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尿样的日常工作是厨师、建筑师或者理发师,都不影响取样的有效性。至于授权书上没有孙杨和三位药检人员的名字,这也是规则允许的情况,飞行药检本来就具有随机性,授权书表明获得正当授权即可,并不需要像一些国家警察手执的搜查令一样,要写明被搜查人、搜查地点和搜查事项。 孙杨提出,药检人员要与之合影,这是他拒绝药检的理由之一。但是这一理由显然不能成立。孙杨事件中,规则是明确的,飞行药检是符合规则的。对于这些规则有认知并予以尊重的话,都能够看出来,孙杨一方以两名药检人员没有提供授权书和资质证明,以及规则不健全为理由为自己的“拒检”行为辩护,很难获得理性的认同。何况孙杨此前接受过一百多次药检,与这次药检情况相同,孙杨都予以认可,独有这一次提出质疑和拒绝,岂非怪哉!即使孙杨对药检人员的资质有所怀疑,也应该事后提出异议,怎能将血样瓶砸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