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媒体报道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把媒体信息当成事实了?第二,花钱可以解决因诉累的成本,为什么不花?第三,詹姆斯结婚没结婚领没领结婚证关我屌事,别人说的话不要用在我身上,第四,服务生是和科比发生性关系,这是事实,谁否认他们之间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就等于强奸?什么叫用别人的黑料去洗白另一个人,连基本符合逻辑的推测都能认为是在洗白啊?一个女的被强奸会立马跟另外一个男的上床?会第二天再报警?服务生不继续出庭作证是因为怕被揭穿她说谎,而不是因为科比给了钱,否则她可以继续出庭作证拿更多的钱,懂不懂基本的谈判逻辑啊?是因为她要暴露了所以赶紧收钱了事。第六,在品牌方眼里,科比干没干不重要,因为卷入官司影响其代言品牌所以才会被解约。真不明白你们这些所谓詹姆斯球迷的受教育程度 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