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芒果台节目的播出,关于梅艳芳打压陈慧娴的言论又开始甚嚣尘上,事实真的如此吗?恐怕未必!
1.虽说本次由陈慧娴演唱夕阳之歌怀念梅艳芳是节目组的安排,但是对于陈慧娴这种资历的歌手来讲还是具备一定主动权的,不必每句话都听节目组的,陈慧娴讲“从24岁唱到现在的陈慧娴经历了很多很多,现在更加能明白夕阳之歌这首歌的心境”,讲到这里还可以解释成释怀,可是接下来陈慧娴对梅艳芳的称呼是“挚爱的梅艳芳小姐”,那么多字都可以用,可是陈慧娴偏偏用了“挚爱”两个字,这绝对不是适合用在释怀对象身上的两个字
2.很多人都以为这是陈慧娴第一次演唱夕阳之歌,其实陈慧娴早在2008年就唱过了,当时陈慧娴讲“借这个机会由陈慧娴演绎送给梅艳芳,希望大家都会永远记得她”,永远记得她是一种希望更是一种祝福
3.几年前香港电台对陈慧娴做过一个专访,主持人问还记不记得和梅姐最深印象的交集是什么事情,陈慧娴说记得的,然后讲述了自己刚留学回来不久后,在一次参加活动时私下和梅艳芳聊天,梅艳芳嫌她手胖开始教她减肥的趣事,后来没过多久陈慧娴想请健身教练,私下去找梅艳芳介绍,这种互动哪里像有隔阂的样子,一位主动嫌弃对方手胖,另一位则私下请人家介绍健身教练,陈慧娴难道自己找不到好教练吗?非让梅艳芳给介绍吗?肯定不是,只能说明二人私下是有互动的
4.1999年梅艳芳陈慧娴刘德华三人一起参加活动时记者偷拍到一张陈慧娴看梅艳芳的照片,照片里陈慧娴看梅艳芳的眼神简直温柔到出水,陈慧娴又不是演员,看人看眼,眼神是不会说谎的,有隔阂或心有芥蒂就算表面再装成一团和气,也绝不是那种眼神
5.《永远是你的朋友》专辑于1989年7月25日由宝丽金正式发行,陈慧娴几时再见演唱会举办时间是1989年8月28日至9月2日,在演唱会中陈慧娴公布了自己出国留学的消息,正常来讲,演唱会从申请报批、申请红馆时间、筹备、彩排等流程走下来至少得需要3-6个月的时间,陈慧娴告别演唱会和专辑正式发行时间仅仅相隔33天,说明“专辑制作时已在筹备告别演唱会”,而1989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是1990年1月21日才举行的,距离专辑发布已近6个月时间,距离告别演唱会已近5个月时间,由此可见陈慧娴是因为被梅艳芳打压未得金曲金奖才出国留学的说法根本是子虚乌有的,毫无事实根据,而且陈慧娴不止一次辟谣说明自己出国留学是因跟爸爸的约定,自己爸爸跟宝丽金高层是好友,约定好了合约到期后这是最后一张专辑,自己当时想得奖和公司想争取这个奖项都是想给自己出国的一份礼物而已
6.关于歌曲版权先后的问题,按照陈慧娴自己接受采访时的说法,版权是她跟陈淑芬先拿到的,然后梅艳芳听到这首歌了也喜欢,梅艳芳又跟陈淑芬要版权,因为梅艳芳跟陈淑芬以前是同一间唱片公司的,所以她们关系更好,陈淑芬又把歌曲版权给了梅艳芳,但是要求陈慧娴必须比梅艳芳晚派发歌曲1个月的时间,这话本身就有漏洞,即便当年一曲多版再正常不过了,可是理应谁先拿到版权谁先派歌,这可不单单是歌手自己的事情,这涉及到唱片公司间的利益,陈慧娴当时是宝丽金的,宝丽金并不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任人拿捏,宝丽金不会没有利用是告别专辑再赚一笔的想法,即便是陈慧娴愿意退让,宝丽金愿意退让吗?而且无论从梅艳芳跟陈淑芬的关系来讲,还是梅艳芳跟原唱者的关系来讲,梅艳芳知道这首歌比陈慧娴晚的几率都不大,更何后来况欧丁玉接受采访时是说梅艳芳比他们早拿到的歌曲版权,欧丁玉的微博同样证实过是梅艳芳先拿到的版权,欧丁玉除了是唱片监制更是陈慧娴前男友,二人说法不统一,完全是一笔糊涂账,最大的可能是拿版权的事情是欧丁玉负责的,陈慧娴知道的过程同样是一知半解,毕竟陈慧娴不可能自己去谈版权,相信陈慧娴并不是说谎的人,只是知道的少,讲话有误解的地方
7.有一种说法是梅艳芳其它奖都拿过了,只差一个金曲金奖就大满贯了,这种说法过于牵强,只听说过运动员有追求大满贯的,还是第一次听说过歌手有追求大满贯的,对于歌手而言追求最受欢迎歌手奖和终身艺术成就奖可以理解,追求大满贯有点可爱,更何况此时的梅艳芳在香港歌坛女歌手里已经风头无两了,即便夕阳之歌的唱片销量输给了千千阙歌,对于此时的梅艳芳而言影响并不大,毕竟歌手的成绩和人气都是累计下来的,此前梅艳芳已经连续获得4次最受欢迎女歌手奖,1985年第一次开演唱会就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个唱的场数记录,1987-1988跨年梅艳芳在香港红馆创下连开28场演唱会的纪录,赢得“梅廿八”的称号,同年梅艳芳以唯一亚洲女歌手身份受邀至韩国汉城奥运会参加“奥运前奏大汇演”,香港红馆演唱会场次方面除自己的偶像徐小凤外,对比同时期其她女歌手简直是碾压般的存在,但梅艳芳在1988年和1989年创造了华语女歌手欧美的巡演场次和地域覆盖范围的记录,更何况梅艳芳还有影后这个身份加持,1987年-1989年陆续凭借电影《胭脂扣》获得金像奖、金马奖、金龙奖、亚太影展四个影后头衔,如果说因为千千阙歌比夕阳之歌唱片卖的好,所以梅艳芳人气下滑了,那不太可能,反而在1990年夏天梅艳芳又连着在红馆开了30场演唱会,比前一年的演唱会还多了2场,这种风头在当时的女歌手里可谓是一时风头无两,以这种风头为了一个所谓大满贯的理由去打压一位早在5个月前就宣布告别歌坛、对自己将毫无影响的陈慧娴吗!理由太荒唐了
8.另一种说法是曾经有香港乐坛内行人说过大家搞出来一个奖项众乐乐,结果被一个人一直拿,其她歌手还有什么出头之日,不知道这所谓的内行人指的是谁,可有视频或音频为证,还只是香港八卦的报道,反正是被有心人来控诉是梅艳芳打压陈慧娴的间接证据,先不论此话真假,是否有确实证据,首先要看如何理解,从正面理解,此话有道理,总是一个人拿奖确实影响新人发展,对于功成名就的老人,像徐小凤甄妮自然无影响的,毕竟老人不用靠奖项来刷脸从而获得短期的关注度,但奖项对于新人来讲确实有短期加持作用,这也是上面说此时的金曲金奖对梅艳芳不太重要的理由之一,如果非要作为间接证据来指控梅艳芳打压陈慧娴,那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题外话:千千阙歌歌词朗朗上口再配上陈慧娴的音色,能比夕阳之歌流传度更广是必然的,这不难理解,能成为经典必然有它的道理,但是总觉得千千阙歌会在专业评委眼里过于口水歌,千千阙歌从艺术价值来看,其实比不上后来的飘雪,甚至连傻女都比不过,是否因为所谓的千夕之争,过于给这首歌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呢,专业评委评奖一般歌曲红的程度只是基础参考值,而且一般专业评委都是年纪偏大的,更喜欢夕阳之歌表达的死别也算正常,(备注:就连陈慧娴现在自己演唱时同样这么说)这样才能显示出来他们专业评委自己的艺术水平高吧,当评委的一般不都这样吗!而且当时陈慧娴的专辑是告别专辑,专辑才正式发行仅仅33天连告别演唱会都开了,这点对于评委评奖没有影响吗?答案肯定是有的,评委会先入为主觉得唱片销量好,有很大的因素是因为受了当红歌手宣布退出歌坛的影响
希望大家理智看待问题,难道那么希望自己喜欢的歌手被打压吗?当看到陈慧娴说送给挚爱的梅艳芳小姐和希望大家永远记得她时,还有看到陈慧娴看向梅艳芳的眼神时以及讲述二人私下互动场景时,不觉是咱们自己太一厢情愿了吗!
最近随着芒果台节目的播出,关于梅艳芳打压陈慧娴的言论又开始甚嚣尘上,事实真的如此吗?恐怕未必!
1.虽说本次由陈慧娴演唱夕阳之歌怀念梅艳芳是节目组的安排,但是对于陈慧娴这种资历的歌手来讲还是具备一定主动权的,不必每句话都听节目组的,陈慧娴讲“从24岁唱到现在的陈慧娴经历了很多很多,现在更加能明白夕阳之歌这首歌的心境”,讲到这里还可以解释成释怀,可是接下来陈慧娴对梅艳芳的称呼是“挚爱的梅艳芳小姐”,那么多字都可以用,可是陈慧娴偏偏用了“挚爱”两个字,这绝对不是适合用在释怀对象身上的两个字
2.很多人都以为这是陈慧娴第一次演唱夕阳之歌,其实陈慧娴早在2008年就唱过了,当时陈慧娴讲“借这个机会由陈慧娴演绎送给梅艳芳,希望大家都会永远记得她”,永远记得她是一种希望更是一种祝福
3.几年前香港电台对陈慧娴做过一个专访,主持人问还记不记得和梅姐最深印象的交集是什么事情,陈慧娴说记得的,然后讲述了自己刚留学回来不久后,在一次参加活动时私下和梅艳芳聊天,梅艳芳嫌她手胖开始教她减肥的趣事,后来没过多久陈慧娴想请健身教练,私下去找梅艳芳介绍,这种互动哪里像有隔阂的样子,一位主动嫌弃对方手胖,另一位则私下请人家介绍健身教练,陈慧娴难道自己找不到好教练吗?非让梅艳芳给介绍吗?肯定不是,只能说明二人私下是有互动的
4.1999年梅艳芳陈慧娴刘德华三人一起参加活动时记者偷拍到一张陈慧娴看梅艳芳的照片,照片里陈慧娴看梅艳芳的眼神简直温柔到出水,陈慧娴又不是演员,看人看眼,眼神是不会说谎的,有隔阂或心有芥蒂就算表面再装成一团和气,也绝不是那种眼神
5.《永远是你的朋友》专辑于1989年7月25日由宝丽金正式发行,陈慧娴几时再见演唱会举办时间是1989年8月28日至9月2日,在演唱会中陈慧娴公布了自己出国留学的消息,正常来讲,演唱会从申请报批、申请红馆时间、筹备、彩排等流程走下来至少得需要3-6个月的时间,陈慧娴告别演唱会和专辑正式发行时间仅仅相隔33天,说明“专辑制作时已在筹备告别演唱会”,而1989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是1990年1月21日才举行的,距离专辑发布已近6个月时间,距离告别演唱会已近5个月时间,由此可见陈慧娴是因为被梅艳芳打压未得金曲金奖才出国留学的说法根本是子虚乌有的,毫无事实根据,而且陈慧娴不止一次辟谣说明自己出国留学是因跟爸爸的约定,自己爸爸跟宝丽金高层是好友,约定好了合约到期后这是最后一张专辑,自己当时想得奖和公司想争取这个奖项都是想给自己出国的一份礼物而已
6.关于歌曲版权先后的问题,按照陈慧娴自己接受采访时的说法,版权是她跟陈淑芬先拿到的,然后梅艳芳听到这首歌了也喜欢,梅艳芳又跟陈淑芬要版权,因为梅艳芳跟陈淑芬以前是同一间唱片公司的,所以她们关系更好,陈淑芬又把歌曲版权给了梅艳芳,但是要求陈慧娴必须比梅艳芳晚派发歌曲1个月的时间,这话本身就有漏洞,即便当年一曲多版再正常不过了,可是理应谁先拿到版权谁先派歌,这可不单单是歌手自己的事情,这涉及到唱片公司间的利益,陈慧娴当时是宝丽金的,宝丽金并不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任人拿捏,宝丽金不会没有利用是告别专辑再赚一笔的想法,即便是陈慧娴愿意退让,宝丽金愿意退让吗?而且无论从梅艳芳跟陈淑芬的关系来讲,还是梅艳芳跟原唱者的关系来讲,梅艳芳知道这首歌比陈慧娴晚的几率都不大,更何后来况欧丁玉接受采访时是说梅艳芳比他们早拿到的歌曲版权,欧丁玉的微博同样证实过是梅艳芳先拿到的版权,欧丁玉除了是唱片监制更是陈慧娴前男友,二人说法不统一,完全是一笔糊涂账,最大的可能是拿版权的事情是欧丁玉负责的,陈慧娴知道的过程同样是一知半解,毕竟陈慧娴不可能自己去谈版权,相信陈慧娴并不是说谎的人,只是知道的少,讲话有误解的地方
7.有一种说法是梅艳芳其它奖都拿过了,只差一个金曲金奖就大满贯了,这种说法过于牵强,只听说过运动员有追求大满贯的,还是第一次听说过歌手有追求大满贯的,对于歌手而言追求最受欢迎歌手奖和终身艺术成就奖可以理解,追求大满贯有点可爱,更何况此时的梅艳芳在香港歌坛女歌手里已经风头无两了,即便夕阳之歌的唱片销量输给了千千阙歌,对于此时的梅艳芳而言影响并不大,毕竟歌手的成绩和人气都是累计下来的,此前梅艳芳已经连续获得4次最受欢迎女歌手奖,1985年第一次开演唱会就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个唱的场数记录,1987-1988跨年梅艳芳在香港红馆创下连开28场演唱会的纪录,赢得“梅廿八”的称号,同年梅艳芳以唯一亚洲女歌手身份受邀至韩国汉城奥运会参加“奥运前奏大汇演”,香港红馆演唱会场次方面除自己的偶像徐小凤外,对比同时期其她女歌手简直是碾压般的存在,但梅艳芳在1988年和1989年创造了华语女歌手欧美的巡演场次和地域覆盖范围的记录,更何况梅艳芳还有影后这个身份加持,1987年-1989年陆续凭借电影《胭脂扣》获得金像奖、金马奖、金龙奖、亚太影展四个影后头衔,如果说因为千千阙歌比夕阳之歌唱片卖的好,所以梅艳芳人气下滑了,那不太可能,反而在1990年夏天梅艳芳又连着在红馆开了30场演唱会,比前一年的演唱会还多了2场,这种风头在当时的女歌手里可谓是一时风头无两,以这种风头为了一个所谓大满贯的理由去打压一位早在5个月前就宣布告别歌坛、对自己将毫无影响的陈慧娴吗!理由太荒唐了
8.另一种说法是曾经有香港乐坛内行人说过大家搞出来一个奖项众乐乐,结果被一个人一直拿,其她歌手还有什么出头之日,不知道这所谓的内行人指的是谁,可有视频或音频为证,还只是香港八卦的报道,反正是被有心人来控诉是梅艳芳打压陈慧娴的间接证据,先不论此话真假,是否有确实证据,首先要看如何理解,从正面理解,此话有道理,总是一个人拿奖确实影响新人发展,对于功成名就的老人,像徐小凤甄妮自然无影响的,毕竟老人不用靠奖项来刷脸从而获得短期的关注度,但奖项对于新人来讲确实有短期加持作用,这也是上面说此时的金曲金奖对梅艳芳不太重要的理由之一,如果非要作为间接证据来指控梅艳芳打压陈慧娴,那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题外话:千千阙歌歌词朗朗上口再配上陈慧娴的音色,能比夕阳之歌流传度更广是必然的,这不难理解,能成为经典必然有它的道理,但是总觉得千千阙歌会在专业评委眼里过于口水歌,千千阙歌从艺术价值来看,其实比不上后来的飘雪,甚至连傻女都比不过,是否因为所谓的千夕之争,过于给这首歌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呢,专业评委评奖一般歌曲红的程度只是基础参考值,而且一般专业评委都是年纪偏大的,更喜欢夕阳之歌表达的死别也算正常,(备注:就连陈慧娴现在自己演唱时同样这么说)这样才能显示出来他们专业评委自己的艺术水平高吧,当评委的一般不都这样吗!而且当时陈慧娴的专辑是告别专辑,专辑才正式发行仅仅33天连告别演唱会都开了,这点对于评委评奖没有影响吗?答案肯定是有的,评委会先入为主觉得唱片销量好,有很大的因素是因为受了当红歌手宣布退出歌坛的影响
希望大家理智看待问题,难道那么希望自己喜欢的歌手被打压吗?当看到陈慧娴说送给挚爱的梅艳芳小姐和希望大家永远记得她时,还有看到陈慧娴看向梅艳芳的眼神时以及讲述二人私下互动场景时,不觉是咱们自己太一厢情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