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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回出庭可以带个学生的
王教授是搁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某个法庭里坐最上面的,不会做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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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讹传讹而已,此王勇非彼王勇
不禁止,管理成本谁出呢?
你这话问的自己觉得有逻辑吗?不禁止餐饮卫生管理成本谁出?禁了摩托不禁止车辆行人出行,交通管理成本谁出?路桥土建市政管理成本谁出?不禁止生孩子各种民生教育医疗治安养老管理成本谁出?所有要用到公共资源的都禁了,都别活了呗?管理人员的工资哪来的?
这是算踢到钢板了
大体方向是对的,价值观是对的,政府部门应该清楚并理解老百姓的需求,去管理而不是去禁止;但是过程中吹毛求疵咄咄逼人没必要,例如询问另外一名交警的警号,就代表他是一个人执法,视频明明表现不止一个,就算其他人是辅警,也是可以的,说到视频时长的问题,如果是恶意剪辑歪曲事实,那没得说,但如果剪辑仅仅是因为要突出重点,方便庭审的时候查看,这不是找茬吗?
你惹他干嘛
我看过一些庭审,有的律师水的一批。话都说不利索,逻辑更是混乱,我听着都替他着急。你以为是新入职的新兵蛋子,结果人家是30多岁40岁的老律师了。就这水平,不知道这行业到底是有多好混?
越老的越混,没想到吧
看过一个卖鹦鹉的案子,感觉也差不多,一哥们网上买了几个鹦鹉再卖出去了,被判了五年,那个鹦鹉品种在保护名录上,但是是很多年前上的名录,案发时国内通过人工饲养种群已经大几千万了。
那个真离谱,总共挣了五百块介绍费,而且涉案鹦鹉是否保护动物是由不具备鉴定资格的某小城动物园内的饲养员凭照片确认的,这程序完全离谱。被告庭审中完全不会应答,多亏己方辩护律师疯狂拉扯。
中央党校
短时间内记住那么多法律条款,记忆力惊人。
牛逼!作为法学非全日制本科生、摩托车狂热爱好者、基层执法人员向王教授致敬!
摩托佬还是低调点吧,怕管的还不够严吗
借贴问一下老哥,我今年把钱还给了申请人,对方也寄了寄到申请书给法院法官。但网上还是能查到我的案件,而且还显示未履行金额。问法官却告知已经撤销了但网上还是会有记录是一辈子都消除不了的。真的是这样吗??
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了法院应当在系统上屏蔽你的被执行人信息,推送过去后被执行人信息网还有银行系统是查不到的
在抖音上断断续续看完过了
有没有摩托,其他交通工具的管理成本已经存在了,但是多了摩托车需要付出更多的管理成本,摩托车的替代品电动车已经造成很多的安全隐患,速度和质量更大的摩托车造成的危险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