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对男人真地有必要和价值么?这取决于于什么?
EMWF:从男性视角出发,抛开各类文学艺术加工的概念/无厘头幻想扯淡/强行升华/牵强附会/过时且大概率不落地的功能性需求。结婚对男人产生必要性和价值是有前提的,没有如下前提则无法产生必要性和足够的合理价值。
前提1:你有明确的生育意愿。
前提2:一个愿意遵守双方同意的家庭伦理/社会契约(古典或现代模型)的妇女,她能够接受合理的责任和权利。
如果这两个前提有1个不满足,那么和妇女发生法律关系就会很难避免变成非必要且没有足够价值的糟糕选择。
前提1很好理解,如果你没有生育意愿。那么你和配偶就无法形成足够的共同目的。没有足够的共同目的,那么一个合作关系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任何有效的人际关系都是需要共同的物质精神利益来产生和发展的。
然后结合前提2一起分析。
在古典家庭伦理和社会契约下,一个家庭主妇的责任是‘’100%家务育儿和服侍照顾男方‘’,对应的权利是‘’不用承担家庭外部经济责任,男方收入以合理比例进入家庭公共账户(不可用于私人支出)和她的零花钱,比如40%+20%‘’。
如果你没有生育意愿,那么很显然你就不需要她的家务/育儿价值,只剩下照顾服侍价值(其实主要就是性价值)。不是说这样不可以,但是明显仅仅这个价值,是不够形成家庭主妇的存在合理性的,社会发展至今个人需求已经有更加合理的满足方法可以选择。
但如果你有明确的生育意愿,家庭主妇所承担的100%家务/育儿职责就能有效地覆盖本属于你的一半育儿/家务责任,避免琐事对你的消耗。因此合作关系就会产生足够的共同目的与存在合理性,给双方都带来足够的价值。
在现代的家庭伦理和社会契约下,双方收入同比例进入家庭公共账户,家务育儿责任按周或日轮换。这个模型下双方的权利责任是对等的,给彼此提供的价值也是一样的,即“在都有生育意愿的前提下,给彼此降低一半的物质生存压力和家务育儿责任消耗”。
可如果你没有确定性的生育意愿地话,这个模型给你提供的唯一价值就是降低一半生存压力。但这在实践中是很难以理想的状态去存在的,所以也可以默认无法产生足够的必要性和存在价值。
所以简而言之,结婚对男人有没有好处?
可以有。如果你想生育,而且能找到一个愿意接受合理责任与权利的妇女。不然它就没有存在的合理性。
结婚对男人真地有必要和价值么?这取决于于什么?
EMWF:从男性视角出发,抛开各类文学艺术加工的概念/无厘头幻想扯淡/强行升华/牵强附会/过时且大概率不落地的功能性需求。结婚对男人产生必要性和价值是有前提的,没有如下前提则无法产生必要性和足够的合理价值。
前提1:你有明确的生育意愿。
前提2:一个愿意遵守双方同意的家庭伦理/社会契约(古典或现代模型)的妇女,她能够接受合理的责任和权利。
如果这两个前提有1个不满足,那么和妇女发生法律关系就会很难避免变成非必要且没有足够价值的糟糕选择。
前提1很好理解,如果你没有生育意愿。那么你和配偶就无法形成足够的共同目的。没有足够的共同目的,那么一个合作关系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任何有效的人际关系都是需要共同的物质精神利益来产生和发展的。
然后结合前提2一起分析。
在古典家庭伦理和社会契约下,一个家庭主妇的责任是‘’100%家务育儿和服侍照顾男方‘’,对应的权利是‘’不用承担家庭外部经济责任,男方收入以合理比例进入家庭公共账户(不可用于私人支出)和她的零花钱,比如40%+20%‘’。
如果你没有生育意愿,那么很显然你就不需要她的家务/育儿价值,只剩下照顾服侍价值(其实主要就是性价值)。不是说这样不可以,但是明显仅仅这个价值,是不够形成家庭主妇的存在合理性的,社会发展至今个人需求已经有更加合理的满足方法可以选择。
但如果你有明确的生育意愿,家庭主妇所承担的100%家务/育儿职责就能有效地覆盖本属于你的一半育儿/家务责任,避免琐事对你的消耗。因此合作关系就会产生足够的共同目的与存在合理性,给双方都带来足够的价值。
在现代的家庭伦理和社会契约下,双方收入同比例进入家庭公共账户,家务育儿责任按周或日轮换。这个模型下双方的权利责任是对等的,给彼此提供的价值也是一样的,即“在都有生育意愿的前提下,给彼此降低一半的物质生存压力和家务育儿责任消耗”。
可如果你没有确定性的生育意愿地话,这个模型给你提供的唯一价值就是降低一半生存压力。但这在实践中是很难以理想的状态去存在的,所以也可以默认无法产生足够的必要性和存在价值。
所以简而言之,结婚对男人有没有好处?
可以有。如果你想生育,而且能找到一个愿意接受合理责任与权利的妇女。不然它就没有存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