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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第二句,找我借了39.8元
让你当财务,怕不是监狱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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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当财务老板亏的裤衩子都没有了。既然你谈到财务了,那个店是一个独立法人,买家和朋友也是独立法人,你再算算呢?
感觉这楼里的大伙有一个点没弄明白,结合小红书的原帖就很明确了,炸鸡店就是“我”开的朋友:借我的钱买了炸鸡之后,带走炸鸡,把钱还我店里:收了一份炸鸡钱,给出一份炸鸡我:借了朋友钱,之后朋友还钱了所以大家就是平的
应该让你朋友把炸鸡再呕出来,这样才算打平
朋友在店里向我借了钱 拿借来的钱直接付了款 回去的时候朋友身上就没有钱了 和店里的帐平了 还欠我钱回去又把钱还给了我 没啥问题啊
不少人是把这题目跟婚礼礼金那题弄混了吧
借出去39块8,朋友还钱39块8,平了。卖出去一份炸鸡,朋友付39块8,也平了。
前面不就相当于借钱当场还 后面回家付的是炸鸡的钱
哪有这么复杂啊,三个主体各自行为正确就是正确的
算一下收支朋友:一共支出39.8,吃一份炸鸡你 :0收支你店铺:收入39.8,卖出一份炸鸡。有什么问题?
但是我本人支出了39.8啊,合着这个生意,店里赚了,我亏了?
免费吃了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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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把精力浪费在学习上
哥,要不你再想想
他没错,借钱还钱,但是没付鸡的钱
文盲这么多?
没有不对
逆天...
你这个问题很大呀,如果是炸鸡店是公司不是个体的话,你这叫侵吞公司财务,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超过了一个税务结算节点的话,你这还存在偷税行为,罪加一等!建议直接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等候处理吧!注意投案的时候排队别插队,别给你搞个三罪并罚就亏大了!
财产不能混同 记得分开店里账和自己账
很怀疑大家的脑子是不是都是人脑子
“是还账,那鸡钱还没付。”鸡钱人家在店里就付款了,纱布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