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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肯定有责任啊,但不会全责的
主责跑不了
撞上的地方的确是人行道,机动车应该会被担责的,虽然很无辜。
其实一点不无辜,左边一堆车都停了,稍微有点脑子就知道人行道上有情况
这个号码不吉利
这司机真水,有经验的谁在斑马线和路口去超过并排的大车?找死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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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这就叫曼巴精神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高速还真没责任,但是斑马线上这个速度一定有责。
刚搜了一下,我记得我以前在虎扑看过的
米国应该不烧纸吧
入乡随俗
学岔了老铁
什么罐头我说
乐
[大笑][大笑][大笑]乐
清晨的马路看来也没有这么好过嘛
[图片]
本不该笑的视频,看到你憋不住了,抱歉。
有交通灯的路口斑马线减速行驶这个是交规里最垃圾的规定,没有之一!这点向香港、国外多学习吧。路权路权,就是因为这些人都觉得横穿马路冲红灯不能拿他怎样,总觉得在自己大厅一样,这种人还是少点好免得增加国家负担。
先遵守规定,再谈其他的,想修改规定,付出行动,别特么在这耍嘴皮子
路口禁止超车
他也没超车啊。只能说路口不减速。
这不是凌晨四点的洛杉矶,这是马路,
曼巴OUT
死机没安全意思,但没违反交规吧,找死的不是这位曼巴
右侧超车好像也不对
他这速度过斑马线…妥妥的超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特么笑死了哈哈哈
高速你要是爬进去突然横穿马路,司机还真没责任,其他地方多少都要担责
死了的话多多少少得判个次责,如果完全无责,那么只要高速上出现一个傻子,那司机们都可以合法杀人了,这肯定是有弊端的,所以不管是从好的导向出发还是人道主义都会判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