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肯的要位太强了,范围广,可以到肘区和底线三分线内两步;力量足,第一和第四个球都是直接顶着奥尼尔要到极深的位置,这个位置已经几乎不可能阻止他得分了,湖人的四号位更是竭尽全力也无法阻止他拿球;还灵活,会根据队友后卫舒服的传球线路调整位置,接到球后做动作迅速且灵活一气呵成。光一个要位技术,就是历史上也很难找到级别相当的,现在的内线更是早已绝迹。与此相比,奥尼尔的要位就显得比较呆滞,他基本只能到合理冲撞区外一步,拿球之后的动作衔接相对慢一些,靠的是绝对力量和静态体型体重。甚至有更多球,基本依赖于队友直接助攻和二次进攻,也就是吃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