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这样的,前些天因为早上上班比较急,非机动车道车辆比较多,为了赶时间就走了机动车车道。紧挨着右边第一条机动车道上有小汽车A停在路上,我骑的是电动自行车(用数字1表示)在右边第一条机动车道就跟着前方那两个非机动车(用数字2、3表示)变道。右边第二条机动车道上有小汽车B在我后方行驶,突然就剐蹭到我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我摔倒。从事后小汽车的行车记录仪上可以清晰看到,小汽车是能完全看到我的,而且我在小汽车前面,距离小汽车差不多有5-10米远。但是交警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车道”判我主责,我想问这合理吗?我承认我有错误,但最起码应该是同责或者次责吧,凭什么要判我主责呢?更何况小汽车也能看见我呀?#遵守交通规则 #行车安全 #非机动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起因是这样的,前些天因为早上上班比较急,非机动车道车辆比较多,为了赶时间就走了机动车车道。紧挨着右边第一条机动车道上有小汽车A停在路上,我骑的是电动自行车(用数字1表示)在右边第一条机动车道就跟着前方那两个非机动车(用数字2、3表示)变道。右边第二条机动车道上有小汽车B在我后方行驶,突然就剐蹭到我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我摔倒。从事后小汽车的行车记录仪上可以清晰看到,小汽车是能完全看到我的,而且我在小汽车前面,距离小汽车差不多有5-10米远。但是交警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车道”判我主责,我想问这合理吗?我承认我有错误,但最起码应该是同责或者次责吧,凭什么要判我主责呢?更何况小汽车也能看见我呀?#遵守交通规则 #行车安全 #非机动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