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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那不是啥都有么,不要太在意
为方便他们赚钱,就要牺牲交通和市容市貌吗
而且这种地摊几乎无成本,
你猜猜为啥现在摆地摊的人会越来越多[奸笑][奸笑][奸笑]
因为几乎无成本,没有租金,商业水电费也没有物业清洁费什么都没有,而且现在地摊上的东西nm也贵死人,就内街边卖红薯的和炸串夹馍的。简直爆利,
网上还很多支持流动小摊贩的,你让小摊贩搁他小区门口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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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说啥了,我家在西安北郊这边,有个小区门口的摆摊直接把非机动车道占满了,我每次回家只能走过去,不能骑自行车,
还有晚上不开车灯的。包括一些汽车,不过电动车居多。到面前了才知道前面有一辆车,而且逆行!
是的,我经常骑电车的都特别讨厌晚上骑电车不开灯,踏马的不知道从哪就窜出来了。
我支持治理摊贩
确实,不管是走路、电车还是开车,碰见阴暗环境下还不开灯的电动车总能给我吓个半死。
支持。对于那些不戴头盔的我只想说撞死你不心疼,别溅别人一身血。
头盔是两轮唯一的安全护具了,戴头盔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骑摩托车轮子打滑,圈到别人车轮子底下,没头盔直接爆头,有头盔可能就落个轻伤。这结果对人家司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所以,真心奉劝各位,平时骑车的,还是买个靠谱的头盔戴上吧。
一直都有啊
。。。。。电动自行车 属于非机动车。。官方限速25km/h。。走的非机动车道。。。。。当然有考试也好但数量太大了。最主要是控制速度 不能随意调上限。
该查查 支持,不过扣我五十,我还是想说说,说完该支持支持
小电动车的车灯才是噩梦。一个比一个亮,还特么都是远光灯。晚上开车根本看不见。
你说的我都懂,我是刑辩律师,在法律中我们关注更多的是侵害的法益还有被害人承诺,不戴头盔属于行为人自担风险,公权力对他的干预涉及到价值位阶的平衡,属于价值判断范畴,但违停和逆行是单纯的他害性行为,是无理由打击的,当然交通法属于三部门交叉法,价值平衡会略有不同,我个人观点依然是对他害行为的打击放在第一性。
你没懂,你还是觉得自己是法律专业的,就只想用你的专业角度的范畴去看问题
实际是大量机动车直接把路停到非机动车道上,逼的小车往中间机动车道上跑,完事出事还要把锅全按到小车身上,话可不能只说一头。这是城市规划和管理落后现实发展的恶果,小车和大车互相攻击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我是车主,可我短距离也开小电驴。片面强调小电驴头盔的安全性,却忽视视野的受限所造成的安全隐患,同样是不负责任。
那不就是你买的头盔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