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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该跟进跟进了,比如这种跟信用挂钩,在从业上进行一些限制。毕竟信息时代了,社会形态变了,以前的法律应该跟上。
这话说的 现在应聘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
没办法,对这种媒体太宽容!失实报道的媒体就应该大力整顿甚至关停!自媒体的应该严厉追责!看看谁还敢混淆视听!
到时候就说你言论不自由了
为什么到现在还在用“大学生掏鸟”这种标签,还想混淆谁的视听。情节算是非常严重的了。
多次盗猎保护动物,还私藏枪支,更可恶的是,他还在网上炫耀自己的枪🤬
他掏的都是猛禽,不是你家门口的麻雀,还且网上贩卖牟利,已经流水线作业了,对生态的破坏非常严重,已经判的轻的了。
去好好了解下他干的事,造成的危害,这种就危害程度来说判死都不过分的。
换句话说,他掏的事野生熊猫幼崽,掏了那么多还去网上卖,你还觉得冤枉吗。
再说一遍,掏得不是家门口得麻雀,都是深山老林里得猛禽,越珍稀掏得越多
而且还私藏枪支,发到网上炫耀,判十年是真的没冤枉这种出生
有什么区别?难道这两个案件不是在一个司法体系下审判的?
有区别,不同的表述不同的意思:1、酒驾抛尸量刑合理,大学生盗猎量刑过重;2、酒驾抛尸量刑过轻,大学生盗猎量刑合理;3、酒驾抛尸量刑过轻,大学生盗猎量刑过重。
犯错的改正机会给,但是犯得错必须写明,要不都和那个小仙女一样,判了也不认,算啥改正。而且犯错的在这种面向全国的平台必须限制流量和观看年龄
就是盗猎加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加个大学生也没意思,大学生怎么了?
罪加一等
后面肯定要做网红。
它又哑巴了。每次看到这个视频就有人提这个人贩子的事,就尼玛奇怪了🤔
这个"它"字用得很恰当
还有马宝国,一个江湖骗子,现在一直播十万人观看
[图片]
这么说的话审丑文化严重,药水giao哥这种网络上还有很多比比皆是
43%判五年以下,57%判五年以上
掏鸟窝的90%连批评教育都不用
不是洗 这个人能不能查一查他具体作案 这个是有前科手段恶劣直接入户把孩子母亲绑起来抢孩子 吴飞龙没有金钱交易的只判了几年 这个作案方式有很大的差别
没有卖是拐骗。卖了就是拐卖。。判刑差很多。
贩卖保护动物比拐卖儿童哪个严重?
进监狱这么光荣啊 还准备摆桌庆祝一下
还同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