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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看看你自己说的啥?我说了法律要的是公正,你看不见吗?
你要不看看你自己说的啥?我说了法律要的是公正,你看不见吗?
人说的没毛病,是你自己看不懂。盗贼进你家盗窃,假设盗窃物品价值达到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只要这个人活着,就要承担法律后果。然而这人吃你家东西吃死了,盗窃的刑事责任因为行为人死亡而消失,那么这个时候,盗贼家属去反诉你,你猜你要不要赔偿?顺便说个例子,本世纪初,警察追捕逃犯,逃犯逃跑时出交通事故死亡,逃犯家属起诉警察,理由就是你不追他就不会死,你再猜猜法院怎么判的?
人说的没毛病,是你自己看不懂。盗贼进你家盗窃,假设盗窃物品价值达到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只要这个人活着,就要承担法律后果。然而这人吃你家东西吃死了,盗窃的刑事责任因为行为人死亡而消失,那么这个时候,盗贼家属去反诉你,你猜你要不要赔偿?顺便说个例子,本世纪初,警察追捕逃犯,逃犯逃跑时出交通事故死亡,逃犯家属起诉警察,理由就是你不追他就不会死,你再猜猜法院怎么判的?
骑车的孩子案件怎么样了
骑车的孩子案件怎么样了
车撞人人得死,人撞车,最多一个坑,双方完全不对等,你所谓的竞争,是双方同等地位,你的逻辑是错的,这么说,明白吗?
车撞人人得死,人撞车,最多一个坑,双方完全不对等,你所谓的竞争,是双方同等地位,你的逻辑是错的,这么说,明白吗?
你的逻辑就是他虽然违法了,但罪不至死,所以我应该赔偿吗?大量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已经是一件非常普遍的客观现象了,为什么会认定开车就天生侵犯了行人权利
你的逻辑就是他虽然违法了,但罪不至死,所以我应该赔偿吗?大量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已经是一件非常普遍的客观现象了,为什么会认定开车就天生侵犯了行人权利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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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卧槽,支持
卧槽,支持
功德无量啊!
功德无量啊!
希望全国推广
希望全国推广
你要搞清楚交通法,机动车在行驶方向信号灯变成绿灯后,要确保上个绿灯的车辆和行人都通过后才能通行,你不会以为你绿灯过路口把对面拖屁股的车撞了不是你全责吧?
你要搞清楚交通法,机动车在行驶方向信号灯变成绿灯后,要确保上个绿灯的车辆和行人都通过后才能通行,你不会以为你绿灯过路口把对面拖屁股的车撞了不是你全责吧?
如果一个行人确实因为某种特殊原因闯了红灯,比如抓歹徒啥的,如果司机远远看到了这个人你说他要踩刹车还是撞上去呢?
如果一个行人确实因为某种特殊原因闯了红灯,比如抓歹徒啥的,如果司机远远看到了这个人你说他要踩刹车还是撞上去呢?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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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之前守护解放西看到有个案例,行人翻越栏杆后被车撞到,碾压过去 抢救无效身亡。判的是行人主责司机次责(司机从快速路上下来,行人正在翻越栏杆,夜间视线不佳没有看到行人,车辆接近时行人刚好翻过去 横穿马路,司机未减速)。这个判决在当时看也进步的
之前守护解放西看到有个案例,行人翻越栏杆后被车撞到,碾压过去 抢救无效身亡。判的是行人主责司机次责(司机从快速路上下来,行人正在翻越栏杆,夜间视线不佳没有看到行人,车辆接近时行人刚好翻过去 横穿马路,司机未减速)。这个判决在当时看也进步的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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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我喜欢这个判决先例
我喜欢这个判决先例
好样的,敢为先者
好样的,敢为先者
你说这个撞了就是全责,而且交通法规定的也很明确,后灯让前灯,前灯走的时候是绿灯,就得让他走完,撞了就是后灯责任
你说这个撞了就是全责,而且交通法规定的也很明确,后灯让前灯,前灯走的时候是绿灯,就得让他走完,撞了就是后灯责任
我觉得就是如果司机已经尽到观察的义务,这个时候撞到了违反交规的行人可以免责,但是对那种明明可以看到违规行人也来得及踩刹车的而故意不踩的还是不能免责
我觉得就是如果司机已经尽到观察的义务,这个时候撞到了违反交规的行人可以免责,但是对那种明明可以看到违规行人也来得及踩刹车的而故意不踩的还是不能免责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图片]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瑞思拜!!!
瑞思拜!!!
这就是法考中一个最普通的交通肇事罪题目,但是实务中这么判还是很让人敬佩
这就是法考中一个最普通的交通肇事罪题目,但是实务中这么判还是很让人敬佩
很多年以前就是非机与其它车辆事故摔倒,被对面正常行驶货车碾压致死,货车判的无责。这种案子一直都是这么判的,哪来的什么轩然大波,就是新闻炒作而已。如果是行人或非机与机动车直接发生事故,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很多年以前就是非机与其它车辆事故摔倒,被对面正常行驶货车碾压致死,货车判的无责。这种案子一直都是这么判的,哪来的什么轩然大波,就是新闻炒作而已。如果是行人或非机与机动车直接发生事故,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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