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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挺想看足协拿不出证据,反被捶死这种情况
三观挺炸裂啊
当然可以的,要不怎么从轻判决啊?
那也不是你和司法部门讲条件,那是司法部门给你宽大处理的机会
这次假球案 又不是足协查的 是公安部查的 足协只是根据公安部的名单来禁赛 而且孙准浩是关了大半年 你是想看足协被打脸啊?还是想看国家被打脸啊?
换句话说,你认为关中国人就可以了
这是一坨什么样的脑子能想出来的东西
有没有原文呢?只找到“虽然我们约定彼此保持沉默”,就算这个是司法部门的意思。现在已经打破约定了啊。
原文差不多就只有这些。毕竟是新闻发布会讲不了太多内容,也许是翻译上的出入,或者孙准浩本人的一些理解的不同。实际上不存在什么保持沉默的说法,在司法实践上,只有司法机关可以视情况应犯罪人的要求,不公开相关裁判文书。
证据当然会有,只是不会对外公布而已
或者说适时对外公布
是检察院提审的时候谈的。做笔录的时候会把你认罪认罚写入卷宗里面,同时向法院说的量刑建议会放宽
要足协方面公布细节是不太可能了,球员方面不服判罚的大概率会透露出来,昨天孙准浩已经说了,他涉及的就是山东2比2上港那场,以及20万好处费,我们吃瓜群众期待更多球员把细节捅出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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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俩个人参与赌球吗?就为了追求一个2:2?
这货不是还在喊冤吗
郭田雨可惜了这么年轻就踢不了球了
既然都认罪了那还有啥好说的
孙现在翻供了,说收到胁迫,不是自愿签字。只是为了早回韩国
上一次假球案能公布具体案情,为什么这次不行
公布细节?这次公布名单在足协看来已经是奇耻大辱了,让这种喜欢用屁股当脸的单位公布细节简直异想天开!
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说,你可以认为这不是讲条件,属于一种宽大处理。但是从犯罪人的角度来说,他们认为这属于一种协议也没什么问题。所以话说回来,既然从中国司法机关角度来说,不对外公开裁判文书不属于和犯罪分子达成协议,仅仅是应犯罪人要求经审核后同意不对外公开相关裁判文书的工作流程。那么这一工作流程,就不会随着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不认罪而进行改变。该不公开的裁判文书同样不会公开,不是说对方违反协议了就会公开。
最好接下来孙准浩继续闹,然后中国足协把证据扔过去,一下子把他捶死。
你扔啊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