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对,我认可你的说法。在网上虽说大家都不认识,但是基于同一个爱好在同一个话题下回答问题,起码也得有理有据讲出来自己信,不能撒泼打滚只为抹黑。我说一下我的标准,烦请你方便的话帮我排一下,这里标准只为排出历史前十即可。第一,必须是有mvp有冠军有fmvp,有这三个才算进了历史前十的门槛(在fmvp出现之前的球员可以放宽这一项,没有fmvp不是他们的问题)。第二,基于历史不同时期nba竞争力不同,采取aba和nba合并之前的荣誉进行打折的方式。打折比例我认为应不小于五折不大于八折,我个人倾向于打七折。第三,在前两条的基础上,以三项荣誉相加作为历史排名的基础,即三项之和越大的排名越高。第四,在两人大荣誉之和相等,或者数量相差不超过一个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其他项的比拼。具体我个人倾向于一阵、得分王为第一档的荣誉,数量多者赢;第一档荣誉相等时,二阵、助攻王、篮板王为第二档荣誉,数量多者赢;第二档荣誉相等时,三阵、抢断王、盖帽王为第三档荣誉,数量多者赢。第五,除以上原则,打个补丁:得分超过三万、篮板或助攻超过一万,可以视为一个一阵同档荣誉;历史无人能及的特殊荣誉,如历史得分王、历史助攻王、历史篮板王、乔丹的十个得分王、张伯伦的50分赛季等,可以视为一个mvp级别大荣誉(仅限于大荣誉数量相等时比拼)就以上五条,可以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