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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明显的说谎和伪造证据呢?
所以本案有没有呢?
那不就是了,本案起诉人各种细节描述与被告人一致,一点儿诬告的嫌疑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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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不是强奸啊,你眼睛长哪去了,还不是诬告?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去试试,半公开楼梯间,刚刚认识,你能坚持一刻钟?
不是啊,喝酒之后敏感度降低,一般都很持久的吧
那肯定的啊,所有刑事起诉败诉都是诬告,个人报警的就坐牢,机关公诉就国家赔偿。
诬告罪立案条件之一是有明显的“捏造事实”,本案原告连各种细节描述都与被告一致。她要想诬告,一口咬定对方使用暴力胁迫不就完了,为啥要做对自己不利的证词?
呃自己同意硬要说不同意还不算说谎吗
不知道。我说的不是本案,而是全国诬告陷害这类事,应该要有诬告方面的法律。跟死刑一样,可以少判,但不能没有。特别明显的做假证、撒谎、伪造证据,我认为可以考虑设置诬告罪。
she touch my body everywhere and i quick 射了 真是shit
转身离开,有话说不出来
就说自己不是自愿的就行呗
不可能,要检验的,强行具有暴力性,身上一点伤害没有怎么可能认定去qj,一般私处也有撕裂之类的,
可我说的是本案啊
诬告不诬告看结果就完了,因为不利的证词是事实啊,不然再喜提一个伪证罪?
仙人跳不好使了现在
最搞笑的应该是很可能都没进去
行为人同意或不同意难道不是行为人自己的主观意识?换句话说刚开始同意后来不同意,你觉得算同意还是不同意?
你猜猜诬告罪立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每一下点一次
那我岂不是要点上万下,弟弟没问题就是累手啊
所以每一下都要喊yes啊,这一点美国做的就很好
不懂英文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