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议员,是议会制度是这样的。就像英国上下两院的制度,在立法这件事上,下议院通过的法案,上议院就是个复议走流程而已。而在英国上议院的议员社会地位要远高于下议院议员的。然而地位在高也没什么用,上议院一点实际权力都没有。美国立法基本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参议院就是流程。这么简单点说,美国宪法是讲究人民利益的,众议院要比参议院更代表人民意愿,如果一部法案在更能代表人民意愿的众议院通过,而参议院被驳回。这在美国是违宪的。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上众议院更具有权力,因为众议院更代表人民意愿。众议院是代表美国民众利益于联邦博弈,参议院是代表州利益跟联邦博弈。所以更代表民众的众议院才是被美宪法定义为更有权力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