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话,食品安全溯源是第一位,商贩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不合规的食品,只要遵守完整的采购流程,能让执法部门溯源到上游,就可以避免处罚。
如果是新闻报道中的这种情况,作出罚款的最主要依据不是他的销售额和违法所得,而是基于商贩在采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作出的。
不过我觉得,即便不抛开11万的罚款金额,这样的处罚也算合理,第一,政策法规给了他免于处罚的机会(依照法定流程备案采购),第二,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程度毋庸置疑,如果说农残超标还能姑息,一旦酿成安全事故,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能承受这个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