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拿到两套房产后,父母在未经其同意情况下强行生二胎,意外身故,拒绝抚养一岁弟弟 375回复/ 50807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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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知乎上的热帖找到了这女的对这个事的反击,然后发现罗翔阐述这个事的时候,还太遮掩了。事实上这女的毁三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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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pple_lyq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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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利所以父母有义务。

姐姐没有权利决定,所以理论上姐姐也不应该有义务。

这是基本的全责统一,如果连这个都要推翻那直接会动摇法律、道德的根基,就没啥好聊的了。

之所以罗老师讲的法律有相关规定,那是为了考虑人类存续、孩子生长,这条法律从制定之初应该就已经选择牺牲了姐姐的选择权利来保护弟弟生存的权利,是类似“杀一人而救百人”的条款。但是凭心而论真的有那么多人愿意牺牲自己救百人么?

父母有权利所以父母有义务。

姐姐没有权利决定,所以理论上姐姐也不应该有义务。

这是基本的全责统一,如果连这个都要推翻那直接会动摇法律、道德的根基,就没啥好聊的了。

之所以罗老师讲的法律有相关规定,那是为了考虑人类存续、孩子生长,这条法律从制定之初应该就已经选择牺牲了姐姐的选择权利来保护弟弟生存的权利,是类似“杀一人而救百人”的条款。但是凭心而论真的有那么多人愿意牺牲自己救百人么?

好像不是,如果父母死了,姐姐有扶养的义务

好像不是,如果父母死了,姐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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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紫金鲨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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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老师视频里不是说了,之前这父母感情不好,都怕离婚后肥水流外人田,直接财产全转给女儿,这样离婚肥水就流不到外面

罗翔老师视频里不是说了,之前这父母感情不好,都怕离婚后肥水流外人田,直接财产全转给女儿,这样离婚肥水就流不到外面

为想到女儿才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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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除了两套房子,没有其他财产吗?现金、存款、理财、首饰、汽车,加一起也算点儿财产吧,弟弟也有继承权的,她独占就是违法犯罪了。

夫妻除了两套房子,没有其他财产吗?现金、存款、理财、首饰、汽车,加一起也算点儿财产吧,弟弟也有继承权的,她独占就是违法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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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星星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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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是,如果父母死了,姐姐有扶养的义务

好像不是,如果父母死了,姐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好像是这样的,我并没有否认,我只是单单讨论此项条款全责并不统一,因为姐姐对弟弟只有义务没有权利,除非法律同时规定如果姐姐履行抚养义务将来弟弟也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好像是这样的,我并没有否认,我只是单单讨论此项条款全责并不统一,因为姐姐对弟弟只有义务没有权利,除非法律同时规定如果姐姐履行抚养义务将来弟弟也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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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拿钱,谁抚养,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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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天行健将进酒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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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毁不毁的,这个女的自小被父母娇生惯养宠溺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点,她也算是完美参透了“人不为己天珠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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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毁不毁的,这个女的自小被父母娇生惯养宠溺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点,她也算是完美参透了“人不为己天珠地灭”

所以我朋友家很有钱,但他们教导儿女谈恋爱结婚不要找独生子女,是有一定道理的

所以我朋友家很有钱,但他们教导儿女谈恋爱结婚不要找独生子女,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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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紫金鲨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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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必须出台法律去做保障,按你说的如果,不用承担社会舆论道德谴责,且没有法律去强制监督,那么第二天世界就会出现大量爹妈都不养的动物。这就到视频里罗翔说的,法律就是为了抑制人性里的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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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必须出台法律去做保障,按你说的如果,不用承担社会舆论道德谴责,且没有法律去强制监督,那么第二天世界就会出现大量爹妈都不养的动物。这就到视频里罗翔说的,法律就是为了抑制人性里的恶的

麻烦不要偷换概念,赡养父母跟养育弟弟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作为女儿她享受到了父母养育的权利,所以理应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是关于她的弟弟,她一不是选择和决定人,二不是收益人,说白了此条款就是明摆了剥夺较强一方利益去保障弱势一方的权利,本来道理上就是有欠缺的,远远达不到您说的需要抑制的“恶”,这就像以前我们都说劫富济贫,但是富不代表一定就是坏。

麻烦不要偷换概念,赡养父母跟养育弟弟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作为女儿她享受到了父母养育的权利,所以理应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是关于她的弟弟,她一不是选择和决定人,二不是收益人,说白了此条款就是明摆了剥夺较强一方利益去保障弱势一方的权利,本来道理上就是有欠缺的,远远达不到您说的需要抑制的“恶”,这就像以前我们都说劫富济贫,但是富不代表一定就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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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巡逻小瘪三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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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又不是妈,意思意思给口饭,饿不死就行了

姐姐又不是妈,意思意思给口饭,饿不死就行了

父母去世,成年兄姐有抚养义务的,更别说她还继承了财产。

父母去世,成年兄姐有抚养义务的,更别说她还继承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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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PeterZP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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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成年兄姐有抚养义务的,更别说她还继承了财产。

父母去世,成年兄姐有抚养义务的,更别说她还继承了财产。

没说不养啊,给口饭吃,还要咋的,到岁数了有义务教育呢,高中毕业就可以自谋生路啦

没说不养啊,给口饭吃,还要咋的,到岁数了有义务教育呢,高中毕业就可以自谋生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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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pple_lyq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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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利所以父母有义务。

姐姐没有权利决定,所以理论上姐姐也不应该有义务。

这是基本的全责统一,如果连这个都要推翻那直接会动摇法律、道德的根基,就没啥好聊的了。

之所以罗老师讲的法律有相关规定,那是为了考虑人类存续、孩子生长,这条法律从制定之初应该就已经选择牺牲了姐姐的选择权利来保护弟弟生存的权利,是类似“杀一人而救百人”的条款。但是凭心而论真的有那么多人愿意牺牲自己救百人么?

父母有权利所以父母有义务。

姐姐没有权利决定,所以理论上姐姐也不应该有义务。

这是基本的全责统一,如果连这个都要推翻那直接会动摇法律、道德的根基,就没啥好聊的了。

之所以罗老师讲的法律有相关规定,那是为了考虑人类存续、孩子生长,这条法律从制定之初应该就已经选择牺牲了姐姐的选择权利来保护弟弟生存的权利,是类似“杀一人而救百人”的条款。但是凭心而论真的有那么多人愿意牺牲自己救百人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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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父母错在不该那么早把房子过户给她,否则儿子至少还有一套房的遗产,靠着这套房的租金,也能让亲戚帮着把儿子养大了

她父母错在不该那么早把房子过户给她,否则儿子至少还有一套房的遗产,靠着这套房的租金,也能让亲戚帮着把儿子养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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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犯什么法,父母双亡的小孩法律上是可以过继给别人的

她犯什么法,父母双亡的小孩法律上是可以过继给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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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pple_lyq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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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不要偷换概念,赡养父母跟养育弟弟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作为女儿她享受到了父母养育的权利,所以理应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是关于她的弟弟,她一不是选择和决定人,二不是收益人,说白了此条款就是明摆了剥夺较强一方利益去保障弱势一方的权利,本来道理上就是有欠缺的,远远达不到您说的需要抑制的“恶”,这就像以前我们都说劫富济贫,但是富不代表一定就是坏。

麻烦不要偷换概念,赡养父母跟养育弟弟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作为女儿她享受到了父母养育的权利,所以理应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是关于她的弟弟,她一不是选择和决定人,二不是收益人,说白了此条款就是明摆了剥夺较强一方利益去保障弱势一方的权利,本来道理上就是有欠缺的,远远达不到您说的需要抑制的“恶”,这就像以前我们都说劫富济贫,但是富不代表一定就是坏。

说的那么清楚了,那她赡养过她父母一天了吗?这个时候不说对等了?这个时候不说对她父母不公平了?你欠父母的,父母明确说还你弟弟身上,有什么解读不明白吗

说的那么清楚了,那她赡养过她父母一天了吗?这个时候不说对等了?这个时候不说对她父母不公平了?你欠父母的,父母明确说还你弟弟身上,有什么解读不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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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足球皇帝里奥梅西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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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犯什么法,父母双亡的小孩法律上是可以过继给别人的

她犯什么法,父母双亡的小孩法律上是可以过继给别人的

法律上是说孤儿,不包括有成年亲哥哥姐姐这种情况

法律上是说孤儿,不包括有成年亲哥哥姐姐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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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紫金鲨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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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怕多个弟弟来分财产可以理解,可弟弟才一岁,父母已经身故,她居然把弟弟送给一对农村夫妇,这就很毁三观

女儿怕多个弟弟来分财产可以理解,可弟弟才一岁,父母已经身故,她居然把弟弟送给一对农村夫妇,这就很毁三观

我今天在楼下溜我三岁的娃,一个大概10岁左右上小学的小女孩,就在我旁边嘟囔,就烦这些小孩,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哭,我一下子就想起来那个把人家孩子摔死那个小王八蛋了,说实话真的离这边小小仙女远点,认真的!

我今天在楼下溜我三岁的娃,一个大概10岁左右上小学的小女孩,就在我旁边嘟囔,就烦这些小孩,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哭,我一下子就想起来那个把人家孩子摔死那个小王八蛋了,说实话真的离这边小小仙女远点,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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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怕多个弟弟来分财产可以理解,可弟弟才一岁,父母已经身故,她居然把弟弟送给一对农村夫妇,这就很毁三观

女儿怕多个弟弟来分财产可以理解,可弟弟才一岁,父母已经身故,她居然把弟弟送给一对农村夫妇,这就很毁三观

这没什么问题吧,她自己能带好一岁的孩子吗?

这没什么问题吧,她自己能带好一岁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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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女儿拿到两套房产后,父母在未经其同意情况下强行生二胎,意外身故,拒绝抚养一岁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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