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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行政法规吗?明确定义了哪些场所属于禁烟场所。
让别人闻到烟味不就是让别人吸二手烟?不是在伤害他人健康?这跟这件事没关系?是不是你智力太低理解不了啊?这跟自己熬夜玩电子产品有什么关系,你有文化就说出这些话来啊,我说插队你扯开车插队?你搞笑呢吧。人家说你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是真没说错啊,人不要脸果真天下无敌,你自己抽死了也没人管你啊,你要抽烟别影响他人健康。
骂的好
你怎么急了
我又不是烟民我急什么? 谁没素质谁容易急
我看你就是那个经常在公众场合让别人抽二手的臭烧饼 让人家抽二手烟危害他人健康 人家劝阻 还让劝阻的人给你道歉 觉得自己喜欢抽烟 人家就要跟自己一样 你有小孩的话也让自己小孩都抽点
既然当地允许室内抽烟 那么楼主拿手机无端拍别人对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谁违规违法一目了然
让别人吸二手烟,如何说起?把你捆裤腰带上了?嫌弃烟味就自己离远点呗。
那烟鬼怎么不滚回家抽烟 冲着自己爸妈吐烟圈呢?
那么急到底跟抽烟有关呢还是跟素质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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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室内公共场所竟然也区分禁止和不禁止…… 震惊
《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个人罚款二百元,单位罚款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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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闲的慌,你找之前就因为知道不管贴不贴他都能有说辞
那你需要举证我的评论对你的精神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还是你连“二手烟对他人健康有害”这一基本事实都要推翻?
不犯法的事情多了,插队也不犯法,劝阻的是不是也得给插队的道歉?
我只知道,在深圳,室内吸烟好像要被罚款的。。。。
请出示你所谓早就规定了的法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哥们儿别给我们四川人丢人行吗?
好多人把卫生部的条例贴给你了你要装看不见,室内公共场合禁止吸烟。
在这个事件上完全支持徐娇
不认识字的是你。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是说设置吸烟区的地区,就不属于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不是说没有禁止标识的地区就不是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