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是根据什么建议的呢......可以跟完,要项目金额的30%先打款,要不然和我有什么关系。我 做led的时候,有几个屏幕钢结构我做的,然后就去了隔壁公司了,一个工地不在一个标段。当原公司领导在准备吊装然后没电没路进的时候,想到了我,我直接说的就是这个事情我来干也不是不可以,先打5万预付款给我现在的公司,额外支付我个人1万2,合同和现在的公司签。人二话不说就办了.......因为我最熟悉,他找不到人你还不趁机拿捏他?现公司多一笔业务不好?自己多挣几万元不好?既然离职了,就没义务了,谈合作就谈合作。怕现公司有想法?有业务有钱赚就行,还在乎是不是你前东家?可以跟,但是钱得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