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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协商12000判9000的那个?那还真不是一回事儿,人那个正常都会认定28天的住院她只认定14天,跟这个没法比
你说的是协商12000判9000的那个?那还真不是一回事儿,人那个正常都会认定28天的住院她只认定14天,跟这个没法比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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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终于有个正常的女法官了
终于有个正常的女法官了
你说的是协商12000判9000的那个?那还真不是一回事儿,人那个正常都会认定28天的住院她只认定14天,跟这个没法比
你说的是协商12000判9000的那个?那还真不是一回事儿,人那个正常都会认定28天的住院她只认定14天,跟这个没法比
正常28天?后遗症怎么办?!起码28年,不服你们就去🔪
正常28天?后遗症怎么办?!起码28年,不服你们就去🔪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哎,这个判决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判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要是哪天哪个司机心情不好,前面正好有行人或者电驴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可以减速或者避让减少损失的,司机因为心情问题直接就撞上去了,反正无责嘛,这种事情发生了就很难受,所以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
我不是为那些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说话,有些事情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哎,这个判决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判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要是哪天哪个司机心情不好,前面正好有行人或者电驴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可以减速或者避让减少损失的,司机因为心情问题直接就撞上去了,反正无责嘛,这种事情发生了就很难受,所以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
我不是为那些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说话,有些事情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我说一个假设,假设行人周某不服捅死了女法官,恐怕会有很多人说:为什么不捅别人,就要捅女法官之类的话吧!
中国法盲其实挺多的,而且很多对执法者过度恶意。
我说一个假设,假设行人周某不服捅死了女法官,恐怕会有很多人说:为什么不捅别人,就要捅女法官之类的话吧!
中国法盲其实挺多的,而且很多对执法者过度恶意。
瑞思拜
瑞思拜
所以你看对比那个带孩子骑自行车被撞的事件,真的无法理解。我按交通规则在规定的路段行驶,按照限速要求行驶,结果对向突然冒出来一个摔倒的人,还是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自行车,还是未成年,还是家长在旁边,来不及闪躲,结果司机就这么喊冤的判决
所以你看对比那个带孩子骑自行车被撞的事件,真的无法理解。我按交通规则在规定的路段行驶,按照限速要求行驶,结果对向突然冒出来一个摔倒的人,还是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自行车,还是未成年,还是家长在旁边,来不及闪躲,结果司机就这么喊冤的判决
这个无责真的没问题吗?我前两年看过个电视剧就有类似剧情的谋杀。假设这个行人和机动车司机是一伙的,甚至行人这个角色再间隔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为躲避行人撞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主被碾压致死。自行车和汽车都无责,行人又隔了一层,他如果不逃跑的话罪更轻,这是不是就造成了个完美犯罪?我认为不能开这个头,机动车压死人10%责任的底线不能变,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看似合理的事故
这个无责真的没问题吗?我前两年看过个电视剧就有类似剧情的谋杀。假设这个行人和机动车司机是一伙的,甚至行人这个角色再间隔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为躲避行人撞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主被碾压致死。自行车和汽车都无责,行人又隔了一层,他如果不逃跑的话罪更轻,这是不是就造成了个完美犯罪?我认为不能开这个头,机动车压死人10%责任的底线不能变,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看似合理的事故
古天乐制造意外杀人 还有个快老年痴呆的老头那个?
古天乐制造意外杀人 还有个快老年痴呆的老头那个?
行人闯红灯撞到了电动车 骑电动车的摔倒后被起步的车辆压死了 行人当场跑了 后来接到电话归案了 判了行人两年半 机动车司机无责
行人闯红灯撞到了电动车 骑电动车的摔倒后被起步的车辆压死了 行人当场跑了 后来接到电话归案了 判了行人两年半 机动车司机无责
判的好
判的好
这个无责真的没问题吗?我前两年看过个电视剧就有类似剧情的谋杀。假设这个行人和机动车司机是一伙的,甚至行人这个角色再间隔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为躲避行人撞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主被碾压致死。自行车和汽车都无责,行人又隔了一层,他如果不逃跑的话罪更轻,这是不是就造成了个完美犯罪?我认为不能开这个头,机动车压死人10%责任的底线不能变,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看似合理的事故
这个无责真的没问题吗?我前两年看过个电视剧就有类似剧情的谋杀。假设这个行人和机动车司机是一伙的,甚至行人这个角色再间隔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为躲避行人撞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主被碾压致死。自行车和汽车都无责,行人又隔了一层,他如果不逃跑的话罪更轻,这是不是就造成了个完美犯罪?我认为不能开这个头,机动车压死人10%责任的底线不能变,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看似合理的事故
兄弟,你车牌多少?你知道有多少因为重疾病没钱治而选择不治疗等死的人嘛?到时候一个个轮流往你车底下一躺,能留10%的遗产给家人也算是不错的选择。
兄弟,你车牌多少?你知道有多少因为重疾病没钱治而选择不治疗等死的人嘛?到时候一个个轮流往你车底下一躺,能留10%的遗产给家人也算是不错的选择。
这个无责真的没问题吗?我前两年看过个电视剧就有类似剧情的谋杀。假设这个行人和机动车司机是一伙的,甚至行人这个角色再间隔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为躲避行人撞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主被碾压致死。自行车和汽车都无责,行人又隔了一层,他如果不逃跑的话罪更轻,这是不是就造成了个完美犯罪?我认为不能开这个头,机动车压死人10%责任的底线不能变,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看似合理的事故
这个无责真的没问题吗?我前两年看过个电视剧就有类似剧情的谋杀。假设这个行人和机动车司机是一伙的,甚至行人这个角色再间隔一个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为躲避行人撞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主被碾压致死。自行车和汽车都无责,行人又隔了一层,他如果不逃跑的话罪更轻,这是不是就造成了个完美犯罪?我认为不能开这个头,机动车压死人10%责任的底线不能变,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看似合理的事故
你说的是谋杀,这是事故。
至于到底是谋杀还是事故,是公安刑警的活
你说的是谋杀,这是事故。
至于到底是谋杀还是事故,是公安刑警的活
这不是让步不让步的问题,以前一个法官科普过,为什么车撞了人,哪怕是行人全责,汽车也要出人道主义赔偿,因为在路上,行人是弱势群体,就应该受到保护,假设没有汽车,行人可以无限制的行动,正是因为有了机动车的存在,行人才不得不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强加到行人头上的,所以出了事,汽车出一部分钱作为补偿是应该的,这个法官如果连这个也不判,那基本上等于无视这一条了
这不是让步不让步的问题,以前一个法官科普过,为什么车撞了人,哪怕是行人全责,汽车也要出人道主义赔偿,因为在路上,行人是弱势群体,就应该受到保护,假设没有汽车,行人可以无限制的行动,正是因为有了机动车的存在,行人才不得不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强加到行人头上的,所以出了事,汽车出一部分钱作为补偿是应该的,这个法官如果连这个也不判,那基本上等于无视这一条了
这个科普是纯粹糟粕
这个科普是纯粹糟粕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图片]
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名叫薛依斯的女法官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更为我国司法实践树立了新的标杆。
2024年5月17日清晨,上海市某繁华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行人周某无视红灯信号,小跑穿越马路。与此骑手林某驾驶电动车超速行驶。两人相撞后,林某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司机刘某的车辆碾压身亡。这起事故瞬间引发了公众热议,许多人认为应该按照"逝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处理。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颠覆了大众预期。她认定行人周某负主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死者林某负次要责任;而越野车司机刘某无需承担责任。这一判决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薛依斯法官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她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守法方遇到违章的相对方,即使违法方受到伤害损失,守法的一方也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这一观点打破了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思维定式。
这起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和目击证人证词。薛依斯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最终得出了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薛依斯法官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裁决,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一次洗礼。它昭示着我国司法实践正在朝着更加公正、理性的方向迈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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