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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一点就很清楚了,就是格狗同意的情况下,拉可以继续出钱,投资转股份,相当于定增。你说的卖肯定不对,卖股份这钱就与曼联无关了,只进股东的账。我大概理解为定增,这钱投给曼联,董事会让渡一部分股权作为补偿,而不是直接跟格狗等人买。如果这种方式行得通,那只要有财政缺口,拉直接给钱,相当于债转股是不是就完事了?那也就是说,从根本上,曼联不大可能触发死线,只要快过线债转股就行了
其实现在没有那么惨,4亿多的转会分期是没办法,到期要给人的,7亿多的贷款可以考虑展期或者再融资。现在的问题是每年营收的五分之一、六分之一都是等着给别人的,影响现金流罢了。以后的转会,别想着高薪大牌就是了,财务公平法则从来不是问题,有的是方式解决,影响曼联的最大因素就是现金流,要不然也不会把信贷额度都透支了。
所以我才关心拉特克利夫如果投钱能不能用,能用就不存在现金流问题,拉的钱就相当于现金流,那问题实际上简化了,假如需要重建资金转会投入,万一压缩成本也不够,只要拉愿意掏钱就行,不愿意掏钱谁都没办法,愿意掏就能用而不需要受制于财政公平政策,是这个意思就没问题。
利滚利,还想重返巅峰,重返前四都不太现实了
想求教一下,如果拉特克利夫愿意出钱,还存在财务问题吗?有一点我清楚,就是现在不能跟以前一样,老板直接给钱清账就完事,必须是以赞助等方式进行,而且还要符合要求不允许虚高,但是假如以老板偿还贷款等方式呢,是否允许,是否可以释放财政额度等等,这些我还不是完全清楚。拉第一笔钱是用于修卡灵顿的我知道就允许了,不知道后续再投入,以什么方式是合规的且可以实打实给曼联增加财政预算及转会额度的。我相信拉不可能一毛不拔,所以问问如果他愿意出钱,这钱曼联能不能用的上
拉没钱、拉是小股东,所以拉解决不了、也没义务解决这问题。 但是有一个参考模型。阿森纳,被全资收购后,阿森纳老板年年往阿森纳注资,几年注资几个亿。不然你以为阿森纳这成绩真就是只靠主教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