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大量的报案回执和行政立案通知书做对比,然后我发现了卓仕林和七老板那两张回执的与众不同之处。
原来受案回执和行政立案告知书是两种不同的格式,受案回执最后一行一般是联系人联系方式,行政立案告知书最后一行一般是特此告知四个字。
而卓仕林和七老板的那两张写的是行政立案告知书,最后一行却是受案回执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不是行政立案告知书的特此告知四个字。
公章里面要标明是市局还是分局,如果是分局公章里面要写明,这点卓仕林那张没问题,但七老板写着分局,公章里面的名字却是市局,七老板的那个公章没有标明是哪个分局,而且七老板的公章没有盖在时间上,不符合骑年盖月的规定。
签名是要按手印的,这个卓仕林那张有,七老板那张没有手印。
七老板的那张在联系人联系方式下面多了一个监督电话,这个我在其他告知书里面都没有见过,受案回执里面也没有见过。
你单位可以通过什么查询进展情况,中间应该写很多东西的,比如网站的查询之类,不应该只有电话这个选项的。
七老板出现的那个行政立案\不予立案,然后把不予立案打叉,这个不予立案几个字其他告知书里没见过,都是只有行政立案告知书。
我找了大量的报案回执和行政立案通知书做对比,然后我发现了卓仕林和七老板那两张回执的与众不同之处。
原来受案回执和行政立案告知书是两种不同的格式,受案回执最后一行一般是联系人联系方式,行政立案告知书最后一行一般是特此告知四个字。
而卓仕林和七老板的那两张写的是行政立案告知书,最后一行却是受案回执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不是行政立案告知书的特此告知四个字。
公章里面要标明是市局还是分局,如果是分局公章里面要写明,这点卓仕林那张没问题,但七老板写着分局,公章里面的名字却是市局,七老板的那个公章没有标明是哪个分局,而且七老板的公章没有盖在时间上,不符合骑年盖月的规定。
签名是要按手印的,这个卓仕林那张有,七老板那张没有手印。
七老板的那张在联系人联系方式下面多了一个监督电话,这个我在其他告知书里面都没有见过,受案回执里面也没有见过。
你单位可以通过什么查询进展情况,中间应该写很多东西的,比如网站的查询之类,不应该只有电话这个选项的。
七老板出现的那个行政立案\不予立案,然后把不予立案打叉,这个不予立案几个字其他告知书里没见过,都是只有行政立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