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法盲啊,还有几个跟着亮的。。。。。。。
今年7月1日起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8章51条
这是各省根据国家应急部(,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也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补充的规定。你以为就你聪明,把电池拆下来就能上楼了?
真法盲啊,还有几个跟着亮的。。。。。。。
今年7月1日起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8章51条
这是各省根据国家应急部(,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也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补充的规定。你以为就你聪明,把电池拆下来就能上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