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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辽宁省朝阳市一名叫李志双的年轻男子,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自己辞掉了工作,主动放弃了收入来源。
同时,由于失败的恋爱经历,让他本就脆弱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事业、情感双双失利的他选择了借酒消愁。
但是,李志双本就失去了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兜里总共就几百块钱,这借酒消愁又为他的经济状况平添了无形的压力。
阴霾环绕在他的头顶,这也间接推动着李志双在这之后实施了犯罪行为。
当晚10点,喝完酒的李志双朝家缓慢走去,一路上,往事的记忆碎片伴随着酒精冲击着他的大脑,麻痹着他的神经。
他的情绪越来越失控,随即携带自己在网上通过特殊渠道弄到的手枪,装上弹药,准备来一场随机抢劫。
而独自外出的女性往往作为弱势群体,十分容易成为受到伤害的对象。
因此朝阳市一位正在某银行自助营业厅取钱的女子,成为了其抢劫对象。
据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显示,一位身着黑色长裙的女士单独在ATM机取款,期间多次撩动头发的她,也能看出此时她的放松程度。
毕竟,任谁也很难想到,在监控密布的银行,会遇上突然有歹徒持枪抢劫。
当然,她这一较为轻松的态度,也为她的遇难埋下了一定的伏笔。
监控画面显示,一名头戴鸭舌帽,面部无其余任何遮挡的黑衣男子出现在被害女子身后,而这个黑衣男子,就是前面所提到的李志双。
其人还未至,但声音却先到,一声别动让正在取钱的女子不禁回头张望,而这时男子也迅速出现在了女子的身后。
在这里有一个细节,那就是李志双并没有等待女子将钱取出后再实施抢劫,或者是趁女子不备,先行通过武力将人控制。
而是刚跨进大门,就出声警告女子别动,相当于提前给了女子反应时间,甚至有通知意味。
这也能看出,李志双此次抢劫完全没有提前谋略,完全是一时兴起,是临时起意的抢劫。
但也能看出,劫犯本身的攻击欲望起初并不算多么强烈,提前出声要求女人别动,更像是一种壮胆。
这一点从监控画面也可得出,双方基本没有任何肢体冲突,只有你一句我一句的口头交流。
按照常理来说,一般人遇到持枪歹徒,尤其是在自己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遇抢劫,都会选择舍钱免灾,不去激怒劫匪。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说,抢劫犯一般分为四种类型,而李志双便属于典型的酗酒抢劫犯,在酒精刺激和情绪刺激下,实施无计划的冲动抢劫。
而由于是无计划的冲动犯罪,这就会导致他们容易出现十分病态的行为。
令人意外的是,在抢劫时,女子表现出了不同常人的一面,太过淡定的她上演了一场,如何激怒劫匪的反面教学。
只见她用手一把推开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劫匪,并且大声斥道,你说别动就别动啊。
不过,虽然言语上并不退让,但是她不经意间向后退的举动还是暴露出她的紧张。
整个人紧贴墙壁,每当枪口对准自己时都用手将之拨开,当然,除非是受过特殊训练,不然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自若的人,少之又少。
但在面对劫匪提出索要两千块的需求时,女子却再度做出激怒劫犯的举动,甚至可以说是,反过来威胁劫匪。
女子表示,自己老公乃是警察,自己要钱不要命,让劫匪快来打自己。
但这句话却伴随着两个个动作,一个是劫匪在提出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时,将手中的枪指向了女子的脑袋以作威胁。
第二个则是女子在回答自己要钱不要命的问题时,努力将劫犯持枪手臂按下,并且想往银行外走。
根据女子语言和行动的互相矛盾,其实不难分析出,她的内心对持枪男子手中的枪还是充满了恐惧。
事实上,我国自1996年推行全面禁枪后,取得了极好的效果。
再加上女子丈夫乃是警察身份,她或多或少能获知我国对于枪支的管控力度,知道要获得一把这样的手枪难如登天。
而这劫匪持枪抢劫,却只抢2000元,这兴许就让女子产生了一种错觉,枪是假的。
这也能解释为何女子在面对持枪歹徒时,明明肢体动作已经表现出了畏惧,但是却依然言辞犀利,针锋相对。
当然,不管枪是真是假,但那毕竟是个青壮男性,面对手无寸铁的女性来说,在武力方面有着绝对的优势。
即使劫匪手中的枪支是假的,是模型,女子也不应该进行这种激怒劫匪的行为,增加自己受害的风险,应当将自己的安全放置首位。
在两人争执的过程中,劫匪本就不稳定的情绪被女子的言语多次激怒。
女子也没想到,李志双真的敢朝他开枪,一套动作完全没有拖泥带水,直接举枪对着女子的头部进行射击。
整个抢劫过程不到一分钟,这也能从侧面看出,劫匪李志双的冲动性格以及极其不稳定的情绪。
对于大多数而言,别说当街抢劫并持枪将人爆头,就正常是猪牛羊,要取走其性命,没经验的人都需要做足心理准备。
而李志双,本身只为钱财,但却在短短一分钟不到的时间,谋生了杀人念头,并且他与这名女子素不相识,无仇无怨。
在行凶过后,他甚至还放弃了索取钱财的行为,扬长而去,与抢劫的初衷所违背。
当然,持枪抢钱却只要两千,行凶之后分文未取都并不是最让人意外的,最让人意外的是,李志双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事实上,这个李志双之所以开枪,只是一时兴起,他当时抢劫只索取了2000块,被女子激怒后,他直接开枪,然后分文不取就离去了。
但最令人奇怪的是,警方还在筹划如何破案时,李志双却主动投案自首。
那么,这是怎样一个人?会做出这么多令人匪夷所思之事。
据李志双本人交代,其犯罪的主要线索乃是不稳定的情绪,而随着警方的调查,其不稳定的原因也被逐渐挖掘出来。
李志双有一个不幸的童年,3岁丧母,父亲再婚,但却因和妻子感情不和而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俗话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第一个老师,生长在这样环境中的李志双,性格逐渐走向了偏激。
其20岁那年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初恋,但由于经营不善,以失败而告终,就此之后,李志双性情大变,喜怒无常,甚至还患上了抑郁症。
这也是后来他为何辞去工作的主要原因,更是诱发其犯罪的导火索。
据李志双交代,他的作案动机很简单直接,就是喝酒回家路上看到银行里有人在取钱,自己刚好只剩下几百块。
至于其为何投案自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想争取从轻处理,而让她产生这个念头的原因,则是他获知被爆头的女子因抢救及时,并未死亡。
但是很明显,李志双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我国法律中,抢劫和杀人都属于重罪,抢劫的判罚并不比杀人来的轻。
例如,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最高判处都是死刑,而抢劫罪还多一个罚金和没收财产。
而其又属于是以抢劫为目的,在过程中存在故意杀人未遂行为。
并且女子的下场,并不比死亡要好多少,由于李志双使用的乃是钢弹,距离又太过靠近,对女子头部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伤,致使其成为了植物人,没有奇迹发生的情况下,很难再苏醒过来。
并且在我国,其网上购买枪支属于非法持枪,持枪抢劫,杀人未遂多罪并罚,即使是其投案自首,也逃不过被判处死刑的命运。
最终,李志双被法院判处死刑,缓刑2年,并且不得进行减刑。
整个案件看下来,最令人争议的,莫过于女子那过于强硬的态度。
诚然,女子是无辜的受害者,错误的根源在于劫匪,但真正当危险降临时,我们所做的,应当是想尽办法保护自己。
毕竟当犯罪分子明知犯法,仍然走上了违法的道路,本身就说明其目无法律,若是再加以刺激,很容易对我们自身造成伤害。
我们很难做到通过改变他人、限制他人来保证自己的安全,这相当于是将自己的安全交在别人手中。
自己具备相应的防范意识,以及应急手段,更容易让自身避免受到伤害。
据数据统计,抢劫犯罪多发生在夏季和冬季,且时间一般偏向于夜间作案。
因此,尽量避免夜间单独出行,遭遇危险时,也应当尽量不激怒劫匪。
以女子为例,自己父母年事已高,丈夫忙于公务,后代又年纪尚下,受影响的不仅是自己,更是自己的家庭。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当尊重和珍惜,尊重他人生命,珍惜自己生命。
2013年8月,辽宁省朝阳市一名叫李志双的年轻男子,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自己辞掉了工作,主动放弃了收入来源。
同时,由于失败的恋爱经历,让他本就脆弱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事业、情感双双失利的他选择了借酒消愁。
但是,李志双本就失去了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兜里总共就几百块钱,这借酒消愁又为他的经济状况平添了无形的压力。
阴霾环绕在他的头顶,这也间接推动着李志双在这之后实施了犯罪行为。
当晚10点,喝完酒的李志双朝家缓慢走去,一路上,往事的记忆碎片伴随着酒精冲击着他的大脑,麻痹着他的神经。
他的情绪越来越失控,随即携带自己在网上通过特殊渠道弄到的手枪,装上弹药,准备来一场随机抢劫。
而独自外出的女性往往作为弱势群体,十分容易成为受到伤害的对象。
因此朝阳市一位正在某银行自助营业厅取钱的女子,成为了其抢劫对象。
据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显示,一位身着黑色长裙的女士单独在ATM机取款,期间多次撩动头发的她,也能看出此时她的放松程度。
毕竟,任谁也很难想到,在监控密布的银行,会遇上突然有歹徒持枪抢劫。
当然,她这一较为轻松的态度,也为她的遇难埋下了一定的伏笔。
监控画面显示,一名头戴鸭舌帽,面部无其余任何遮挡的黑衣男子出现在被害女子身后,而这个黑衣男子,就是前面所提到的李志双。
其人还未至,但声音却先到,一声别动让正在取钱的女子不禁回头张望,而这时男子也迅速出现在了女子的身后。
在这里有一个细节,那就是李志双并没有等待女子将钱取出后再实施抢劫,或者是趁女子不备,先行通过武力将人控制。
而是刚跨进大门,就出声警告女子别动,相当于提前给了女子反应时间,甚至有通知意味。
这也能看出,李志双此次抢劫完全没有提前谋略,完全是一时兴起,是临时起意的抢劫。
但也能看出,劫犯本身的攻击欲望起初并不算多么强烈,提前出声要求女人别动,更像是一种壮胆。
这一点从监控画面也可得出,双方基本没有任何肢体冲突,只有你一句我一句的口头交流。
按照常理来说,一般人遇到持枪歹徒,尤其是在自己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遇抢劫,都会选择舍钱免灾,不去激怒劫匪。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说,抢劫犯一般分为四种类型,而李志双便属于典型的酗酒抢劫犯,在酒精刺激和情绪刺激下,实施无计划的冲动抢劫。
而由于是无计划的冲动犯罪,这就会导致他们容易出现十分病态的行为。
令人意外的是,在抢劫时,女子表现出了不同常人的一面,太过淡定的她上演了一场,如何激怒劫匪的反面教学。
只见她用手一把推开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劫匪,并且大声斥道,你说别动就别动啊。
不过,虽然言语上并不退让,但是她不经意间向后退的举动还是暴露出她的紧张。
整个人紧贴墙壁,每当枪口对准自己时都用手将之拨开,当然,除非是受过特殊训练,不然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自若的人,少之又少。
但在面对劫匪提出索要两千块的需求时,女子却再度做出激怒劫犯的举动,甚至可以说是,反过来威胁劫匪。
女子表示,自己老公乃是警察,自己要钱不要命,让劫匪快来打自己。
但这句话却伴随着两个个动作,一个是劫匪在提出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时,将手中的枪指向了女子的脑袋以作威胁。
第二个则是女子在回答自己要钱不要命的问题时,努力将劫犯持枪手臂按下,并且想往银行外走。
根据女子语言和行动的互相矛盾,其实不难分析出,她的内心对持枪男子手中的枪还是充满了恐惧。
事实上,我国自1996年推行全面禁枪后,取得了极好的效果。
再加上女子丈夫乃是警察身份,她或多或少能获知我国对于枪支的管控力度,知道要获得一把这样的手枪难如登天。
而这劫匪持枪抢劫,却只抢2000元,这兴许就让女子产生了一种错觉,枪是假的。
这也能解释为何女子在面对持枪歹徒时,明明肢体动作已经表现出了畏惧,但是却依然言辞犀利,针锋相对。
当然,不管枪是真是假,但那毕竟是个青壮男性,面对手无寸铁的女性来说,在武力方面有着绝对的优势。
即使劫匪手中的枪支是假的,是模型,女子也不应该进行这种激怒劫匪的行为,增加自己受害的风险,应当将自己的安全放置首位。
在两人争执的过程中,劫匪本就不稳定的情绪被女子的言语多次激怒。
女子也没想到,李志双真的敢朝他开枪,一套动作完全没有拖泥带水,直接举枪对着女子的头部进行射击。
整个抢劫过程不到一分钟,这也能从侧面看出,劫匪李志双的冲动性格以及极其不稳定的情绪。
对于大多数而言,别说当街抢劫并持枪将人爆头,就正常是猪牛羊,要取走其性命,没经验的人都需要做足心理准备。
而李志双,本身只为钱财,但却在短短一分钟不到的时间,谋生了杀人念头,并且他与这名女子素不相识,无仇无怨。
在行凶过后,他甚至还放弃了索取钱财的行为,扬长而去,与抢劫的初衷所违背。
当然,持枪抢钱却只要两千,行凶之后分文未取都并不是最让人意外的,最让人意外的是,李志双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事实上,这个李志双之所以开枪,只是一时兴起,他当时抢劫只索取了2000块,被女子激怒后,他直接开枪,然后分文不取就离去了。
但最令人奇怪的是,警方还在筹划如何破案时,李志双却主动投案自首。
那么,这是怎样一个人?会做出这么多令人匪夷所思之事。
据李志双本人交代,其犯罪的主要线索乃是不稳定的情绪,而随着警方的调查,其不稳定的原因也被逐渐挖掘出来。
李志双有一个不幸的童年,3岁丧母,父亲再婚,但却因和妻子感情不和而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俗话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第一个老师,生长在这样环境中的李志双,性格逐渐走向了偏激。
其20岁那年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初恋,但由于经营不善,以失败而告终,就此之后,李志双性情大变,喜怒无常,甚至还患上了抑郁症。
这也是后来他为何辞去工作的主要原因,更是诱发其犯罪的导火索。
据李志双交代,他的作案动机很简单直接,就是喝酒回家路上看到银行里有人在取钱,自己刚好只剩下几百块。
至于其为何投案自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想争取从轻处理,而让她产生这个念头的原因,则是他获知被爆头的女子因抢救及时,并未死亡。
但是很明显,李志双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我国法律中,抢劫和杀人都属于重罪,抢劫的判罚并不比杀人来的轻。
例如,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最高判处都是死刑,而抢劫罪还多一个罚金和没收财产。
而其又属于是以抢劫为目的,在过程中存在故意杀人未遂行为。
并且女子的下场,并不比死亡要好多少,由于李志双使用的乃是钢弹,距离又太过靠近,对女子头部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伤,致使其成为了植物人,没有奇迹发生的情况下,很难再苏醒过来。
并且在我国,其网上购买枪支属于非法持枪,持枪抢劫,杀人未遂多罪并罚,即使是其投案自首,也逃不过被判处死刑的命运。
最终,李志双被法院判处死刑,缓刑2年,并且不得进行减刑。
整个案件看下来,最令人争议的,莫过于女子那过于强硬的态度。
诚然,女子是无辜的受害者,错误的根源在于劫匪,但真正当危险降临时,我们所做的,应当是想尽办法保护自己。
毕竟当犯罪分子明知犯法,仍然走上了违法的道路,本身就说明其目无法律,若是再加以刺激,很容易对我们自身造成伤害。
我们很难做到通过改变他人、限制他人来保证自己的安全,这相当于是将自己的安全交在别人手中。
自己具备相应的防范意识,以及应急手段,更容易让自身避免受到伤害。
据数据统计,抢劫犯罪多发生在夏季和冬季,且时间一般偏向于夜间作案。
因此,尽量避免夜间单独出行,遭遇危险时,也应当尽量不激怒劫匪。
以女子为例,自己父母年事已高,丈夫忙于公务,后代又年纪尚下,受影响的不仅是自己,更是自己的家庭。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当尊重和珍惜,尊重他人生命,珍惜自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