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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要在合理的范围内。100块在很多地方都相当于一只活土鸡的市场价了。说明100块已经远远大于这只鸡从活变死给老乡造成的损失。好比你把别人的手机撞掉摔坏了,你赔了他一个新手机的钱,旧手机不给你
活土鸡100块买不了
再加一倍就能拿走了,买个假货都要三倍赔偿,货真价实的东西让你撞了就按实际价值陪完了还把东西带走,你觉得合理吗
没毛病,虽然不是无懈可击,但这是最符合司法逻辑的做法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司机怎么也躲不过一个疏于观察,赔钱也不冤枉。
土鸡也分山地,走地,圈养,散养……普通圈养的100够了。
是的,只要我有钱,我想要什么就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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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试试故意损坏财物超过5000元,可能会按刑事走你可以坐牢+赔钱
还是老乡的,赔钱,又不是购买,你还要老乡给你开发票吗
如果是购买,那不是强买强卖了嘛
那不超五千就可以了?神逻辑这是!
这就是老乡鸡的由来?
想早点走,赔钱走人。不想走就赔钱报警,把🐔要回来
咋了你还想要鸡?你不知道鸡生蛋蛋生鸡,没让你赔几个亿都不错了。
100块赔的是损失,活鸡变成死鸡的损失,不是买鸡
有点常识,你撞得是火鸡吗?100只够补差价的
那我把人车撞了,赔了钱,他那个车就算我一份了?
赔修车钱,不是你的,按全损赔,这还真就是你的
母鸡的
人是不可交易物,撞伤是人身损害赔偿,不可求尝。鸡是可以交易物,撞伤是财产损害赔偿,可以求尝。赔了以后,鸡相当于把鸡买走了。
你凭什么把人家的鸡定义为商品?照你这样以后我看上啥都可以给钱直接带走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