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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我的在天之灵就被你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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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案细节和本案完全不同。
龙哥也丧失了侵害能力啊,也是追着砍的不也是正当防卫吗
龙哥案完全不同。龙哥一开始拿砍刀(管制刀具那种砍刀)下宝马车砍于海明,这个可以常理推断为他是黑帮流氓这类人员+车上大概率还有其他凶器,外加于海明电瓶车跑不过宝马。所以龙哥一旦回到车上,有很大概率继续对于海明加以侵害,所以于海明的反杀才算正当防卫。任何一个细节不满足,就够不上正当防卫。
有没有可能是对方装的
那你跑开就可以逃命,理解了吧。法律没不让你逃命。你们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只有挨打和还手二选一。
龙哥逃回宝马,宝马车上可以按常理推断还有其他凶器(因为龙哥一开始拿着砍刀下宝马车,正常人不会有砍刀)。外加宝马肯定比于海明的电瓶车跑得快。
保安人权过低并且没有执法权,我赌不会判防卫过当,反而有可能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人权过低都来了
这种叫激情杀人,并且受害人有过错。死缓都不一定判的到,20来年肯定能出来
激情杀人要被害人严重过错,这个很难认定
我感觉是正当防卫,最多也就防卫过当而已,绝对不会死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不存在防卫过当。即使夺刀反杀,杀一个还可以辩护误杀,杀两个就无可辩解。一般来说,夺刀,不一定反杀。只要反杀,必有争议。杀死两人,就无话可说了。只有认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