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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路遇到对向并排行驶的非机动车属于可预见的危险情况,这个没问题吧
这种情况对于司机,和小孩的爸爸是一样的,他也没有减速或者让行,那么算不算有过失?
又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案子
里程碑还得是我昆山龙哥,推动了正当防卫
那也只能随便逼逼几句啊,国家都定调过失杀人了,你去和国家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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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定调了?没有阿,只是警察局而已,还代表不了国家,还要打官司呢,哪那么快定调
这种情况要能规避,再发展个20年的ai估计有可能
控制时间
死亡直接原因是车碾过人,你说的那些都是间接的,基本家属不追究就没事
这个确实不合理
那个法官这样判,就遗臭万年。。。新修的路,不放个七八年没人敢跑了。。。
放多少年也一样啊,验收又不是年份到了就给你过,照样不给施工队钱,照样未开通路段
这个司机的事就不是谨慎能避免的
那么,他做到谨慎1了么,或者说,有证据证明他行车谨慎么?
对的,本来保险能赔点钱,非整成刑事案件。关键司机很无辜,天降横祸。
确实是。。。本来说破天就一起交通事故,结果整成现在这个样子
上海刚出的案例,是不是可以借鉴下: 行人周某闯红灯过马路,碰撞到骑行电动车的林某致其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周某见状逃离现场,林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9月4日,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交通肇事案件近期审理,周某被判两年半徒刑,轿车司机无需承担责任。
按交规来算司机零责任,导致孩子摔车的需要负全责,但现在所有新闻都没有提到这点就很奇怪,孩子摔车和被压是紧密相关的一个事故的两个阶段,骑行车队一堆头盔记录仪,撞之前装之后的视频都有,但导致孩子摔车的视频就没有了
肯定有预谋的嘛,不串通好这群骑车的每个人都有责任
现在不是检察院批捕吗?我倒觉得青岛的检察官应该介入一下逆行女司机打人案件
行拘,检方没法介入啊。
不吹牛。如果是我。这么窄的路,对面来一大坨这种自行车。我会提前减速。能不能反应过来另说。
你减速也刹不住了 突然就倒跟前儿了
你说这话我都怀疑你会不会开车,要么是驾龄太短,没遇到过什么事故。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是你自己注意、减速就没事了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对方犯傻犯浑。比如你会车的时候减速了,但是对面突然逆行,或者你正常减速,后面车追尾,怎么防?你再怎么注意也防不住,因为根本就不是你的问题引发的事故。就单这个事故来说,哪怕你减速了,对面的时速已经30多了,视频里那个孩子是直接摔到对向车道、直接摔进车轮底下的,你哪怕是20迈的时速也不影响他死亡的结果。
我从10年开车到现在少说也有20万公里了。我如果开车遇到这种对面被非机动车挤占横向空间的。我肯定提前减速。至于减到多少,不好说。能不能躲开?多半是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