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笑,是不是我要先肯定她处理得当,审判合法才能进一步讨论呢?我从来没说过她判决不公正,甚至专门指出过她秉公办理。至于你认为和稀泥,也无非只是想纠结她审判对错而已。可这影响她现在如何嘛,无非是你争个口头上的掰手腕罢了。我是想说任何事都有它的原因,即使是交通意外,也有可能是司机的走神和车子出故障。回到这件事上,在这个非常典型的激情杀人事件里,点起炸药桶的无非是这个判决。可炸药桶可不可以事先排除呢?而塑造炸药桶的东西单单就只是医疗保险的纠纷吗?案子办得好,可事情是不是也可以处理好呢?如果你愿意讨论这个就别把牌匾举得高高的,却用下巴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