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个规定的初衷就是为了商业,控制比赛时间有利于转播安排,加快比赛节奏有利于视觉体验,它其实和最近判的比较多的“拖延发球时间”逻辑上是一体的。你可以这么理解,这个规定设计的时候应该主要是针对削球的慢节奏,双攻球极少进入这种情况,有可能制定的时候对于选择多少时间长度也有过统计。两个攻球进入这种情况几乎只能是发球节奏太慢了,而前面的“判发球拖延”同样是针对这一点,所以很难说这个规定有结构上的问题。是不是可以添加攻球例外的情况,还是那句话,因为攻球本来就极少落入,落入也是发球拖,所以不专门规定可以理解。
事实上这个规定的初衷就是为了商业,控制比赛时间有利于转播安排,加快比赛节奏有利于视觉体验,它其实和最近判的比较多的“拖延发球时间”逻辑上是一体的。你可以这么理解,这个规定设计的时候应该主要是针对削球的慢节奏,双攻球极少进入这种情况,有可能制定的时候对于选择多少时间长度也有过统计。两个攻球进入这种情况几乎只能是发球节奏太慢了,而前面的“判发球拖延”同样是针对这一点,所以很难说这个规定有结构上的问题。是不是可以添加攻球例外的情况,还是那句话,因为攻球本来就极少落入,落入也是发球拖,所以不专门规定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