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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的伟大胜利
哈哈哈,金钱的伟大胜利,换个普通人,在有死刑的洲,可能他已经和詹姆斯岁数差不多了
美国的衰落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掀起一股律师热,从此正义就经常迟到甚至缺席,直到礼崩乐坏。
律师,都能亡国啦?什么逻辑啊!没有律师辩护,大部分嫌疑人一抓一个“准”,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这样正义就能到来啦?
我这么说吧,辛普森杀人案在刑事上,大家没法儿给他定罪。但是在民事上辛普森被判做了天价赔偿。说明什么呢?就是法官事实上认为辛普森的确也杀了妻子,只是因为这个批的程序正义让他逃脱了法律制裁了。而且几年之后他又因为别的案子入狱了。所以天道好轮回。说到这个有另外一个类似的案子,就是清华朱令案子。所有人都知道孙维投毒了,只不过因为当时的环境,让他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别把刑民混为一谈
《所有人都知道他老婆就是他杀的但就是不能给他定罪》
“疑罪从无”是司法制度的先进性的最高体现,因为冤枉一个好人远比错放十个坏人更可怕!
还真不是,现在都倾向于是他是想帮他大儿子(前妻生的)顶罪,没想到被卡戴珊找到了疑点,导致最终结果比他预想的更好(最后赔了钱了事
和朱令的案子还是有区别的,辛普森案是有直接证据包括各种人证物证的,只是因为程序问题不被认定;而朱令案没有直接证据,尽管可能是被蓄意破坏,但也只是可能。而且辛普森因为破产也没承担应付的巨额赔偿。
朱令那个年代她们的确能做到这种事 并非孤例 只是朱令案出名罢了
卡戴珊前亲爹,现在是阿姨了。
[图片]
卡戴珊亲爹是罗伯特卡戴珊,辛普森杀妻案的律师后爹是布鲁斯詹娜,前运动员后变性
《程序正义》
基本算是没什么疑点,只是取证程序上的瑕疵被讼棍抓住了
使用有瑕疵的程序采集的证据为什么要采信?要程序法干什么?要证据法干什么的?
不要被忽悠瘸了,一个少数评审团说了算的事情,和我们讲程序正义。就和西方民主投票一样,结果是把大麻合法化,好控制选票。
加麻大,槟榔违法,大麻合法。
这就是罗翔所向往的法治国度
有啥问题吗?这是每个人应该向往的法制
我觉得jrs既然觉得法官判定他无罪,那警察就要抓住真正的杀人凶手,不然这个案子算无头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