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其实我想问你,你的同事有驾驶证吗?你的车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险吗?如果你同事有驾驶证,而且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险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的规定,如果你是不存在以上过错的话,你基本上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且你赔偿给伤者的钱,你是可以向你的同事追偿的。
作为人道主义出发,我赞成你救助伤者,但是如果从法律出发,该谁负担的赔偿责任就应该由谁负担,不论这该负担的人是贫穷或者富裕,所以我建议你去起诉你同事,反正对于这么一个不讲道义和信用的人,你无需客气。
楼主,其实我想问你,你的同事有驾驶证吗?你的车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险吗?如果你同事有驾驶证,而且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险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的规定,如果你是不存在以上过错的话,你基本上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且你赔偿给伤者的钱,你是可以向你的同事追偿的。
作为人道主义出发,我赞成你救助伤者,但是如果从法律出发,该谁负担的赔偿责任就应该由谁负担,不论这该负担的人是贫穷或者富裕,所以我建议你去起诉你同事,反正对于这么一个不讲道义和信用的人,你无需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