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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最喜欢、最推崇他的人都不会认为他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对。反而是你这种人才会提这么高的要求,不知道以你这个要求世上还有没有一个人是值得推崇和学习的
就事论事会不会?国际热点话题➕律师圈泰斗有什么不能谈不值得谈的?作为公众人物国内问题兴师动众,国外事件闭口不谈,这不是个人选择是有预谋的双标。
你这不就是罗翔说的上帝视角吗?你凭什么要求别人在冲突中保持绝对冷静呢。你能保证自己唾面自干,而我做不到就是我有问题啰?你这类人无法接受多重观点,甚至把观点和结论混为一谈。但凡超出你认知的的观点你就反对。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不喜欢谁是你的权利。但把这种不喜欢当作是唯一正确的标准去要求别人。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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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说做不做得到,我说1,作为法律教授,在其普法视频,你可以理解这种不理智的行为,但是不能提倡。2,不能保持理智冷静打了人,就该接受处罚。至于你做不做得到,和法律没有关系,法律就是你做了,造成后果就该被处罚。别在这里偷换概念,什么做不做得到,你做不到有人做得到。而且,拿着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来洗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还是避而不谈对对方的辱骂。真有一套
法学,主要的内在逻辑思路都是源自于西方法学体系,所以在学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参杂对西方的崇拜进去,慢慢社会地位上去了,法律成了他们的标签,那他们更会挟洋自重,甚至妄想垄断对西方的解释权来维护自己的地位
偶像翻车粉丝遭殃我还是第一次见,jrs真是太严格了
粉丝行为不上升到偶像,但偶像行为可以下沉到粉丝啊
如果你看过罗翔的视频,你就会知道,罗翔不仅仅讨论刑法,他还立过很多道德标准的flag,尤其强调了低俗趣味和高尚品德的区别,而现实中,他的偶像的作为,和他标榜的道德标准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这是典型的双标
问题是如何判断学习对象和偶像的定义?如果只是学习对象,难道罗翔不应该向他学习?如果必须绑定道德才能学习其知识,那教科书里大部分的知识你都不应该学
科比被黑得害少吗,我敢说虎扑黑科比绝对比黑罗翔狠多了
问:怎么黑的? 答:把他做过的事情说一遍
黑他这些没毛病啊,我也爱黑他qj,但是黑直升机就没必要了
他自己都没在意网友在意啥?
那这种呢
跟你起个拉丁字母名字一个性质
你可拉倒吧!你看一下他清空注销微博抖音的账号,和时间段!说白了他自己根本没有任何思想,完全就是西方说啥在它这里都是不需要思考的真理。
说的不是一个意思?你这种表达方式能有点赞我也是没想到。先否定别人然后复述别人的观点。
罗圣
爱泼斯坦案公布了943页法庭文件,涉及英美大量政要和明星。而其中的两位重磅人物——安德鲁王子和克林顿总统,在文件中的出场率只能排到第二、三位。
排名高居第一的,是哈佛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知名律师艾伦·德肖维茨,他在文件中被提及173次。
国人对他的认识,有很多来自知名大V罗翔,罗翔在其著作和讲话中,反复引用德肖维茨的名言,对其推崇备至。
昨天起了个吸毒的,还某人rip
偶像上岛我闭口不谈,留学生薅美羊毛我大喊不堪!
您的人品值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