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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出头我高兴呀,对我百利无一害啊。我还能享受成果,所以你们改善环境的人加油。至少我是关心你们的,不阴阳
你现在能安全的躺着床上刷虎扑就是警察的作用
啊对对对
因为不涉及犯罪,这不叫盗窃,叫捡拾无主物品
这个应该属于民法关系中的不当得利吧。
看完后续哎,真是现在做坏人成本太低了
公安机关立不立案跟金额没有关系,这个事情公安机关不管,纯粹就是因为不在公安的管辖范围。侵占是自诉案件,由法院管辖。
侵占以一万元为入罪标准,够不够罪都是自诉。就是说够一万,经法院判决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不够一万不能认定为犯罪,走民事诉讼。
那如果这个手机换成是钱呢,也是侵占,也是自诉?
是捡的,不是偷的,是侵占不是偷窃,是民事不是刑事,可以起诉赔偿,不能强制要求归还
嫖娼还是民事呢,警察不也抓。为啥这个民事警察就不管了...
一个二手手机也不值啥钱,现在还有人贪这个?
你个有钱人还亲自逛虎扑呢?
感谢各位jrs的关心,我来继续更新后续了。先说结果,那个女员工让她弟弟把手机送到了派出所,警察也联系了我们去取回手机了,宜家也有相关领导人来派出所了。应该是宜家内部找那个女员工交涉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最后不得不承认手机是她拿的了。但她自己本人不敢来派出所,所以就叫了她弟弟拿着手机过来。手机卡已经被她扔了,手机屏保有损坏的痕迹,她弟弟来了后也并没有任何歉意,也没有向我们道歉,只是宜家领导给我舅舅他们道了歉。当然我舅舅他们也没有提任何过分要求为难他们,我们从始至终只想拿回手机而已。
6。。。。这踏马不维权?
没人知道的还追个屁啊?告诉什么?能起诉的,还可以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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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法条这的,没办法,不合理但是就是这样
建议你再学学法
别发虎扑 没用 拿手机 开启录音录像 明确告诉警察现在正在进行录音录像,双方都需为自己说的话负责,同时,本人保留将录音录像上传至抖音 微博等网络平台的权力
真就法盲
楼主没后续情况了?
这不给他使劲发抖音???
那分分钟给你找回来
甚至还能给你充话费
所以找回来了吗?这事儿简单,正规途径不行,拉个横幅宜家员工拾物拒还,在人多的时候在他门口闹一闹,他们就怂了
这个世界不该是这样的,法律应该是让好人过的更好,而不是让坏人过的太容易
真的软的不行 软到骨子里了 人家把你手机卡都丢了就算了 真的废物
穷寇莫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