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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不是他杀的,一个橄榄球巨星亿万富翁,大把女人,有毛病才去杀前妻
你怎么知道他有没有毛病?
你怎么知道他有没有毛病?
我觉得不能这么说事实上直到今天网络上依然有很多人也认为呼格就是凶手
我觉得不能这么说
事实上直到今天网络上依然有很多人也认为呼格就是凶手
应该说实务界、理论界大多是都是这样认为的,只是群众不答应。
应该说实务界、理论界大多是都是这样认为的,只是群众不答应。
这个事情上反馈的其实是金钱的模拟,而不是什么程序正义。如果没有金钱,有个p的程序正义。
这个事情上反馈的其实是金钱的模拟,而不是什么程序正义。如果没有金钱,有个p的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保护的恰恰是普通人,同时也是对法律公信力的保护
程序正义保护的恰恰是普通人,同时也是对法律公信力的保护
动机是什么
动机是什么
他大儿子是他和第一任妻子所生的。被害的是第二任白人妻子。“大儿子凶手理论”可以参考李昌钰的采访报告。当时李昌钰是辛普森辩护团成员,负责提供物证辩护。李昌钰的结论是,种种物证表明辛普森不是凶手,但是肯定是人在现场,知道具体情况,参与了现场处理。因为现场种种物证证明当时有其他嫌疑犯在场,行凶的可能性很高。这就是产生了“大儿子行凶理论”。而当时的检方把所有矛头全部都指向了辛普森,而忽略了所有其他嫌疑犯,甚至连啥都没去查。所以检方最后指控失败是必然的。
他大儿子是他和第一任妻子所生的。被害的是第二任白人妻子。“大儿子凶手理论”可以参考李昌钰的采访报告。当时李昌钰是辛普森辩护团成员,负责提供物证辩护。李昌钰的结论是,种种物证表明辛普森不是凶手,但是肯定是人在现场,知道具体情况,参与了现场处理。因为现场种种物证证明当时有其他嫌疑犯在场,行凶的可能性很高。这就是产生了“大儿子行凶理论”。而当时的检方把所有矛头全部都指向了辛普森,而忽略了所有其他嫌疑犯,甚至连啥都没去查。所以检方最后指控失败是必然的。
程序正义比真相正义更重要
程序正义比真相正义更重要
少替美国洗白,芝加哥警署的问题可不是程序不正义那么简单,凡事拿程序不正义推脱能让辛普森脱罪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帮丑国洗地的
少替美国洗白,芝加哥警署的问题可不是程序不正义那么简单,凡事拿程序不正义推脱能让辛普森脱罪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帮丑国洗地的
程序正义比真相正义更重要
程序正义比真相正义更重要
直接拿辛普森和他前妻一起盖过的毯子做裹尸布(案发前三天,辛普森才到前妻家过夜do爱)然后在前妻身上检测出辛普森体液,第一次取证辛普森8滴血液(8毫升),结果后来法庭确认,用于检验化验用去了5滴,剩余3滴消失不知所踪,第一次取证现场没发现辛普森血迹,对辛普森取血后第二次现场勘测恰好发现了三滴辛普森的血迹;辛普森的血迹中有抗凝血剂,美杂畜洗地说他吃了麦当劳炸鸡,而美国禽类畜牧业有使用抗凝剂的惯例,但是按照血液中抗凝剂含量,他这是吨吨吨100毫升抗凝剂的程度;第一次现场勘测笔录中,女受害者身上有七滴垂直下落的血迹,疑似是凶手遗落,辨方要求检测这七滴血迹,警方表示,证据遗失了……警方在辛普森取证的血袜,结果左右脸血迹形状完全一致,辛普森前妻和情人都是瘾君子(被芝加哥警署明确处罚过),案发前一周内,他们和芝加哥涉毒黑帮都有毒资纠纷,辨方多次要求芝加哥警署做毒品痕迹检测,芝加哥警署均拒绝。等等等,把辛普森脱罪归类为取证程序不合法,就是避重就轻,替美狗洗地
直接拿辛普森和他前妻一起盖过的毯子做裹尸布(案发前三天,辛普森才到前妻家过夜do爱)然后在前妻身上检测出辛普森体液,第一次取证辛普森8滴血液(8毫升),结果后来法庭确认,用于检验化验用去了5滴,剩余3滴消失不知所踪,第一次取证现场没发现辛普森血迹,对辛普森取血后第二次现场勘测恰好发现了三滴辛普森的血迹;辛普森的血迹中有抗凝血剂,美杂畜洗地说他吃了麦当劳炸鸡,而美国禽类畜牧业有使用抗凝剂的惯例,但是按照血液中抗凝剂含量,他这是吨吨吨100毫升抗凝剂的程度;第一次现场勘测笔录中,女受害者身上有七滴垂直下落的血迹,疑似是凶手遗落,辨方要求检测这七滴血迹,警方表示,证据遗失了……警方在辛普森取证的血袜,结果左右脸血迹形状完全一致,辛普森前妻和情人都是瘾君子(被芝加哥警署明确处罚过),案发前一周内,他们和芝加哥涉毒黑帮都有毒资纠纷,辨方多次要求芝加哥警署做毒品痕迹检测,芝加哥警署均拒绝。等等等,把辛普森脱罪归类为取证程序不合法,就是避重就轻,替美狗洗地
NONONO,我在另一个帖子刚说完,你要认真看过相关资料你大概率也会认为他是无辜的,或者说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必须得判他无辜。这个案子给我的最大体会就是,美国司法界太TM黑了,一个著名公众人物,百万富翁倾家荡产在超豪华辩护天团和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得到的不是司法的不公,而仅仅是司法的公正而已,普通人或者说条件稍微差一点的人在美国司法系统手里到底多惨真是让人没法想象。
NONONO,我在另一个帖子刚说完,你要认真看过相关资料你大概率也会认为他是无辜的,或者说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必须得判他无辜。
这个案子给我的最大体会就是,美国司法界太TM黑了,一个著名公众人物,百万富翁倾家荡产在超豪华辩护天团和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得到的不是司法的不公,而仅仅是司法的公正而已,普通人或者说条件稍微差一点的人在美国司法系统手里到底多惨真是让人没法想象。
美国从来就没有疑罪从无的说法。陪审团制司法体系下,陪审团成员随机选出,素质参差不齐。最后表决全凭对控辩双方律师的口才和自己对庭上原告/被告的同情心做主观认定。根本不看任何证据。
美国从来就没有疑罪从无的说法。陪审团制司法体系下,陪审团成员随机选出,素质参差不齐。最后表决全凭对控辩双方律师的口才和自己对庭上原告/被告的同情心做主观认定。根本不看任何证据。
程序正义比真相正义更重要
程序正义比真相正义更重要
此案审判一年内芝加哥警署后来一个副署长,两个警长,四个警员遭受刑事处分,一百三十余名雇员遭受处分,直接超过芝加哥警署之前三十多年的处分人数,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什么追求程序正义,FBI各种先搜查后补票,以及钓鱼执法现在都有一堆,最著名的就是特朗普的海湖庄园遭受FBI突击搜查,就是没有联邦法院授权批准下的违规搜查,结果现在还不照样入禀法院?什么年代还信美国警察按规矩办事?
此案审判一年内芝加哥警署后来一个副署长,两个警长,四个警员遭受刑事处分,一百三十余名雇员遭受处分,直接超过芝加哥警署之前三十多年的处分人数,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什么追求程序正义,FBI各种先搜查后补票,以及钓鱼执法现在都有一堆,最著名的就是特朗普的海湖庄园遭受FBI突击搜查,就是没有联邦法院授权批准下的违规搜查,结果现在还不照样入禀法院?什么年代还信美国警察按规矩办事?
和C罗那个案子是一样,从来打的都不是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的官司,而是警官取证是否正规的官司
和C罗那个案子是一样,
从来打的都不是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的官司,而是警官取证是否正规的官司
别替美国洗地了,真以为只是取证不合规?FBI突击海湖庄园直接涉及违宪,不照样被民主党运作到了入禀法院阶段?辛普森案就是芝加哥警署集体不职业,甚至违法的侦办
别替美国洗地了,真以为只是取证不合规?FBI突击海湖庄园直接涉及违宪,不照样被民主党运作到了入禀法院阶段?辛普森案就是芝加哥警署集体不职业,甚至违法的侦办
和C罗那个案子是一样,从来打的都不是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的官司,而是警官取证是否正规的官司
和C罗那个案子是一样,
从来打的都不是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的官司,而是警官取证是否正规的官司
直接拿辛普森和他前妻一起盖过的毯子做裹尸布(案发前三天,辛普森才到前妻家过夜do爱)然后在前妻身上检测出辛普森体液,第一次取证辛普森8滴血液(8毫升),结果后来法庭确认,用于检验化验用去了5滴,剩余3滴消失不知所踪,第一次取证现场没发现辛普森血迹,对辛普森取血后第二次现场勘测恰好发现了三滴辛普森的血迹;辛普森的血迹中有抗凝血剂,美杂畜洗地说他吃了麦当劳炸鸡,而美国禽类畜牧业有使用抗凝剂的惯例,但是按照血液中抗凝剂含量,他这是吨吨吨100毫升抗凝剂的程度;第一次现场勘测笔录中,女受害者身上有七滴垂直下落的血迹,疑似是凶手遗落,辨方要求检测这七滴血迹,警方表示,证据遗失了……警方在辛普森取证的血袜,结果左右脸血迹形状完全一致,辛普森前妻和情人都是瘾君子(被芝加哥警署明确处罚过),案发前一周内,他们和芝加哥涉毒黑帮都有毒资纠纷,辨方多次要求芝加哥警署做毒品痕迹检测,芝加哥警署均拒绝。等等等,把辛普森脱罪归类为取证程序不合法,就是避重就轻,替美狗洗地
直接拿辛普森和他前妻一起盖过的毯子做裹尸布(案发前三天,辛普森才到前妻家过夜do爱)然后在前妻身上检测出辛普森体液,第一次取证辛普森8滴血液(8毫升),结果后来法庭确认,用于检验化验用去了5滴,剩余3滴消失不知所踪,第一次取证现场没发现辛普森血迹,对辛普森取血后第二次现场勘测恰好发现了三滴辛普森的血迹;辛普森的血迹中有抗凝血剂,美杂畜洗地说他吃了麦当劳炸鸡,而美国禽类畜牧业有使用抗凝剂的惯例,但是按照血液中抗凝剂含量,他这是吨吨吨100毫升抗凝剂的程度;第一次现场勘测笔录中,女受害者身上有七滴垂直下落的血迹,疑似是凶手遗落,辨方要求检测这七滴血迹,警方表示,证据遗失了……警方在辛普森取证的血袜,结果左右脸血迹形状完全一致,辛普森前妻和情人都是瘾君子(被芝加哥警署明确处罚过),案发前一周内,他们和芝加哥涉毒黑帮都有毒资纠纷,辨方多次要求芝加哥警署做毒品痕迹检测,芝加哥警署均拒绝。等等等,把辛普森脱罪归类为取证程序不合法,就是避重就轻,替美狗洗地
美国从来就没有疑罪从无的说法。陪审团制司法体系下,陪审团成员随机选出,素质参差不齐。最后表决全凭对控辩双方律师的口才和自己对庭上原告/被告的同情心做主观认定。根本不看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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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从来就没有疑罪从无的说法。陪审团制司法体系下,陪审团成员随机选出,素质参差不齐。最后表决全凭对控辩双方律师的口才和自己对庭上原告/被告的同情心做主观认定。根本不看任何证据。
证据链确凿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都是铁案。唯一的不同是美国是判例法,判罚尺度可以浮动。辛普森这是纯纯迫害,警察业余到不保护证据,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在中国有警察但敢这样,等着当地公检法大洗牌吧
证据链确凿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都是铁案。唯一的不同是美国是判例法,判罚尺度可以浮动。辛普森这是纯纯迫害,警察业余到不保护证据,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在中国有警察但敢这样,等着当地公检法大洗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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