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不吸烟,我也讨厌二手烟。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看看相关规定,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为例,“第九条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三)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根据条例,限制的是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第十条规定的那些室外区域。显然普通情况下马路上并不属于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区域。所以如果讨厌在马上的抽烟的人,应该向政府提议,修改相关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