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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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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这确实是进步,按16年以前的法律和判例,大车是要负责的,只是责任比例的问题,但至少,致死的责任是算在车上的,至少得负三分之一的责任!
这确实是进步,按16年以前的法律和判例,大车是要负责的,只是责任比例的问题,但至少,致死的责任是算在车上的,至少得负三分之一的责任!
哎,这个判决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判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要是哪天哪个司机心情不好,前面正好有行人或者电驴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可以减速或者避让减少损失的,司机因为心情问题直接就撞上去了,反正无责嘛,这种事情发生了就很难受,所以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我不是为那些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说话,有些事情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哎,这个判决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判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要是哪天哪个司机心情不好,前面正好有行人或者电驴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可以减速或者避让减少损失的,司机因为心情问题直接就撞上去了,反正无责嘛,这种事情发生了就很难受,所以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
我不是为那些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说话,有些事情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放屁呢?主动加速迎上去,和正常速度行驶,能一样?谁弱谁有理这种思维,什么时候才能消失
放屁呢?主动加速迎上去,和正常速度行驶,能一样?谁弱谁有理这种思维,什么时候才能消失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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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我住的地方,自豪
我住的地方,自豪
那能一样?车撞人人得死,人撞车车屁事没有,两个完全不对等,能一样?
那能一样?车撞人人得死,人撞车车屁事没有,两个完全不对等,能一样?
不对,我说的一样是有车走所以行人让渡了路权这种说法,反过来一样是指有行人,车也让渡了路权,所以两者在法律地位上没有区别。退一步说人撞车车怎么就没事了?另外你几岁了?什么都要对等,你跟谁对等过?这个世界上有完全对等的理想状态?不存在的想象中的概念不宜作为现实依据。
不对,我说的一样是有车走所以行人让渡了路权这种说法,反过来一样是指有行人,车也让渡了路权,所以两者在法律地位上没有区别。退一步说人撞车车怎么就没事了?另外你几岁了?什么都要对等,你跟谁对等过?这个世界上有完全对等的理想状态?不存在的想象中的概念不宜作为现实依据。
为什么这个判决会上热门,因为以前和未来注定都会是极度稀缺的
为什么这个判决会上热门,因为以前和未来注定都会是极度稀缺的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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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有理
逆行有理
今年法考不考,法硕也得考这个了,感觉是完美的法理分析题啊
今年法考不考,法硕也得考这个了,感觉是完美的法理分析题啊
就该把那句话违章的自己担责写进法律
就该把那句话违章的自己担责写进法律
没去过香港,只在社交上了解过,说行人闯红灯被撞死了,行人全责
没去过香港,只在社交上了解过,说行人闯红灯被撞死了,行人全责
开车时候谁没有过压死那些不守交通规则行人和电动车呢,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只是有约束不敢压。要是约束变弱,绝对会有人压。
开车时候谁没有过压死那些不守交通规则行人和电动车呢,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只是有约束不敢压。
要是约束变弱,绝对会有人压。
你们那儿开车这么可怕吗思想
你们那儿开车这么可怕吗思想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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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还得是上海啊,不愧是走在前线的
还得是上海啊,不愧是走在前线的
正好说反了,这是冰冷的法律判决,完全按照法律条文来。同时,按照死者为大的思路给予一定补偿的才是有温度的判决。当然,我是支持法官判决的,只是你这逻辑有点问题。
正好说反了,这是冰冷的法律判决,完全按照法律条文来。同时,按照死者为大的思路给予一定补偿的才是有温度的判决。当然,我是支持法官判决的,只是你这逻辑有点问题。
行人主责啊 该赔钱赔钱 该坐牢坐牢 这还不温暖?现在是越野车主无责 人家本来就正常行驶没有违规 合着硬给人加个罪就有温度了 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别人逻辑有问题的 米特码有逻辑吗?
行人主责啊 该赔钱赔钱 该坐牢坐牢 这还不温暖?现在是越野车主无责 人家本来就正常行驶没有违规 合着硬给人加个罪就有温度了 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别人逻辑有问题的 米特码有逻辑吗?
其实车主不被判刑事责任,保险赔偿点没什么。主要怕担刑责
其实车主不被判刑事责任,保险赔偿点没什么。主要怕担刑责
不是 凭什么啊 我啥错儿没有我保险赔钱?隔年涨的保费算你的?
不是 凭什么啊 我啥错儿没有我保险赔钱?隔年涨的保费算你的?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图片]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第一次看到2万多赞
第一次看到2万多赞
未开放道路,不适用道路安全交通法,只能按照过失致人死亡公诉。同样,本案的焦点就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关键是当事人能不能预判到致人死亡风险。在未开放道路,作为机动车驾驶员驶入,应该提高警惕性,50km/h的速度不算慢了,不足以降低风险到最小,所以最后按过失致人死亡论。当然道路管理方、男孩父亲、骑行组织者可能都要承担责任,不过最多属于民事责任。
未开放道路,不适用道路安全交通法,只能按照过失致人死亡公诉。同样,本案的焦点就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关键是当事人能不能预判到致人死亡风险。在未开放道路,作为机动车驾驶员驶入,应该提高警惕性,50km/h的速度不算慢了,不足以降低风险到最小,所以最后按过失致人死亡论。当然道路管理方、男孩父亲、骑行组织者可能都要承担责任,不过最多属于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怎么可能。未满12周岁不能上路骑行,监护人、骑行组织者明显违法。这次是未开放道路,之前骑行的视频可不是。
民事责任,怎么可能。未满12周岁不能上路骑行,监护人、骑行组织者明显违法。这次是未开放道路,之前骑行的视频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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