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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必须负责腾退,他写不写都得腾。
淘宝上有法拍房,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很多明确写明法院不负责腾退
我就是看好多人说没事,我才回复的,妈的这种房子没点黑白道上的人千万别碰,千万别想着捡漏,后面有罪受的
有没有租约,有没有腾空,现在都写清楚的。。。。
真碰上那种想恶心你的人你是一点办法没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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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
我听说一般没分险地理位置好的,基本内部分完了,不知道真假[微笑]
好的放不出来的。放出来的都是很差的。
80岁老太太与原房东签了20年租赁合同,但未在住建部门备案,这种情况符合强执标准么?老太太赖着不走,法院会去强执么?
拍卖公告没有注明带租约,只要法院负责交房,管你8000岁老乌龟都要走,现在大多数都是法院负责交吉。
啊?拍卖的时候不是应该全处理完了吗
有个术语叫做不交吉,就是保持现状的意思,建议了解下
你是做法拍房的吧?
不是做法拍房,但略知一二,另外法拍房也不是一个可以专门从事的行业,法拍房的拍卖主体是法院
好的轮不到我,不好的我也不好捡漏
以广东为例,现在法院执行力度大,绝大多数住宅都可以由法院清场交付给你。所以你挑法拍房的时候,要选公告里面写了法院负责清场的,法院自有办法去赶走那些占用人。
我就说一个:我身边有一家房子,倒了起码两手了,现在没有人敢进去住,空置在哪里了
他们爱怎么写怎么写,真敢不腾退就是渎职,这是硬性规定,最高院三令五申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