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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并没有被定义为种族歧视,一直觉得确实这个和种族歧视定义对不太上,感觉更接近于侮辱和性骚扰。警方立案的这个类别是英国1986年公共秩序法的第一部分第五条“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骚扰、惊慌、痛苦),应该是符合这一条中的第一种行为“uses threatening [or abusive] words or behaviour, or disorderly behaviour”(使用威胁或辱骂的言语或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比较类似于我国法律中的侮辱罪。而种族歧视是本法案第三部分“Racial Hatred”(种族仇恨),看来警方也不认为这个属于“种族仇恨”。不过我也并非专业人士,解读未必特别精准,还请诸位指正。
看来并没有被定义为种族歧视,一直觉得确实这个和种族歧视定义对不太上,感觉更接近于侮辱和性骚扰。警方立案的这个类别是英国1986年公共秩序法的第一部分第五条“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骚扰、惊慌、痛苦),应该是符合这一条中的第一种行为“uses threatening [or abusive] words or behaviour, or disorderly behaviour”(使用威胁或辱骂的言语或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比较类似于我国法律中的侮辱罪。而种族歧视是本法案第三部分“Racial Hatred”(种族仇恨),看来警方也不认为这个属于“种族仇恨”。不过我也并非专业人士,解读未必特别精准,还请诸位指正。
他们羞辱时面对的拍摄的记者是个女生,看来一开始应该从这个方面入手
他们羞辱时面对的拍摄的记者是个女生,看来一开始应该从这个方面入手
看来并没有被定义为种族歧视,一直觉得确实这个和种族歧视定义对不太上,感觉更接近于侮辱和性骚扰。警方立案的这个类别是英国1986年公共秩序法的第一部分第五条“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骚扰、惊慌、痛苦),应该是符合这一条中的第一种行为“uses threatening [or abusive] words or behaviour, or disorderly behaviour”(使用威胁或辱骂的言语或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比较类似于我国法律中的侮辱罪。而种族歧视是本法案第三部分“Racial Hatred”(种族仇恨),看来警方也不认为这个属于“种族仇恨”。不过我也并非专业人士,解读未必特别精准,还请诸位指正。
看来并没有被定义为种族歧视,一直觉得确实这个和种族歧视定义对不太上,感觉更接近于侮辱和性骚扰。警方立案的这个类别是英国1986年公共秩序法的第一部分第五条“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骚扰、惊慌、痛苦),应该是符合这一条中的第一种行为“uses threatening [or abusive] words or behaviour, or disorderly behaviour”(使用威胁或辱骂的言语或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比较类似于我国法律中的侮辱罪。而种族歧视是本法案第三部分“Racial Hatred”(种族仇恨),看来警方也不认为这个属于“种族仇恨”。不过我也并非专业人士,解读未必特别精准,还请诸位指正。
大蝇警方这踏马明显是避重就轻啊。
大蝇警方这踏马明显是避重就轻啊。
大使馆的通告里不是明确写了皇马官方的回应了吗?
大使馆的通告里不是明确写了皇马官方的回应了吗?
皇马是没自己的喉舌还是怎么滴?大使馆的通告里皇马的态度一直贯穿着敷衍应付。
皇马是没自己的喉舌还是怎么滴?大使馆的通告里皇马的态度一直贯穿着敷衍应付。
看来并没有被定义为种族歧视,一直觉得确实这个和种族歧视定义对不太上,感觉更接近于侮辱和性骚扰。警方立案的这个类别是英国1986年公共秩序法的第一部分第五条“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骚扰、惊慌、痛苦),应该是符合这一条中的第一种行为“uses threatening [or abusive] words or behaviour, or disorderly behaviour”(使用威胁或辱骂的言语或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比较类似于我国法律中的侮辱罪。而种族歧视是本法案第三部分“Racial Hatred”(种族仇恨),看来警方也不认为这个属于“种族仇恨”。不过我也并非专业人士,解读未必特别精准,还请诸位指正。
看来并没有被定义为种族歧视,一直觉得确实这个和种族歧视定义对不太上,感觉更接近于侮辱和性骚扰。警方立案的这个类别是英国1986年公共秩序法的第一部分第五条“Harassment, alarm or distress”(骚扰、惊慌、痛苦),应该是符合这一条中的第一种行为“uses threatening [or abusive] words or behaviour, or disorderly behaviour”(使用威胁或辱骂的言语或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比较类似于我国法律中的侮辱罪。而种族歧视是本法案第三部分“Racial Hatred”(种族仇恨),看来警方也不认为这个属于“种族仇恨”。不过我也并非专业人士,解读未必特别精准,还请诸位指正。
主要是作者问那混蛋什么意思。那混蛋没有直接说我在歧视你。而是骗了作者说我只是在庆祝。这也导致错过最佳bj时机。可能就定性成侮辱恶搞了
主要是作者问那混蛋什么意思。那混蛋没有直接说我在歧视你。而是骗了作者说我只是在庆祝。这也导致错过最佳bj时机。可能就定性成侮辱恶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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