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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被害人要自己垫资,才能报销。又不是保险公司直接付医药费。
交强险18000保险公司垫的,其他的需要划责任,看地方,部分地区交强险18000以外的需要出院后
党老汉是交通事故住院,要走保险的,所以住院都是自费。
不不,车如果全责,可以申请垫付,而且不管垫没垫付,交强险是必须到位的。交强险用完再申请商业险垫付,整个过程保险员要确定受害方在医院里住院。
谁告诉你车祸用医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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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时候说用医保了?
应该不是看地方,是看责任,如果全责就可以申请商业险垫付,如果各自有责任,一般就受伤住院的先垫付,等出院后按照发票分责任赔偿。
看错了
合着保险公司不懂医疗呗,不是治疗合理使用的治疗费用,你觉得保险公司会不会列出来让法院不支持呢?到时候大家是不是又要说,人都被撞了,用点药怎么啦。。。。。
是呀,法官又没办法判断用点增加抵抗力的药品算不算与交通事故有关,我遇到过交通事故赔偿医药费用涉及妇科疾病的,保险公司提出来没关系,受害人说被撞以后导致的,怎么办?
那估计得准备好证据,最后看法官采信谁的说法!
我的意思是新型碰瓷!通过真的被撞来讹诈更多的赔偿费用!你不要以为没碰到然后装受伤才叫碰瓷!黑产业真的是手法层出不穷!
按你的逻辑,昆山龙哥案也是新型借正当防卫故意杀人啊
我的意思是在这个案子中,党老汉没有申请垫付,是自费的。
不是,我的意思是划了责任,就算是车方全责,有些地方也是要求出院以后,18000以后就不垫付了,比如云南去年,但是今年又不一样今年18000以外也垫付的。
我说的是如果法官支持了老头的主张,对以后的影响!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有没有可能存在合理合法的区间和合法不合理的区间呢?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本就是落后于时代发展的,立法机关都在不断更新修订,为什么在你这就这么偏激呢?
所以说,以后不要怕花钱,只要别人能给报销的,该吃吃该花花。后面康复也要钱。谁说脚扭了就不需要康复训练的,觉得不舒服就康复训练。
想的还是太片面了,前面所有的钱都先得自己出,如果家里有钱那无所谓,要是家里没那么多钱呢?案中的那个人,我想就是因为没钱了,所以才没住那么长时间的院吧?
你这话说的神奇了,能出去干活了,还要误工费?你觉得你的逻辑通吗?再说我都说了,不讨论这个,只说如果法官支持老头的挂床行为,后续会有什么深远影响!
就针对你前面这句,能出去干活怎么就不能要误工费了》?被撞受伤住院这些天,是不是耽误干活赚钱了,能不能要误工费?
有保险公司呀
你压根就不懂,就别说了,省的丢人。前期在医院的所有费用都是要用自己钱交的,直到你觉得可以出院了,你才会去找对方或者保险公司理赔。所以说,要是家里没多少钱,你想继续住院治疗,只能去借钱,要么提前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