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他都说了在创立初期就是作为一个公益的项目,没有签过合同也没有做过任何版权上的问题
你的老板让你做公益的项目,你就可以个人拿着去赚w了?
同样作为b站的顶流up主,不知道罗老师可不可以给谭sir一些专业的建议
罗老师是刑法专家,不是版权法专家,但是呢,B站这种公司规模,背后法务团队也肯定是强大的一批。而且,这家所谓版权公司呢,把基本说有短视频平台都告了,算是惹了众怒了,闹大了不好收场了。
[图片]
你说说他用啥公司资源了
这种问题还用说吗?用不用教你一加一等于多少。
人家作为唯一的创作者,著作权应该有吧
他创作什么?他身份是采访主持人,又不是作曲编剧
支持谭sir!
你倒是说啊
呃,电视台的所有节目都是有版权的,除了少数新闻类的节目,其他自制类的都是可以出售的。政府给没给成都台专款做这档节目的经费这点不太清楚,但就我的从业经历来说,绝大多数的地方电视台都已经自收自支很多年了。
自收自支可能以前是这样,现在情况变了,大部分都是得靠财政托底养着
交警身份不是资源?摄影机这些媒体设备,播放平台这不是资源?他就是作为一个主持人去采访
.......在法律行业,理论界跟实际是有很大很大很大区别的。同样法考跟考研也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他的视频我会刷,但是法考的课我不会选择听他,有更合适的老师)很多做理论研究的教授由于常年没有实务经验所以很容易辩护脱离我国基层的司法实践。总结罗翔老师他擅长学术我认可,但是他专长诉讼就我觉得不太合适。最后补充一句,教授如果想成为律师需要所在单位开证明批准才行,所以也导致了很多老师实践较少。
我大学刑诉老师是我省顶尖的刑辩律师…经常带我们去法院旁听,06年有个涉黑大案他给一个小喽喽辩护,直接让院里放假,带我们去旁听了三天…理论+实践…系主任和民法老师也都是很厉害的律师…
这就和那个什么胡辣汤一样,你用我的名字就得交钱,完全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这种狗比用正规手段已经治不了他们了,毕竟他们玩法律经验丰富,来个道上的使点手段吧。
你是认真的么。。。法律层面确实有时候难以得到事实层面的公平,但是“使点道上的手段”???
人家之前没获利,懂?他是再次翻红的,懂?
这种法盲答复都有这么多人亮。
而真正懂法的回答缺一大堆人灭,
这HP真是法盲聚集地。。
网友本来就是非理性,顺风说啥都行。逆风多客观的事实都不行
他已经找了罗翔,不过罗不是这个专业的吧,不过罗的人脉肯定能介绍好律师给他。其实这种知识产权流氓的案子很常见,沉着应对就好
电视台是资本家?有脑子吗
然后呢?再次翻红还不是那些视频,该侵权还不是侵权?懂?难道你之前没赚到钱现在给你补回来?懂?
哪些视频?转发的视频,也是电视台和他事儿,跟这个皮包公司有什么关系