四五百万左右,为了引援阿德自己主动降薪续了马刺,都是一个道理。
包括之前马刺下放发展联盟的休斯蒂斯,先由马刺主队签了之后再裁掉,就是为了补偿他一点钱。如果马刺真是为了一点儿早饭钱不惜跟球员耍心眼,由何必费心搞这种操作。而且,好笑的是,要真是这些被压了价的球员骂马刺不地道,还算骂得有理,反而正是他们才对马刺甘之如饴,亲如一家,不离不弃。哪怕是那样被马刺吃光抹净一脚踢开的布鲁斯鲍文,按说他(以及斯普利特,威尔金斯这样的人),应该对马刺恨之入骨才对,偏偏他们都没留下一句马刺的不是,甚至鲍文在做解说的时候,为了马刺出头而把工作丢了。倒是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球迷和球员,和利害关系不清不楚的人,凡是有点什么风吹草动捕风捉影的事儿,都很热衷于赶紧跳出来替人打抱不平,言之商业联盟当然要保护好自己,忠诚无用云云。
——当然,对不懂马刺的人来说,不需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