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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出资比例不就好了嘛
出什么资比例?婚后默认还贷各一半,首付又是一个人付的,你是觉得婚后还的贷要区分一下比例吗?
直接在房产证上表明清楚不就行了嘛,加名也不影响
你是没理解?不加名也没有哪一方亏。而如果加名,假如加名35%,第二天就离婚怎么办?
首付一起还款的可以加,全款的不加
话说加名字除了离婚分财产之外还有啥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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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分得到吧,因为只要能够提供全款证明,证明女方没有出钱,是分不到的
安全感建立在自己是个有能力的人,有来源稳定的收入,离婚了也不至于活不下去,而不是靠依附他人获得
如果这些没有呢,能分钱就肯定增加安全感了
加名即赠予,记住这句话
房贷都没还完呐。。。
赠予呢?杭州的案例都放在那呢,不一定分一半,但是百分之 25 没问题
你是不是不懂?你加了份额,房贷一分没还就离婚了也得给她份额这么多钱
她说安全感,没有名字没安全感
原来惦记着你的钱,现在没指望了,当然赶紧找下一个去咯。让她早点滚,这么能算计的。
分得好
别扯什么所谓的安全感了,就是想白白分钱找的借口
家里拿不出20万,年收入7万,自己都没办法给自己安全感还想着别人是吧
那你找什么另一半啊,祸害别人,将来还祸害孩子,册那。
不,得等到真加了才能证明真心。然后可以假装要分手,这钱还不往回要才说明真心。要是往回要了,说明不是真心,这钱不能退给这种虚情假意的人
还有高手
那安全感建立在哪里?你那一句我会永远爱你的宝贝?
要点脸吧
会的,不然就别谈爱了
贼都偷不走半套房子
原来我也是觉得这个世界上跟我结婚的人我都不信任还有什么意思 后来我发现并不是这个问题 保护好自己家的财产才是正确的事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的思想跟价值观跟感情观 还有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