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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的就全部要否认?自古以来都要尊老爱幼你是不是也要否认,自古以来要孝顺父母你也要推翻,自古以来认祖归宗你也要不认祖宗不认父母?毕竟溥仪都死了,你也要把这些都否认了,溥仪你你祖宗吗?啃老都啃到两边去了,还理直气壮。
自古以来的就全部要否认?自古以来都要尊老爱幼你是不是也要否认,自古以来要孝顺父母你也要推翻,自古以来认祖归宗你也要不认祖宗不认父母?毕竟溥仪都死了,你也要把这些都否认了,溥仪你你祖宗吗?
啃老都啃到两边去了,还理直气壮。
不是全部认同就是全部否认?我表达的是自古以来不是一件事对错的理由。
不是全部认同就是全部否认?我表达的是自古以来不是一件事对错的理由。
彩礼给女方父母算卖女儿,那彩礼和陪嫁给小两口这算不算卖父母。老人收你们的钱又花钱给你们办酒算是算卖女儿,儿女收老人钱还要父母帮办酒席就天经地义?做人不要那么双标。
彩礼给女方父母算卖女儿,那彩礼和陪嫁给小两口这算不算卖父母。
老人收你们的钱又花钱给你们办酒算是算卖女儿,儿女收老人钱还要父母帮办酒席就天经地义?做人不要那么双标。
好好好,这件事没那三万的话,就是你说的女孩父母亏了,那么如果这18.8是男方父母出的钱,你的立场是不是应该这18.8也得退回去?毕竟收了这18.8就是卖父母
好好好,这件事没那三万的话,就是你说的女孩父母亏了,那么如果这18.8是男方父母出的钱,你的立场是不是应该这18.8也得退回去?毕竟收了这18.8就是卖父母
苏南这边女方甚至会吃亏点,给18回18那是没嫁妆,给18回36才是一比一,女方家要面子的啊,不给钱不就是卖女儿吗,当然也有一些女方其实拿不出这么多嫁妆,但是就不会多要彩礼,8.8这种意思一下。。。
苏南这边女方甚至会吃亏点,给18回18那是没嫁妆,给18回36才是一比一,女方家要面子的啊,不给钱不就是卖女儿吗,当然也有一些女方其实拿不出这么多嫁妆,但是就不会多要彩礼,8.8这种意思一下。。。
我江北一样好吗,我结婚给了10万,老丈人回了30万。
我江北一样好吗,我结婚给了10万,老丈人回了30万。
这人有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也就他们当地女的结婚能收钱,不然早卖了。每个家庭收入不一样,儿子女儿结婚,有钱的多出点,没钱的少出点。哪有靠着他们结婚去赚钱收养育成本的,真的会做生意。
这人有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也就他们当地女的结婚能收钱,不然早卖了。每个家庭收入不一样,儿子女儿结婚,有钱的多出点,没钱的少出点。哪有靠着他们结婚去赚钱收养育成本的,真的会做生意。
我以为现在至少年轻人在这件事上是非观应该很明确了,看了看有的回复,骨子里还是重男轻女那套不平等,或者真是等着吸血的弟弟?
我以为现在至少年轻人在这件事上是非观应该很明确了,看了看有的回复,骨子里还是重男轻女那套不平等,或者真是等着吸血的弟弟?
男方父母拿出18万支援儿子和儿媳的小家庭,这是人父母的心意。女方父母因为家庭经济条件或者观念,不出嫁妆支援女儿的小家庭,这也没问题。毕竟给钱儿女不是义务,不给也没错。可因为最后没贪下男方本应给小家庭的钱,谈到也是给小家庭的嫁妆,就叫一个没点还得搭一个?怎么,你家的女儿是菜让人付钱点的?
男方父母拿出18万支援儿子和儿媳的小家庭,这是人父母的心意。女方父母因为家庭经济条件或者观念,不出嫁妆支援女儿的小家庭,这也没问题。毕竟给钱儿女不是义务,不给也没错。
可因为最后没贪下男方本应给小家庭的钱,谈到也是给小家庭的嫁妆,就叫一个没点还得搭一个?怎么,你家的女儿是菜让人付钱点的?
那些说贪3万嫁妆的是闭口不谈男方出了18.8啊
那些说贪3万嫁妆的是闭口不谈男方出了18.8啊
抽象
抽象
三万块钱就发家致富?你没见过钱?
富哥v我50?
富哥v我50?
你们那里富裕,可能独生子女也多,所以不管儿子还是闺女,都宝贝着,也有能力都给孩子多一些钱。但对全国多数地方来说,彩礼一般是男方的负担,而嫁妆则不一定是女方家庭的负担。很多时候是女方家庭拿彩礼的一部分钱去置办嫁妆,剩余的彩礼钱再由女儿全部带回去或者带回去一部分。且不说这种分配合理与否,就像彩礼的存在是不是合理也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单说帖子里这种情况,在当地习惯下,男方家做的事不是很地道,最起码造成了误解;女方家闹事肯定不对,但闹事前经济上确实也是吃亏的(以当地习俗来说)。最后的调解方案,我个人觉得很赞,相当于回到了最初的默契上,即由男方家庭承担全部开销,但女方家庭并未从中有任何获利,最终所有的财产也回归到了两个人的新家庭。这是各方最能接受的局面。
你们那里富裕,可能独生子女也多,所以不管儿子还是闺女,都宝贝着,也有能力都给孩子多一些钱。
但对全国多数地方来说,彩礼一般是男方的负担,而嫁妆则不一定是女方家庭的负担。很多时候是女方家庭拿彩礼的一部分钱去置办嫁妆,剩余的彩礼钱再由女儿全部带回去或者带回去一部分。且不说这种分配合理与否,就像彩礼的存在是不是合理也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单说帖子里这种情况,在当地习惯下,男方家做的事不是很地道,最起码造成了误解;女方家闹事肯定不对,但闹事前经济上确实也是吃亏的(以当地习俗来说)。最后的调解方案,我个人觉得很赞,相当于回到了最初的默契上,即由男方家庭承担全部开销,但女方家庭并未从中有任何获利,最终所有的财产也回归到了两个人的新家庭。这是各方最能接受的局面。
这娘们这吊样,还结个屁的婚啊,跟tm地痞流氓似的
这娘们这吊样,还结个屁的婚啊,跟tm地痞流氓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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